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医局、市医院管理中心,各区卫生健康委,各三级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北京急救中心、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
为全面提升本市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水平,依据《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卫应急发〔2017〕36号)等规定,现就加强本市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健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卫生应急预案,是指为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各区、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体系,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紧密结合卫生应急工作实际,合理确定预案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现实需要,编制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以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预案。
二、持续开展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各区、各单位要全面梳理已编制及应修订的预案,动态开展应急预案编修工作。其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须涵盖突发急性传染病(鼠疫、霍乱、人禽流感、新冠肺炎、埃博拉出血热等)、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突发中毒事件、核与辐射事件等类别;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须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类别。既往没有预案的要抓紧组织编制,已有的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调整、公共卫生风险改变或应急资源变化及其他重大调整等情形,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三、切实完善预案核心内容
应急预案要体现“组织指挥结构清晰、处置流程顺畅、职责划分明确、资源保障有力”的总要求。不同层级、类型的预案可各有侧重,但要重点突出以下核心内容:一是要明确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的处置原则;二是要明确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体系;三是要明确事件分级标准,及时开展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四是要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要求;五是要明确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六是要明确卫生应急各项保障措施。
四、加强预案培训、演练和宣传
各区、各单位要对预案编制人员开展培训,使其掌握预案编写的程序、内容和要求。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定期组织实施预案培训和工作研讨,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演练完成后,应及时总结、评估,提出完善预案的意见。对公开发布的卫生应急预案,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普及突发事件预防、应对、自救互救知识,提升公众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知识水平和处置技能。
五、定期报告相关工作进展
各区、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定期报送卫生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既往成果和最新进展情况,报送内容包括预案名称、编制单位、所属类别、发布日期、培训演练等信息(见附表),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提交市卫生健康委应急办。
附件:卫生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情况季度报表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1日
(联系人:李林、王旭;联系电话:83970780、83560292;
邮箱:yingjiban@wjw.bei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