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互联网居家护理服务项目目录(2022版)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各三级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0号)要求,结合我市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我委组织专家制定了《北京市互联网居家护理服务项目目录(2022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将本通知转发辖区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
附件: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