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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7-01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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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有关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原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办医政发〔2010〕194号)和《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技术审核相关文件的通知》(京卫医字〔2012〕160号),我委委托北京市医学检验质量控制与改进中心组织专家对我市申请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技术审核和现场评估。经审核研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同意给予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开展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项目登记备案(机构名单和检验项目见附件)。

     二、各医疗机构应按照《北京市卫生局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2013版)的通知》(京卫医字〔2013〕156号,以下简称《目录》)要求认真核查准予开展的检验项目。涉及因《目录》调整等而导致检验项目超出已登记的诊疗科目专业范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先行办理相关诊疗科目的变更登记手续。

     三、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到准予登记注册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办理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的登记手续。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后,在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予以登记“允许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

    四、完成相关诊疗科目及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登记后的医疗机构可在备案项目范围内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工作。 请各有关区卫生健康委将本文转发至辖区有关医疗机构。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18日

        附件

        准予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 的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备案检验项目

    1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戊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

    2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扩增定量检测、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扩增定量检测

    3

    北京陆道培医院

    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扩增定量检测、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扩增定量检测、巨细胞病毒脱氧核糖核酸扩增定量检测、EB病毒脱氧核糖核酸扩增定量检测、HLA高分辨基因分型检测

    4

    北京凡迪医学检验实验室

    人类EGFR基因突变检测

    5

    北京华大医学检验所

    人类EGFR基因突变检测、人类K-ras基因突变检测、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扩增定量检测、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扩增定量检测

    6

    北京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

    人乳头瘤病毒基因分型检测、淋球菌核酸检测、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扩增定量检测、沙眼衣原体核酸检测、解脲脲原体脱氧核糖核酸检测、B族链球菌核酸检测、肺炎支原体核酸检测、EB病毒脱氧核糖核酸扩增定量检测、结核/非结核分枝杆菌核酸检测

    7

    北京晶科瑞医学检验实验室

    人类EGFR基因突变检测、人类B-raf基因V600E突变检测、基因表达水平对肿瘤药物敏感性的判断(人类NRAS基因突变检测)、人类PIK3CA基因突变检测、人类EML4-ALK融合基因检测、人类K-ras基因突变检测、基因表达水平对肿瘤药物敏感性的判断(人类ROS1融合基因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