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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政务公开>财政信息>2025年直属单位预算专栏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 发布日期:2025-03-07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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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5年度单位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简称市卫生健康委机关)为行政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1.起草卫生健康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和协调北京地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2.组织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拟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规划、政策、实施方案及有关配套措施。统筹推进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3.统筹协调本市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负责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制定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

    4.拟定本市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措施、标准、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市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5.组织协调落实对人口老龄化有关卫生健康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负责本市贯彻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本市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拟定、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7.负责本市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医疗、康复、护理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定。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公共卫生等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拟定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和强化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8.负责本市出生人口监测工作。组织监测与生育相关的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本市人口生育安全预警建议。完善并组织落实本市生育政策。牵头负责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工作。

    9.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卫生和老龄健康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完善基层运行机制和乡村医生、全科医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

    10.负责拟定本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参与拟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负责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筹协调本市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落实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12.负责组织拟订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安全保卫工作措施、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安全保卫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目前内设30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发展规划处(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政策法规处、体制改革处、职业健康处(公共卫生管理处)、医政处(社会办医服务管理处)、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处(健康促进处)、基层卫生健康处、医疗应急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科技教育处、药械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老龄健康处、妇幼健康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宣传处、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保健处、支援合作处、信息化与大数据处、执法处、安全保卫处、财务处、审计处、干部人事处、人才处、机关党委(党群工作处)、机关纪委(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会、离退休干部处。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行政编制396人,实有人数352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离退休人员286人,其中: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282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预算109,905.47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05,702.89万元增加4,202.58万元,增长3.9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单位并入,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02,272.4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272.4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2,297.5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5.事业收入0.0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9.其他收入2,297.5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5,335.56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5,335.56万元。

    image.png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109,905.47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05,702.89万元增加4,202.58万元,增长3.9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单位并入,预算收入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5,126.1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3.76%,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0,557.34万元增加4,568.80万元,增长43.28%。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94,605.35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92,840.93万元增加1,764.42万元,增长1.90%。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image.png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173.97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市卫生健康委机关1个所属单位。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13.26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1.3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165.80万元,与2024年年初预算数165.8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4.30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3.80万元增加0.50万元,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单位并入,公务接待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43.16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7.98万元减少17.98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无公务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43.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22.2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7.6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7.59万元,其他支出5.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27万元增加16.16万元,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公务车增加,导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市卫生健康委机关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493.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4.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199.3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市卫生健康委机关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0,784.3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5年市卫生健康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63.88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11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111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90,251.52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共有车辆13台,共计244.7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4台(套)、共计381.95万元。2025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5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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