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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心
  • 发布日期:2023-09-14
  • 来源:北京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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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心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卫生健康委和市中医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 120号)于2021年设立,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日常值守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建设事务性工作。中心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监测预警科、应急指导科、应急处置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9人,实有人数1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83.98万元,比上年增加283.98万元,增长100%,原因为2022年度因机构改革所新成立单位。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83.98万元,比上年增加283.98万元,增长100%,原因为2022年度因机构改革所新成立单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9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图片.png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4.26万元,比上年增加254.26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254.2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3.97万元,比上年增加283.97万元,增长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251.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251.1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148.79万元,增长145.37%。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2年度决算251.1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148.79万元,增长145.37%,主要原因:2022年年初预算时按在职人员2人核定,2022年下半年追加新入职11人经费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3.1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3.12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54.2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年度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本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本单位不涉及项目支出经费。

    北京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心2022年度决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