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务公开>财政信息>2022年直属单位决算专栏
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
  • 发布日期:2023-09-14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
  • 文字变小 恢复文字大小 文字变大
  • 目    录

    第一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经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其前身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单位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277号,是北京市卫生健康委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8名。中心领导设置一正两副。中心内部设置科室9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大数据建设与应用创新部、数据资源与统计部、标准与评价部、政策研究部、大数据支撑部、项目评审部、编辑部。

    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本市卫生健康领域大数据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大数据建设;承担卫生健康大数据平台建设、运维和应用支撑,以及数据资源的汇聚整合、统计分析、开放共享等事务性工作;开展健康医疗管理、服务相关研究;承担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电子政务相关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48人,实有人数4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8998.23万元,比上年减少2798.90万元,下降23.7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803.71万元,比上年减少2717.50万元,下降28.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15.0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88.6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3%。

    图1:收入决算

    图片.png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515.36万元,比上年减少1675.71万元,下降18.23%,其中:基本支出1688.1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2.46%;项目支出5827.2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7.5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片.png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007.48万元,比上年减少2544.63万元,下降24.11%。主要原因:信息化业务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22.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4.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3%;卫生健康支出7058.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4.6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91万元,下降51.6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2年度决算4.6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91万元,下降51.60%。主要原因:疫情期间减少培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58.8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69万元,下降2.7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58.8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69万元,下降2.79%。主要原因:职工缴费基数浮动。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7058.7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28万元,增长0.10%。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2年度决算7058.7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28万元,增长0.10%。主要原因:追加了信息化项目尾款,接到年中新增任务。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616.1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45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88万元减少2.4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00万元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没有发生公务接待事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0.4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88万元减少1.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预算数持平,本年度无新购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0.4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88万元减少1.43万元,主要原因:疫情期间用车量减少,合理规划用车。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2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1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00万元。2022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4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35.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30.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3.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1.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车辆1台,16.97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7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2022年度决算报表.xls

    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2022年度决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