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效,强化项目规范落实,2019年3月5日至8日,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中医管理局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应急管理、慢病管理、妇幼保健、精神卫生、中医药服务、结核病防治等领域的56名专家,分为4个考核组,从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及项目效果等方面,对全市16个区卫生行政部门、公共卫生专业机构、3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了现场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基本情况
从总体考核情况看,各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日益重视,狠抓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规范资金管理与财务制度, 全面落实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数量稳步递增,服务质量逐年提高,服务效果日趋显现,居民满意度与知晓率以及居民获得感不断提升。
(一)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
1.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各区均制订了本辖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项目管理方案、资金管理制度等。能够利用建立的协调机制,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在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了项目管理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责分工;区级专业公共卫生管理机构,能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督导考核工作。
2.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
各区均不同程度建立与应用了区级信息平台。区卫生行政部门正式印发的文件中提出了整合计免、妇幼系统、对接门诊、住院、体检、检验结果信息的要求,可以查看区域内健康档案详情,有统计汇总功能,能够开展信息惠民服务。
3.人员培训情况
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对本部门、专业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行政管理人员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现场考核抽取公共卫生专业机构人员64人、基层医务人员128人(孕产妇保健、预防接种、高血压管理和老年人管理)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知识考试。全市平均78.92分,其中专业机构人员平均分84.25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平均分77.44分。
4.项目宣传情况
各区卫生行政部门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宣传,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示项目免费内容和服务内容,并能提供完整的宣传活动记录。
5.问题整改情况
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对市级考核及区级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加以整改,15个区提供了组织管理和资金管理问题整改佐证,14个区提供的整改佐证材料齐全。
6.绩效考核情况
在区级考核中15个区有完整的考核方案,其中13个区考核标准不低于国家和市级标准,15个区方案中明确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14个区绩效考核过程资料完整。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工作中各区中心有考核方案和指标,其中8个区18家中心考核指标标准符合国家标准,9个区14家中心有完整的考核过程资料,15个区30家中心能够依据机构内部考核结果分配。
(二)资金管理不断规范
根据考核统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预算26.9931亿元,实际拨付到执行机构并认定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金额为26.9875亿元。按照北京市2018年常住人口2154.2万人计算,人均补助水平为125元,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11个区按要求及时下达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7个区抽查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算全部执行完毕。东城区、朝阳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务内控制度完整、出纳与会计岗位实行分离、签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水平较好。
(三)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稳步提升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现场随机抽取2018年建立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共320份,经核查真实健康档案318份、规范健康档案288份。全市健康档案合格率为90 %,达到国家要求(≥90%),其中16个区22家中心健康档案合格率达标。抽查2018年以前建立的健康档案320份,有动态使用记录272份,动态使用率为85%(≥55%),其中14个区30家中心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标。15个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复核误差≤5%;12个区22家中心健康档案合格率复核误差≤10%。全市16区均已开展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开放的工作。
2.健康教育服务
各区健康教育服务数量完成率和健康教育服务质量合格率基本达标。现场核查32家中心印刷健康教育资料、音像实物种类及发行,宣传栏设置及更换频次均符合要求;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及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次数达标,均开展了门诊及访视两种形式的个体化健康教育服务。
3.预防接种
全市现场抽查32所小学、32所幼儿园和320名散居儿童共计1600名儿童,所有被抽查儿童的建卡率100%,建证率100%,第四剂百白破疫苗、第一剂A群C群流脑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0%的国家要求。所有被抽查幼儿园、小学均开展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并进行了预防接种信息登记,小学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率100%。32家预防接种单位均开展一年至少两次的常规查漏补种工作、冷链管理规范、温度监测记录完整,同时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报告卡和登记本完整、细致。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
现场考核32家中心新生儿访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均达标,28家中心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标。电话核查档案160份,其中真实档案152份。
5.孕产妇健康管理
现场考核中32家中心早孕建册率、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均达标,其中8家中心早孕建册率、31家产前健康管理率、25家产后访视率达100%。
6.老年人健康管理
现场抽查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共计640份,完整档案536份,其中电话访谈80份,真实档案75份,7个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复核误差≤10%。
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现场抽查高血压患者档案共计492份,其中不失访档案320份,真实档案311份,规范管理的高血压患者196人,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1.25%,达到国家60%的标准。其中15个区23家中心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标;现场核实320名管理的高血压患者近期血压达标241人,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为75.31%, 32家中心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均达标;12个区25家中心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复核误差≤10%;8个区17家中心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复核误差≤10%。
8.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现场抽查糖尿病患者档案共计538份,其中不失访档案320份,真实档案312份,规范管理的糖尿病患者175人,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54.69%,其中13个区27家中心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标;现场核实320名管理的糖尿病患者近期血糖达标191人,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为59.69%,其中12个区26家中心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达标;12个区20家中心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复核误差≤10%;12个区25家中心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复核误差≤10%。
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
2018年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78834人,其中六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77321人,强制报告六类外病种患者1513人。为78070名患者开展了危险度评估、分类干预和药物使用及康复指导等日常管理治疗服务36.9055万人次;为29072名患者提供免费体检服务。全市患者报告患病率为3.628‰,较2017年增幅6.69%。9个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达标;全市在册规范管理率91.24%,同比增加0.6%,高于国家标准,16区全部达标。全市规律服药率77.98%,同比增加0.3%,高于国家标准,16区全部达标。
10.法定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现场查阅32家中心的2018年门诊日志,传染病病例有网络直报,无漏报,传染病报告率100%;所有病例均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报告,无迟报,报告及时率100%;32家中心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2018年共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起,有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记录,记录全面。
11.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各区都建立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能够按照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巡查情况对巡查登记表进行登记并保存,在发现有效线索时及时报告区监督所。
12.中医药健康管理
年度内全市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共1127829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为49.19%;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0-36个月儿童共430464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为69.31%。现场检查12个区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标,16个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标;现场抽查32家中心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记录各160份,其中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真实记录146份,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真实记录157份。
13.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全市16个区3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督导管理403例肺结核患者,实际督导管理401例,督导管理率99.5%,实际开展首次面访患者401例,首次面访率99.5%,均达标;现场电话核实63例患者首次访视和督导服药随访情况,个别中心存在随访信息不真实、访视记录和结案评估记录不规范情况;2017年登记确诊截止到2018年底共计408例患者完成治疗,规则服药率99.5%,结案评估率100%。
14.免费避孕药具发放
全市社区免费避孕药具覆盖率99.3%;全天候免费避孕药具网点数3984个,24小时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网点比例30.9%,自助发放机2007台,上线率87.3%,各区都按照要求完成了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工作。
15.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2018年按照国家健康素养监测方案的要求,完成现场调查12018人,并进行质量控制监测合格数12006人,监测数据合格率99.9%;完成成人烟草调查现场调查,全市应监测数9715,监测合格数9372,监测数据合格率96.5%,16个区监测数据合格率均达标。
16.知晓率与满意度
本次调查结果来自《2018年度北京市居民社区卫生服务认知度、使用度与满意度“三维”调研报告》。2018年居民对北京市社区卫生服机构认知度、使用度、满意度的综合评价指数为86.66分。
二、存在问题
(一)组织管理
一是培训工作不到位。个别区对辖区内项目规范培训不到位,培训课件等资料不准确、不规范。部分区级公共卫生机构及社区卫生机构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区级公共卫生机构考核人员得分较去年有所下降,被考核人员中有1名老年人管理专业人员考试不及格,4名孕产妇管理专业人员考试不及格;9个区8家中心老年人管理、高血压管理及孕产妇管理考试不及格共14人。
二是项目宣传不准确。部分区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认识不清,将项目宣传与健康教育等同,不能积极主动向居民宣传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免费服务政策和服务的内容,且未按要求张贴国家统一印制的宣传材料。3个区5家中心张贴的宣传资料不符标准,6个区9个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的活动记录和材料不完整,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内容不符。
三是问题整改不彻底。个别区对组织管理和资金管理问题整改提供的佐证资料不齐全,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
四是绩效考核工作未落实。部分区对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未充分统筹,导致区级绩效考核中存在考核指标不全或与国家要求不一致、绩效考核过程性材料不全、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的计算方法不清晰。其中8个区14家中心提供的考核指标与国家标准不一致或不完整,12个区18家中心考核过程资料不完整,2家中心未依据机构内部考核结果与分配挂钩。
(二)资金管理
一是财政投入存在类款项不合理。部分区存在将不属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工作经费批复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
二是部分区县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或者资金到位不及时、资金执行进度较缓慢。区财政实际下达资金时间延后,导致项目执行单位不能及时列支资金。个别区执行进度较慢或资金未执行。
三是社区机构仍存在支出分解不合理现象。个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用于购买电脑、血压计、体重秤等固定资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用于信息系统开发,形成无形资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用于机构运行开支的分摊依据过于简单,甚至不拆分或拆分无依据,仅为口头描述拆分比例。
四是社区机构财务工作不规范。各区均有财务基础工作出现漏洞,如:以现金形式发放讲课费、劳务费发放领款明细表无签字、经济业务发生的全过程中无财务人员参与(或无财务人员签章)、出入库手续不完整、错误使用会计科目、宣传品或纪念品发放无签领、凭单装订顺序混乱、凭证装订质量不高和凭证装订不及时等情况,6个区8家中心凭证装订管理不规范。
(三)项目执行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6个区健康档案建档率不达标,10个区10家中心健康档案合格率不达标, 2个区2家中心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不达标;6个区10家中心健康档案合格率误差>10%,全市有8个区20家中心存在不合格档案共32份,不合格档案主要为健康档案信息记录不规范;个别区存在不真实档案共2份。
2.健康教育。部分区存在健康教育资料不全,未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无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内容。海淀区清河中心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内容粗糙。
3.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现场考核6个区8家中心有儿童体检记录不真实情况,3个区4家中心儿童系统管理率不达标。
4.孕产妇健康管理。个别区社卫生服务中心存在建册档案填报不完整、高危追访不到位、产后访视记录存在不真实情况。
5.老年人健康管理。现场核实全市28家中心不完整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104份,主要为体检表空项大于3项、健康指导错误、无检验检查报告单等;3个区4家中心存在不真实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5份;9个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误差绝对值>10%。
6.慢性病管理。9个区9家中心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不达标;6个区7家中心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误差率>10%;11个区15家中心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误差率>10%;9个区9家中心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不真实档案9份。12个区15家中心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不达标;4个区6家中心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不达标;7个区9家中心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误差率>10%;4个区4家中心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误差率>10%;6个区7家中心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不真实档案8份。
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不达标,其中7个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4‰;5个区存在随访评估及分类干预不规范情况;1家中心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市区两级复核误差>5%。
8.中医药健康管理。全市4个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不达标。3个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网报数据与现场核查数据之间误差较大,个别中心存在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台账中有少量重复名单、非服务范围名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无电子台账等问题。3个区3家中心老年人中医药管理不规范记录4份;7个区9家中心老年人中医药管理不真实记录14份;2个区2家中心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不真实记录3份。
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个别区存在随访记录不真实情况,5个区存在病患者随访记录、首次面访、治疗记录不规范6份,2个区2家中心肺结核患者结案评估信息记录不规范2份。
10.免费避孕药发放。避孕药具发放服务记录不够完善,存在着部分自取架没有领取记录本的现象。部分区医疗卫生机构只提供避孕套,其他种类药具缺乏供应。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各区要针对本次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并上报整改方案,并认真组织整改落实,北京市卫健委将对整改情况组织专项督查,督查结果纳入下一年度绩效考核。
二是要强化项目规范化执行。各级公共卫生机构要切实明确自身职责,针对此次考核中现场考试不及格的人员要进行强化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一步开展指导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作为项目指导工作的重点,将日常指导落到实处。
三是继续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明确资金使用要求,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项目资金不合理分配和支出的问题。
四是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拓展,尽快推动各个垂直业务系统的联通对接和信息共享,保障在全市统一规范下各区系统的联通与信息的共享。加快基层医疗与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继续推动健康档案向百姓开放,让群众更有获得感。
五是切实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各区要对项目数据报送做好复核,对项目质量加强把控,对于此次考核中发现的所有不真实档案、材料等,各区要查明原因,对不真实档案、材料等予以清理,采取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各区要按照考核反馈结果进行整改,并于2019年8月16日前将整改报告和整改列表通过邮箱(邮箱:jicengchu@wjw.beijing.gov.cn)报至我委。
附件:1.北京市2018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
2.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问题列表
3.北京市 2018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
核结果
4.各区考核结果反馈报告(将以电子版形式通过市卫
生健康委员办公自动化系统-OA,发各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19年7月11日
|
附件1 北京市2018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 |
||||
|
行政区 |
推荐中心 |
抽查中心 |
||
|
东城区 |
东花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龙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西城区 |
德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展览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朝阳区 |
六里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东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海淀区 |
学院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甘家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丰台区 |
方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卢沟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石景山区 |
苹果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广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门头沟区 |
清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斋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房山区 |
琉璃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长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昌平区 |
南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延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大兴区 |
长子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安定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顺义区 |
北石槽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李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通州区 |
永乐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牛堡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怀柔区 |
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怀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密云区 |
北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新城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平谷区 |
马昌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峪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延庆区 |
沈家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永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附件2 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绩效考核问题列表 |
||||
|
考核 项目 |
存在问题 |
|||
|
组织 管理 |
1.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1)制度方案:石景山区卫生计生委未提供规范的资金管理制度;通州仅制定了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通知,提供的是《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2)人员培训:门头沟区培训资料不全,无培训通知。 (3)项目宣传:通州区未提供开展项目宣传的有关文件,昌平区未在辖区内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题宣传活动。 (4)问题整改:延庆区卫生计生委绩效考核资金测算方法的问题未得到整改;丰台2017年中心绩效考核指标不一致问题仍未整改。 (5)绩效考核:朝阳、丰台及通州3个区2018年绩效考核部分指标与国家及市级指标不一致,门头沟、石景山、昌平区、延庆区、密云5个区绩效考核过程资料不完整;通州、平谷2个区未提供考核获得各项服务完成数据;延庆区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的计算方法不清晰,未提供考核结果与机构分配项目资金银行拨款单等财务凭证,昌平区未能够依据内部考核结果分配资金。 (6)绩效考核质量:平谷、石景山、房山及通州4个区绩效考核高血压规范管理率复核市区两级误差率>5%。 2.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1)分工协作:朝阳、通州区中医项目指导机构分工职责不明确,中医指导和督导不明确;门头沟区未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督导考核报告和相关数据汇总;平谷区未提供健康教育和结核病健康管理督导报告。 (2)人员培训:朝阳、通州区培训内容及资料不规范;门头沟区培训课件内容与基本公共管理能力提升吻合性差距较大。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分工协作:门头沟、延庆区4家中心、海淀区甘家口中心、顺义区李桥中心未提供人员分工要求。 (2)项目宣传:通州区、密云区及西城区展览路中心3个区5家中心张贴的宣传资料不标准; 西城区展览路中心、通州区牛堡屯、永乐店中心、密云区北庄镇、新城子镇中心张贴的宣传资料不符标准,丰台区、大兴区、密云区、石景山区苹果中心、海淀区甘家口中心、平谷区峪口镇中心6个区9家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的活动记录和材料不完整,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内容不符。。 (3)绩效考核:西城、门头沟、通州区、石景山、丰台、密云区2家中心及朝阳区东坝中心、顺义区李桥中心提供的考核指标与国家标准不一致;石景山、门头沟、房山、通州、大兴、平谷及延庆区2家中心、西城区展览路中心、海淀区甘家口中心、丰台区卢沟桥中心考核过程资料不完整。延庆区2家中心未依据机构内部考核结果分配资金。 4.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1)区卫生计生委:各区信息对输入项目的值域范围未进行逻辑管控,无法保证输入数据的质量控制;各区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等系统未提供对其他系统的联通接口,或者有接口未授权共享数据,电子健康档案等系统无法与这些专业系统对接与共享信息;海淀区、密云区卫生计生委制定或转发“指导联通整合”的文件欠缺,对整合计免、妇幼专业系统要求不规范,顺义区、怀柔区在健康档案数据中,生产系统库里有测试数据,具有一定风险;数据统计系统运行缓慢。门头沟区级未统一部署LIS系统; (2)基层卫生机构:通州区永乐店中心检验设备未与LIS连接、LIS中无检验数据,造成健康档案未能获取LIS数据;朝阳区六里屯、东坝中心的业务流程手工标记标本、单项数据传输方式,未能发挥系统功能;平谷区健康小屋部分医疗设备损坏,维修时间长,影响数据采集;延庆区沈家营、永宁中心健康档案的建档单位未延续到社区卫生服务站。 5.问卷考试结果: (1)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门头沟 、房山、通州及平谷区孕产妇管理人员不及格;门头沟区老年人管理人员不及格。 (2)基层卫生机构:门头沟区清水镇中心、平谷区峪 口中心、延庆区永宁中心高血压健康管理人员不及格;门头沟区清水镇中心、怀柔区龙山中心、房山区长沟中心、通州区牛堡屯中心老年人管理人员不及格;海淀区学院路中心、石景山区苹果园中心、房山区长沟中心、通州区牛堡屯中心、密云区新城子中心、延庆区永宁和沈家营中心孕产妇管理人员不及格。 |
|||
|
资金 管理 |
1.区财政资金预拨及时性: 石景山区区级财政部门在2018年12月31日前下达了中央补助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结算资金60.89万元,区卫生计生委未拨付到基层医疗机构。延庆区提前下达资金到位率98.78%。 2.机构预算执行情况: 石景山区苹果园中心支出进度缓慢,仅为18.77%;昌平区财政部门在下达预算时将公用经费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均下达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科目,各基层单位使用过程中无法明确区分公用经费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延庆区中心18000元未执行,预算执行率99.43%。 3.机构财务管理情况: (1)支出分解不合理:石景山区苹果园中心、门头沟区清水镇中心未在财政定点印刷厂印刷;石景山区苹果园中心、延庆区沈家营中心存在使用现金支付讲课费、劳务费的现象;门头沟、平谷、怀柔3个区6家中心、大兴区长子营镇中心、房山区琉璃河中心、顺义区李桥镇中心未严格按照规定比例进行基本公共卫生费用分摊。 (2)财务工作不规范:石景山、平谷2个区4家中心均未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石景山区广宁中心未及时修订《培训费管理制度》和《会议费管理制度》;石景山区苹果园中心、大兴区安定镇中心未修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大兴区安定镇中心、门头沟区斋堂镇中心、房山区琉璃河中心、顺义区北石槽中心审计制度落实不到位;门头沟、怀柔2个区4家中心、西城区展览路中心、海淀区甘家口中心、大兴区安定镇中心、顺义区北石槽中心凭证装订管理不规范;大兴、平谷2个区4家中心、石景山区广宁中心记账凭证出纳未签章;大兴区、怀柔2个区4家中心、顺义区李桥镇中心调账不规范。 |
|||
|
项目 执行 及 效果 |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完成数量(率):现场核实石景山、大兴、通州、密云、平谷和延庆6个区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不达标;朝阳东坝、石景山广宁、门头沟斋堂镇、房山长沟、昌平延寿、大兴安定镇、延庆永宁、平谷峪口镇、密云新城子和通州区牛堡屯中心共10个区10家中心健康档案合格率不达标;石景山区广宁中心和昌平区延寿中心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不达标。 (2)市区两级复核误差率:大兴区建档率市区两级复核误差率>5%,石景山、门头沟、怀柔、延庆和通州区牛堡屯中心、海淀区甘家口中心6个区10家中心健康档案合格率市区两级复核误差率>10%。 (3)质量核查:现场抽查,朝阳、丰台、石景山、大兴、通州、密云及平谷区、海淀区甘家口中心、房山区长沟中心、昌平区延寿中心、顺义区北石槽中心、延庆区永宁中心、门头沟区斋堂中心13个区20家中心不合格健康档案32份;石景山区广宁中心和大兴区安定镇中心各存在不真实档案1份。 2.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完成数量(率):门头沟区2家中心、石景山区广宁中心、通州区牛堡屯中心儿童系统管理率不达标。 (2)质量核查:现场抽查电话核实,朝阳区东坝中心、海淀区甘家口中心和房山区琉璃河中心存在新生儿访视记录不真实情况;海淀区学院路中心、丰台区方庄中心、门头沟区斋堂镇中心、房山区琉璃河中心、大兴区长子营中心存在儿童系统管理记录不真实情况。 3.孕产妇健康管理: (1)建册不完整:房山区长沟中心建册档案记录不完整1份。 (2)高危追访不到位:通州区牛堡屯中心高危孕妇一周追访核查一例存在追访不到位,高危追访原始记录欠完善;怀柔区怀北中心1份孕期高危随访未发现孕妇GDM,房山区长沟中心1份孕期高危未电话随访。 (3)真实性考核:门头沟斋堂中心、顺义李桥中心访视记录不真实各1份。 4.老年人健康管理: (1)上报数据不一致:现场核查,西城、丰台、海淀、房山、通州、密云6个区信息平台不能查看全区数据,不利于区级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的管理和数据报送,海淀、丰台、西城、延庆4个区查询数据与上报数据不一致,差距较大。 (2)质量核查:全市抽查不完整老年人健康档案104份,主要问题为体检表空项大于3项、健康指导错误、无检验检查报告单等问题;通州区2家中心、丰台区卢沟桥中心、门头沟区斋堂中心存在不真实档案5份。 (3)市区两级复核误差率:西城、海淀、丰台、房山、昌平区、石景山、通州、平谷及延庆9个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市区两级复核误差>10%。 5.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1)完成数量(率):丰台卢沟桥中心和顺义区李桥镇中心未完成区级分配高血压管理人数;石景山区广宁中心、门头沟区斋堂镇中心、房山区长沟镇中心、昌平区延寿中心、大兴区安定镇中心、顺义区李桥镇中心、通州区牛堡屯中心、平谷区峪口镇中心及延庆区沈家营中心9家中心高血压规范管理率不达标,其中大兴区安定镇中心高血压规范管理率为0%。 (2)质量核查:现场抽查不规范档案120份,其中不真实档案9份,朝阳区东坝中心、海淀区甘家口中心、昌平区延寿中心、延庆区沈家营中心、通州区永乐店和牛堡屯中心各存在1份不真实档案。 (3)市区两级复核误差率:顺义区2家中心、朝阳区六里屯中心、昌平区南口中心、怀柔区怀北镇中心、平谷区马昌营中心、延庆区永宁中心6个区7家中心高血压规范管理率市区两级复核误差>10%;西城、朝阳、海淀和房山区2家中心和丰台区方庄中心、门头沟区斋堂镇中心、昌平区南口中心、顺义区李桥镇中心、通州区牛堡屯中心、怀柔区龙山中心、平谷区马昌营中心11个区15家中心血压控制率市区两级复核误差>10%。 6.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1)完成数量(率):丰顺义区李桥镇中心未完成区级分配糖尿病管理人数;大兴、门头沟、通州区2家中心、西城区展览路中心、朝阳区东坝中心、石景山区广宁中心、昌平区延寿中心、、顺义区李桥中心、房山区长沟中心、延庆区永宁中心、怀柔区龙山中心、平谷区峪口中心共12个区15家中心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不达标,其中大兴区安定镇中心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0%;昌平和通州区2家中心和密云区北庄中心、房山区琉璃河中心共4个区6家中心血糖控制率不达标。 (2)质量核查:现场抽查,不规范档案145份,其中不真实档案8份,房山区2家中心、丰台区卢沟桥中心、海淀区甘家口中心、通州区永乐中心、怀柔区龙山中心和密云区北庄中心6个区7家中心存在不真实档案各1例。 (3)市区两级复核误差率:门头沟、房山区2家中心、朝阳区东坝中心、石景山区广宁中心、通州区牛堡屯中心、怀柔区龙山中心、密云区北庄中心7个区9家中心糖尿病规范管理率市区两级复核误差>10%;门头沟区清水中心、房山区琉璃河中心、昌平区南口中心、密云区北庄中心4家中心血糖控制率市区两级复核误差>10%。 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1)完成数量(率):朝阳区、海淀区、昌平区、大兴区、丰台区、顺义区和通州区等7个区报告患病率仍未达到4‰的国家要求。市实际参加健康体检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不高,仅占全部在册患者的37%。 (2)质量核查:抽查档案中东城区存在康复形式空项情况、石景山区存在药品填写有误情况;朝阳区、丰台区、密云区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随访情况。 (3)市区两级复核误差率:丰台区在册规范管理率复核误差为10%,大于5%的标准要求。 8.中医药健康管理: (1)完成数量(率):海淀区、门头沟区、昌平区、延庆区4个区8家中心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不达标。门头沟区、昌平区、通州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网报数据与现场核查数据之间误差较大; (2)质量核查:3个区3家中心存在老年人中医药管理记录不规范记录4份:昌平区延寿中心平谷区峪口中心各1份、门头沟清水中心2份;8个区10家中心存在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不真实记录17份:门头沟区5份、延庆区2份、丰台区卢沟桥中心3份、通州区牛堡屯中心、石景山区苹果园中心、昌平区延寿中心、大兴区安定镇中心和平谷区峪口中心各1份。 2个区2家中心存在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不真实记录3份:怀柔区龙山中心2份、门头沟区清水中心1份。 (3)管理台账:昌平区延寿中心、丰台区卢沟桥中心、海淀区学院路中心、延庆区永宁镇中心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台账不规范,存在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台账中有少量重复名单、非服务范围名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无电子台账等问题。 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1)结核病管理:海淀区甘家口中心1例患者随访不真实,怀柔区龙山中心2例、大兴区安定镇中心1例患者随访记录表不规范。 (2)肺结核患者首次面访:房山区琉璃河中心1例患者首访表记录不规范。 (3)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朝阳区六里屯中心和房山区琉璃河各1例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信息记录不完整、出现缺项漏项、化疗方案填写错误。 (4)肺结核患者结案评估:大兴安定镇中心和门头沟区清水中心各1例肺结核患者结案评估信息记录不规范。 |
|||
|
附件3 北京市2018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结果 |
|||||||||||||||||||||||
|
序 |
考核 行政区 |
组织 |
资金 |
项目执行57分 |
项目效果16分 |
合计 |
|||||||||||||||||
|
健康 |
健康 |
预防 |
儿童健康管理4分 |
孕产妇健康管理 5分 |
老年人健康管理 |
高血压健康管理 6分 |
糖尿病健康管理 6分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5分 |
传染病及突发事件处置2分 |
卫生计生 |
中医药健康管理 4分 |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2分 |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0.5分 |
健康素养促进行动0.5分 |
健康档案应用 |
重点人群管理效果 |
知晓率与满意度 6分 |
||||||
|
1 |
东城区 |
13.66 |
12.85 |
5.00 |
4.00 |
5.00 |
4.00 |
5.00 |
5.97 |
6.00 |
5.75 |
5.00 |
2.00 |
2.00 |
4.00 |
2.00 |
0.50 |
0.50 |
4.00 |
5.86 |
5.70 |
98.79 |
|
|
2 |
西城区 |
13.06 |
12.56 |
5.00 |
4.00 |
5.00 |
4.00 |
5.00 |
4.06 |
6.00 |
5.50 |
5.00 |
2.00 |
2.00 |
4.00 |
2.00 |
0.50 |
0.50 |
4.00 |
5.48 |
5.71 |
95.37 |
|
|
3 |
顺义区 |
13.49 |
12.53 |
4.98 |
4.00 |
5.00 |
4.00 |
4.95 |
6.00 |
5.16 |
4.56 |
4.95 |
2.00 |
2.00 |
4.00 |
2.00 |
0.50 |
0.50 |
4.00 |
5.51 |
5.17 |
95.30 |
|
|
4 |
朝阳区 |
13.34 |
12.27 |
4.89 |
4.00 |
5.00 |
3.50 |
5.00 |
5.55 |
5.17 |
5.00 |
5.00 |
2.00 |
2.00 |
4.00 |
1.98 |
0.50 |
0.50 |
4.00 |
5.54 |
5.56 |
94.80 |
|
|
5 |
怀柔区 |
13.30 |
12.74 |
4.41 |
4.00 |
5.00 |
4.00 |
4.95 |
5.62 |
5.67 |
4.35 |
5.00 |
2.00 |
2.00 |
3.90 |
1.95 |
0.50 |
0.50 |
4.00 |
5.32 |
5.19 |
94.40 |
|
|
6 |
丰台区 |
12.73 |
12.80 |
5.00 |
4.00 |
5.00 |
3.75 |
5.00 |
4.10 |
5.99 |
5.25 |
5.00 |
2.00 |
2.00 |
3.75 |
2.00 |
0.50 |
0.50 |
4.00 |
5.04 |
5.48 |
93.89 |
|
|
7 |
密云区 |
12.38 |
11.65 |
4.89 |
4.00 |
5.00 |
4.00 |
5.00 |
5.40 |
6.00 |
5.00 |
5.00 |
2.00 |
2.00 |
4.00 |
2.00 |
0.50 |
0.50 |
4.00 |
5.59 |
4.76 |
93.67 |
|
|
8 |
大兴区 |
12.71 |
12.65 |
4.23 |
4.00 |
5.00 |
3.75 |
5.00 |
5.42 |
4.50 |
3.96 |
5.00 |
2.00 |
2.00 |
3.95 |
1.96 |
0.50 |
0.50 |
4.00 |
5.76 |
5.44 |
92.33 |
|
|
9 |
平谷区 |
12.57 |
12.33 |
4.89 |
4.00 |
5.00 |
4.00 |
5.00 |
5.14 |
4.66 |
4.75 |
5.00 |
2.00 |
2.00 |
4.00 |
2.00 |
0.50 |
0.50 |
3.50 |
5.47 |
4.99 |
92.30 |
|
|
10 |
房山区 |
12.38 |
12.73 |
4.89 |
4.00 |
5.00 |
3.25 |
4.90 |
5.10 |
5.21 |
3.62 |
5.00 |
2.00 |
2.00 |
4.00 |
1.95 |
0.50 |
0.50 |
4.00 |
5.12 |
5.60 |
91.75 |
|
|
11 |
海淀区 |
12.66 |
12.75 |
4.67 |
4.00 |
5.00 |
3.25 |
5.00 |
3.25 |
5.50 |
5.32 |
5.00 |
2.00 |
2.00 |
3.80 |
1.93 |
0.50 |
0.50 |
3.35 |
5.38 |
5.58 |
91.44 |
|
|
12 |
石景山 |
11.83 |
11.79 |
3.83 |
4.00 |
5.00 |
4.00 |
5.00 |
5.25 |
5.01 |
4.67 |
4.95 |
2.00 |
2.00 |
3.95 |
2.00 |
0.50 |
0.50 |
3.58 |
5.81 |
5.22 |
90.89 |
|
|
13 |
昌平区 |
12.69 |
9.21 |
4.78 |
4.00 |
5.00 |
4.00 |
5.00 |
4.40 |
4.62 |
5.25 |
5.00 |
2.00 |
2.00 |
3.56 |
2.00 |
0.50 |
0.50 |
3.91 |
5.07 |
5.69 |
89.18 |
|
|
14 |
门头沟 |
10.32 |
12.45 |
4.10 |
4.00 |
5.00 |
3.74 |
4.95 |
5.50 |
4.16 |
4.27 |
5.00 |
2.00 |
2.00 |
3.40 |
1.98 |
0.50 |
0.50 |
4.00 |
5.61 |
5.50 |
88.98 |
|
|
15 |
延庆区 |
10.86 |
12.57 |
3.82 |
4.00 |
5.00 |
4.00 |
5.00 |
4.27 |
3.75 |
5.00 |
4.95 |
2.00 |
2.00 |
3.63 |
2.00 |
0.50 |
0.50 |
3.29 |
5.88 |
5.26 |
88.28 |
|
|
16 |
通州区 |
11.88 |
11.40 |
4.50 |
4.00 |
5.00 |
4.00 |
4.95 |
4.35 |
3.67 |
3.75 |
5.00 |
2.00 |
2.00 |
3.88 |
2.00 |
0.50 |
0.50 |
4.00 |
5.10 |
5.31 |
87.79 |
|
|
全市 |
12.49 |
12.21 |
4.62 |
4.00 |
5.00 |
3.83 |
4.98 |
4.96 |
5.07 |
4.75 |
4.99 |
2.00 |
2.00 |
3.86 |
1.98 |
0.50 |
0.50 |
3.85 |
5.47 |
5.39 |
92.4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