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负责本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起草卫生健康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和协调北京地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2.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拟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规划、政策、实施方案及有关配套措施。统筹推进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3.统筹协调本市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负责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制定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
4.拟定本市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措施、标准、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市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5.组织协调落实对人口老龄化有关卫生健康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负责本市贯彻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本市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拟定、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7.负责本市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医疗、康复、护理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定。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公共卫生等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拟定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和强化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8.负责本市出生人口监测工作。组织监测与生育相关的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本市人口生育安全预警建议。完善并组织落实本市生育政策。牵头负责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工作。
9.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卫生和老龄健康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完善基层运行机制和乡村医生、全科医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
10.负责拟定本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参与拟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负责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筹协调本市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落实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12.负责组织拟订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安全保卫工作措施、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安全保卫工作。
13.管理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局,代管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依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卫生健康委目前内设30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发展规划处(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处)、政策法规处、体制改革处、职业健康处(公共卫生管理处)、医政处(社会办医服务管理处)、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处(健康促进处)、基层卫生健康处、医疗应急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科技教育处、药械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老龄健康处、妇幼健康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宣传处、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保健处、支援合作处、信息化与大数据处、执法处、安全保卫处、财务处、审计处、干部人事处、人才处、机关党委(党群工作处)、机关纪委(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会、离退休干部处;38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事务中心,北京市医药卫生科技促进中心,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北京市肝病研究所,北京妇幼保健院,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首都儿科研究所,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北京市眼科研究所,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北京市中医药研究所,北京市儿科研究所,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北京市临床医学研究所,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北京热带医学研究所,北京市老年病医疗研究中心,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北京市糖尿病研究所,北京急救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中华医学会北京分会秘书处,北京市体检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中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校,北京市精神卫生保健所,北京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心,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感染性疾病研究中心,北京市临床药学研究所。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311人,实有人数300人;事业编制5587人,实有人数4393人,行政执法专项编107人,实有人数74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79人。离退休人员3262人,其中:离休36人,退休3226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预算943,200.44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991,230.27万元减少48,029.83万元,下降4.85%。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预算下达的市疾控中心、市卫职院基本建设资金2025年未安排。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22,895.6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2,895.6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418,681.23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3,914.00万元。
5.事业收入379,238.51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99.00万元。
9.其他收入35,229.72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101,623.52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101,623.52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943,200.44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991,230.27万元减少48,029.83万元,下降4.85%。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预算下达的市疾控中心、市卫职院基本建设资金2025年未安排。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271,668.5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0.22%,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267,829.78万元增加3,838.74万元,增长1.43%。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627,181.48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669,507.69万元减少42,326.21万元,下降6.32%。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299.0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44,350.44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北京市医药卫生科技促进中心等,22个所属单位。其他所属单位2025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83.77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加44.9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165.80万元,较2024年年初预算数165.8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15.86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6.36万元减少0.5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302.11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86.00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35.96万元增加50.04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更新购置车辆数比上年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216.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83.4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1.4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8.78万元,其他支出32.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比2024年年初预算220.73万元减少4.6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公务车运行管理,进一步降低相关费用。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3,719.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705.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385.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628.39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0,784.3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5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1家群团组织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28.25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49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449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584,041.29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有车辆456台,共计29,369.8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1684台(套)、共计278,101.22万元。2025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75台(套),共计16,406.28万元。
(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2025年,根据《北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市对区县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已安排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资金107,193.11万元,其中: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5,554.5万元,主要用于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防治,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安排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71,638.6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提高人口监测水平,稳定计生专干队伍,促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2025年,根据《北京市市对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已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8,878.16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完善提高农村社区卫生人员待遇,稳定人员队伍,筑牢医疗服务网络的网底,逐步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表15: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