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将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列入群众团体序列的函》(京编办函〔2020〕7号)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的批复》(京政字〔2020〕22号),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简称“北京市计生协”)是市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育龄群众和千家万户的桥梁和纽带,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进家庭健康和谐幸福的重要力量。北京市计生协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
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本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有关规定,做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以及家庭健康促进等“六项重点任务”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工作,不断完善基层工作网络,主要内容如下:
1.发挥计生协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协助党和政府有关部门贯彻国家、北京市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服务乡村振兴,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助力“健康北京”建设。
2.协助卫生健康部门推动北京市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标准规范研究;牵头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发展工作;负责北京市社区儿童中心建设,推动科学育儿工作;开展婴幼儿照护相关公益服务、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工作。
3.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教育,倡导婚育文明,促进家庭和谐幸福,推动新型婚育文化建设;开展青春健康教育和生殖健康咨询服务,负责北京地区高校计生协会联合会联络工作。
4.承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日常困难帮扶、社区活动阵地建设、综合保险保障等事务性工作;反映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诉求,协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5.加强全市各级计生协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计生协改革,指导全市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服务活动。
6.研究制定本市药具管理规章制度和规范;编制全市药具需求计划;负责药具订购、仓储调拨、计划统计、质量监测和管理;指导各区药具业务工作,组织实施药具业务培训和药具评估工作。
7.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和对外宣传。
8.承办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相关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本单位设4个内设机构,无下属单位。
本单位设4个内设机构,无下属单位。
1.党政办公室
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具体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和档案管理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化、保密、安全、信访、维稳、接诉即办、综合治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绩效考核和工青妇工作;负责本单位预决算编报、资金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承担社保公积金相关工作;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估;承担国内外交流合作和外宣工作。
2.家庭发展部
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承担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相关公益服务、行业服务、宣教培训和社会监督;推进北京市社区儿童中心建设,开展优生优育指导、科学育儿相关工作;负责北京地区高校计生协会联合会联络工作,开展青春健康教育,承担有关性与生殖健康和预防艾滋病的科普工作。
3.社会服务部
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暖心行动”,指导“暖心家园”建设;承担计划生育家庭权益维护相关工作;协助开展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研究制定本市药具管理规章制度和规范;编制全市药具需求计划;负责药具订购、仓储调拨、计划统计、质量监测和管理;指导各区药具发放和服务管理工作;承担药具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和完善药具免费发放服务体系;组织实施药具业务培训和药具评估工作。
4.群众工作部
负责计生协群团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开展志愿服务和群众性活动;参与乡村振兴,做好家庭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开展新型婚育文化宣传教育;加强网上计生协建设,打造多媒体宣传服务平台;组织开展有关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幸福工程”公益基金。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21人,实有人数20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7026.91万元,比上年增加437.54万元,增长6.6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921.65万元,比上年增加438.34万元,增长6.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21.3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2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816.87万元,比上年增加537.48万元,增长8.56%,其中:基本支出777.6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1.41%;项目支出6039.1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8.5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21.37万元,比上年增加437.98万元,增长6.76%。主要原因:暖心计划项目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16.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6792.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6792.4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38.79万元,下降0.57%。其中: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2年度决算6792.4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38.79万元,下降0.57%。主要原因:暖心计划保险项目实际投保人数与预算人数有差额,资金有剩余;受疫情影响,会议费、培训费项目线上开展,资金未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22年度决算24.3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0.08万元,下降0.3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24.3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0.08万元,下降0.33%。主要原因:人员变动,新入职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较预算数减少。
3、“教育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1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2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落实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77.6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16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75万元减少0.5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0.1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0.75万元减少0.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00万元。2022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0.1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0.75万元减少0.59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使用减少,车辆加油费、维修费及其他费用实际执行中未发生支出。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1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0万元。2022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1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5.71万元,比上年增加5.53万元,增加原因:新入职两名人员导致人员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4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41.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车辆1台,18.8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2022年度决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