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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 发布日期:2024-09-12
  • 来源: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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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是在2012年8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由原北京卫生学校、北京护士学校和北京市中医学校合并组建成立的。是隶属于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是北京市唯一一所多专业综合性的高等卫生专科院校。是以培养大学专科层次高等卫生职业技术人才为主、中等专业卫生技术人才为辅的高职院校,是北京市卫生教育行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目前学院分为三个院区,一院区在房山区,二、三院区在通州区。学院目前有四个教学系,包括:护理系、药学系、医学技术系、中药与康复系。主要专业有: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卫生信息管理、护理、助产、中药学、中医康复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本年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无下属单位,内设机构数量为28个,名称为党委办公室、宣传部、工会、团委、校长办公室、离退休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纪委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物资管理处、网络信息管理处、安保后勤处、基建处、图书馆、招生实习就业办公室、科研与教育督导处、药学系、护理系、中药与康复系、医学技术系、文化基础部、教师发展中心、思想政治教育部、继续教育中心、基础医学部。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791人,实有人数51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70935.93万元,比上年增加33499.83万元,增长89.4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3166.50万元,比上年增加28650.75万元,增长83.01%。

    1.财政拨款收入57524.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1.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524.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1.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3.事业收入3544.3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5.61%;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6.其他收入2097.8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32%。

    1:收入决算

    image.png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3248.26万元,比上年增加10124.43万元,增长30.57%,其中:基本支出30065.5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9.52%;项目支出13182.6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0.4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image.png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711.39万元,比上年增加26961.84万元,增长87.68%。主要原因:按照新校区建设进度,年中追加“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经费2800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28.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38328.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8328.4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8621.17万元,增长29.02%。其中:

    “普通教育”(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8644.2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8644.2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按照新校区建设进度,年中追加“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支出8644.28万元。

    “职业教育”(款)2023年度决算29684.1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3.11万元,下降0.08%。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净结余。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5283.5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04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7.36万元减少3.3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4.0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7.36万元减少3.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4.0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7.36万元减少3.32万元,主要原因:学校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3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9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70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5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42.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74.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9.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9.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34.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65.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69%。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0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7台(套),共计1251.08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共有车辆7台,共计147.21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29台(套),共计6174.23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附件1: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023年度决算报表
    附件2: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023年度决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