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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卫生应急分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1-09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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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委机关相关处室,各相关公共卫生机构,各三级医院:

    为有效应对本市空气重污染,保护公众健康,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京政发〔2023〕22号)要求,我委组织修订了《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卫生应急分预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卫生应急分预案

    (2023年修订)

    为有效应对本市空气重污染,尽可能减轻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京政发〔2023〕22号)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本分预案。

    一、工作职责及分工

    在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市卫生健康委成立市空气重污染卫生应急分指挥部(以下简称“分指挥部”),成员单位(部门)包括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市卫生健康委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应急办公室。

    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在市相关部门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后,及时启动相应的分级应急响应机制,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开展空气重污染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

    (二)组织做好医疗诊治工作。

    (三)加强应急值守。

    (四)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其中,第一条职责由市卫生健康委健康促进处、疾病控制处、公众权益处组织市疾控中心、宣教中心落实;第二条职责由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组织医疗机构落实;第三条职责由市卫生健康委应急办组织各区卫生健康委(包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下同)、北京急救中心、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心落实;第四条职责由分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落实。

    二、预警响应措施

    根据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对应的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空气重污染卫生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健康。

    (一)黄色预警(三级)

    健康防护引导措施。提醒市民关闭门窗,并在污染消除后及时开窗通风;老幼、体弱者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加强健康防护科普宣传。

    (二)橙色预警(二级)

    健康防护引导措施。提醒市民关闭门窗,并在污染消除后及时开窗通风;老幼、体弱者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户外活动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市卫生健康委宣教中心组织、指导为市民提供相关健康咨询;各医疗机构加强健康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三)红色预警(一级)

    健康防护引导措施。提醒市民关闭门窗,并在污染消除后及时开窗通风;老幼、体弱者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户外活动人员应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市卫生健康委宣教中心组织、指导为市民提供相关健康咨询。各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及相关准备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本分预案的实施,市卫生健康委将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纳入全市卫生应急体系进行统一管理,并由委主要领导担任分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卫生应急工作的委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切实加强对分预案各项工作落实的组织领导。

    (二)完善配套措施

    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要求,结合部门及辖区实际,制定相应的预案或工作方案。健全工作体系、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流程,切实落实保障措施。

    (三)严格督查考核

    分指挥部组织对全市空气重污染卫生应急各项措施落实开展督查。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后,分指挥部适时对各成员单位的组织实施和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单位进行通报;各成员单位要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本预案由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卫生应急分指挥部成员名单

    2.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卫生应急职责分工

    附件1

    市空气重污染卫生应急分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钟东波  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

                    刘俊彩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总指挥:李  昂  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李  昂(兼)

    成    员:曹  昱  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应急办公室主任

                  陆  珊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处长

                  姚秀军  市卫生健康委公众权益处处长

                 黄若刚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处处长

                 汤伟民  市卫生健康委健康促进处处长

                 于海玲  市卫生健康委应急办副主任         

                 王  欣  市中医局医政处处长

                 吴家锋  市医管中心医疗护理处处长

                 刘红梅  北京急救中心主任

                 邓  锴  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心主任

                 王志洲  市卫生健康委宣教中心主任

                 于建平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各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长、各三级医院院长


    附件2

    市空气重污染卫生应急分指挥部职责分工

    一、分指挥部和办公室职责

    (一)分指挥部

    1.研究制定本市卫生健康系统应对空气重污染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具体指挥本市空气重污染卫生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协调各区做好相应工作;

    3.指挥、协调本市空气重污染卫生应急分预案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卫生健康系统重污染应对工作落实情况;

    4.负责分指挥部所属卫生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以及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5.承办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分指挥部办公室

    1.组织落实市空气重污染卫生应急分指挥部决定,具体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应对空气重污染相关工作;

    2.承担分指挥部应急值守工作(非工作时间由委值班室承担);

    3.收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和相关工作信息;

    4.组织开展本市空气重污染卫生应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6.组织制订与分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成员单位制订(修订)空气重污染卫生应急预案;

    7.组织开展本市应对空气重污染卫生应急工作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8.负责分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9. 组织开展空气重污染卫生应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卫生健康委

    10.承担分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成员单位(部门)职责分工

    (一)委疾控处:指导相关部门实施健康防护提醒措施的发布。

    (二)委健康促进处:组织开展空气重污染健康防护宣教工作。

    (三)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医政医管处: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及相关准备工作。

    (四)委公众权益处:负责空气重污染卫生相关新闻发布、舆情应对及政策宣传。

    (五)市疾控中心:负责制定空气重污染健康防护核心信息,并向公众普及,提供专家参与公众媒体宣传和健康访谈。

    (六)北京急救中心:负责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加强院前急救力量的储备。

    (七)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心:负责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收集、分析、报送工作。

    (八)各三级医疗机构:负责做好医疗救治及相关准备工作。

    (九)委宣教中心:负责相关健康防护的简单咨询;汇总收集相关舆情反馈委相关处室。负责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和宣传工作。

    (十)各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空气重污染相应的卫生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