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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 发布日期:2025-09-12
  • 来源: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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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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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是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北京市唯一的二级甲等职业病专科医院,是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职业病)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海淀区新农合定点医院,编制床位276张。先后于2014年、2015年被认定为国家级和北京市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机构,2015年获批建设国家级和北京市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基地,也是目前全国唯一一家获批建设国家级职业病防治人才培养基地的机构,是北京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控制中心,北京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海淀区香山急救工作站建设单位。

    我院目前拥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221项)甲级、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工业放射检测与评价甲级、放射诊疗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安全评价、环境检测(107项)、职业健康检查(83项)和职业病诊断(38项)资质,资质和业务范围覆盖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管理全过程。以履行社会公益责任为首要任务,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出发点,重点开展职业卫生现场调查研究、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放射卫生检测与评价、安全评价、环境检测;职业健康检查、健康体检、职业病治疗、综合医疗;职业健康基础科学研究与政策、标准研究等工作。

    内设机构有:院长办公室、人事劳资科、信息化管理科、信息化运维科、党委办公室、纪检办公室、宣传科、审计科、工会、离退休办公室、科教科、保密办公室、总务科、设备物资科、安全保卫科、基建科、财务科、团委、质控科、药剂科、医务科、医保办公室、护理部、院感办公室、项目管理部、职防部、体检部、医疗部、放射部、职业健康研究所。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32482.66万元,比上年增加1435.78万元,增长4.6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0465.47万元,比上年增加1534.7万元,增长5.3%。

    1.财政拨款收入8284.7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7.1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84.7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7.1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22155.5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2.72%;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25.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8%。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908.85万元,比上年增加2879.16万元,增长9.92%,其中:基本支出19377.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0.73%;项目支出12531.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9.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339.72万元,比上年增加762.35万元,增长10.06%。主要原因:年中核定下达了中央转移支付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等项目资金;2024年度去世人数较上年增加,抚恤金和丧葬费相应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73.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0%;卫生健康支出7590.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4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52.52万元,2024年度决算28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52.52万元,2024年度决算28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6%。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规定,补记相关人员职业年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445.36万元,2024年度决算759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4%。其中:

    “公共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445.36万元,2024年度决算759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4%。主要原因:年中核定下达了中央转移支付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等项目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623.9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一致。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8.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7.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3.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5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共有车辆1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33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附件1: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2024年度决算报表
    附件2: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