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北京首都机场医院变更名称等有关事项的批复
北京首都机场医院:
你院《关于北京首都机场医院申请变更医疗机构有关事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医疗机构名称变更为首都机场集团紧急医学救援中心。
二、同意你院由北京市朝阳区机场南路东里17号迁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
三、请你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医疗机构变更手续,新址需经我委验收合格后方可执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