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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校
  • 发布日期:2024-09-12
  • 来源: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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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校(中共北京市委党校二分校、北京行政学院二分院)成立于1989年,是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78人,内设办公室(党办)、人事保卫科、财务科、纪检科(审计科)、科研部(决策咨询部)、综合教研室、培训部、教学保障科、服务接待科、膳食科、总务科11个科室。

    2011年,加挂中共北京市委党校二分校、北京行政学院二分院牌子;2015年,被中央组织部选定为“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作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党校,负责承担市卫生健康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专职党务干部、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及专业培训任务;作为北京市委党校二分校、北京行政学院二分院,负责承担北京市委组织部调训的党员领导干部培训任务;作为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负责承担中央组织部调训的全国党员教育示范培训和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轮训任务。

    党校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温泉路15号,占地面积9.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规划建设了教学培训区、学员生活区、文体活动区、行政办公区和后勤保障区。建有可容纳260人的报告厅1个,中小型会议室、教室12个,学员宿舍146间,大小餐厅5个。校内建有“救死扶伤”纪念坛、院士墙、圣手墙、英模墙等教育平台,2009年被评定为“北京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16年被北京市委组织部评定为“北京市‘忠诚、干净、担当’专题党性教育现场教学点”,2023年被北京市委组织部评定为“北京市党员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点”。

    近年来,党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深耕我校坚持“党性领校、培训立校、教研兴校、人才强校、服务优校”的“五个坚持”办学理念,强化政治引领,深化教学培训改革,切实做好新时代党校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校承办了由中央组织部、北京市委组织部及市卫生健康委主办的全国培训示范班、主体班、专题班等班次1100余期,培训学员40余万人次;形成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以党的基本理论教育为根本、党性教育为核心、履职能力培训为关键、知识培训为基础、卫生健康行业为特色的内容体系;组建了由“全国知名专家、党校教师、党政领导干部、基层优秀工作者”构成的400余名专兼职教师队伍;开发了党史党章、党性修养、党建实务、能力提升等多门课程;编写了党员管理、党性教育、党建实务类案例教材和理论专著多部;完成了中央组织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北京市党建研究会、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市委党校等单位组织的科研课题和智库项目多项。

    通过不断提升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党校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先后获评为“首都文明单位”“首都文明单位标兵”“首都精神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花园式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78人,实有人数69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6168.84万元,比上年减少613.23万元,下降9.0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137.14万元,比上年减少457.54万元,下降6.94%。

    1.财政拨款收入6063.1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7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63.1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7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21.9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6%;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51.9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85%。

    1:收入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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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091.24万元,比上年减少460.35万元,下降7.03%,其中:基本支出2652.0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3.54%;项目支出3439.1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6.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image.png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63.18万元,比上年减少691.61万元,下降10.24%。主要原因:一次性维修项目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21.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5926.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926.9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48.37万元,增加0.82%。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5926.9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48.37万元,增加0.82%。主要原因:年中追加新入职人员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94.9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9.38万元,增加10.97%。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94.9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9.38万元,增加10.97%。主要原因:年中追加新入职人员人员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652.0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17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58万元减少1.4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一致。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一致。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4.1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5.58万元减少1.41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一致。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4.1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5.58万元减少1.4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0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3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6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8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1.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5.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0.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29.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6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29.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6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0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截至12月31日,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校共有车辆3台,共计54.1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6台(套),共计1031.97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附件1 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决算报表
    附件2 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决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