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反馈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研究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人类精子库校验意见的复函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研究所:
你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研究所关于报送所属门诊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人类精子库校验申请的函》(国卫所发〔2019〕34号)收悉。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的规范管理,落实国家有关技术管理的工作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对你单位正式运行的夫精人工授精(AIH)、供精人工授精(AID)及人类精子库进行了现场校验和审核。根据专家审核意见,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你单位以上技术校验合格。
二、你单位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针对校验检查中专家组审核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于3个月内将整改意见函复我委,加强规范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特此函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23日
(联系人:周彦华;联系电话:83970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