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市级采供血机构,主要职责是开展无偿献血者的宣传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每年向本市医疗机构提供安全、足量的血液,具有完整的质量监控机制,使用国际先进的自动检测系统和灵敏准确的试剂,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对各项业务活动进行质量检查和监控,确保血液质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心设有业务及职能科室24个,其中献血办公室负责全市献血宣传组织工作。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406人,实有人数355人;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18人;离退休人员325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322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67616.3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43885.19万元增加23731.20万元,增长54.08%。主要原因是由于政府支持力度增大,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04.11万元;根据单位工作计划,增加血液收入8770.98万元;结合2023年上年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可使用上年结转结余增加7556.11万元。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9682.0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82.0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39273.2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5.事业收入38764.2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9.其他收入509.0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8661.11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8661.11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67616.3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43885.19万元增加23731.20万元,增长54.08%。主要原因是根据采供血计划安排,结合本年度单位工作计划及政府支持力度增大,本年项目支出增加16319.76万元。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21289.6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4.74%,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20214.02万元增加1075.59万元,增长5.32%。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39990.93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23671.17万元增加16319.76万元,增长68.94%。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6335.85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011.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893.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3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87.8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主体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8015.67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共有车辆55台,共计2729.0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163台(套)、共计17492.80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6台(套),共计358.8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