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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增加执业地址及床位的批复
  • 发布日期:2024-12-06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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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关于申请增加执业地址及床位的请示》(院发〔2024〕196号)收悉。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及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初审意见,结合专家审核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在北京市昌平区新城东区三期2块医疗用地(具体地块标号为:CP00-1101-0038,CP00-1101-0039)增加执业地址,该地址增设床位600张。你院在办理完成增加执业地址及床位的手续后,执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的院区应同步核减床位400张。

    二、你院应做好该执业地址科室和人员配置,同时按照规划、住建、消防、环保等部门要求完成相关手续,确保该执业地址设置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三、你院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医疗机构变更手续,该执业地址经我委验收合格后方可执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