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急救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规范本市院前医疗急救设施建设,我委组织制定了《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站建设基本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落实。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4日
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站建设基本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院前医疗急救设施建设,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参考《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0年-2022年)》等文件,结合本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实际,就急救工作站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及功能分区、外观标识、文化建设等方面内容提出基本规范,指导急救工作站新建和改扩建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础建设
(一)A级急救工作站
基本标准: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有独立的出入口,至少设6个救护车固定停车位,24小时值班救护车至少2辆。
功能分区:包括业务用房、后勤保障用房、功能用房或用地。其中:
业务用房用于满足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值班值守、书写医疗文书、业务学习、技术培训等业务需求。至少包括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办公室2间、培训室1间、值班室3间。
后勤保障用房用于院前医疗急救药械及物资存放、急救设备清洁、急救人员上下班更换衣服、下班后洗浴清洁、垃圾临时存放等。至少包括更衣室2间、物资室1间、卫生间(含洗浴功能)。
功能用房或用地是指救护车停车位或停车库。
A级急救工作站平面布局参考,见附件1。
基本要求:急救工作站具备上水、下水、电源、供暖设施,配备相应办公及值班保障生活设备设施,至少安装1部院前医疗急救派车专用电话、1台工作用电脑,保障通讯网络畅通;院前医疗急救用房各功能分区合理,布局紧凑,原则上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值班室应设在建筑物的一层;值班室与救护车停车位之间的距离符合急救人员和救护车辆2分钟内出动的要求;洁污流线清楚,垃圾临时存放合理,符合院感管理基本要求;有氧气、危化品存放的站点应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在主通道出入口安装监控装置,符合消防等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二)B级急救工作站
基本标准: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有独立的出入口,至少设3个救护车固定停车位,24小时值班救护车至少1辆。
功能分区:包括业务用房、后勤保障用房、功能用房或用地。其中:
业务用房用于满足急救人员值班值守、书写医疗文书、业务学习等业务需求。至少包括办公室1间、值班室3间(含院前医疗急救人员上下班更换衣服功能)。
后勤保障用房用于院前医疗急救药械及物资存放、急救设备清洁、急救人员下班后洗浴清洁等。至少包括物资室1间,卫生间含洗浴功能。
功能用房或用地是指救护车停车位或停车库。
B级急救工作站平面布局参考,见附件1。
基本要求:急救工作站具备上水、下水、电源、供暖设施,配备相应办公及值班保障生活设备设施,至少安装1部院前医疗急救派车专用电话、1台工作用电脑,保障通讯网络畅通;院前医疗急救用房各功能分区合理,布局紧凑,原则上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值班室应设在建筑物的一层;值班室与救护车停车位之间的距离符合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和救护车辆2分钟内出动的要求;洁污流线清楚,垃圾临时存放合理,符合院感管理基本要求;有氧气、危化品存放的站点应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在主通道出入口安装监控装置,符合消防等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二、外观标识
急救工作站外观标识包括建筑外观、站牌、房间标牌、停车位等,由基本元素组合而成。见附件2。
(一)基本元素:全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站统一使用蓝色为主色调,基本元素包含“北京急救图标”、“120”以及“北京急救”、“**急救工作站”中英文等。
(二)建筑外观:急救工作站楼体外观统一蓝白色调,使用全市统一的屋顶门牌对外标识。
(三)站牌:急救工作站站牌由北京急救中心统一制发。
(四)房间标牌:急救工作站各房间使用全市统一标识,房间名称使用办公室、培训室、男值班室、女值班室、男更衣室、女更衣室、物资室、男卫生间、女卫生间、救护车库等。
(五)停车位:120救护车停车位使用全市统一标识。
三、急救文化
急救工作站要加强文化建设,在工作区的墙面展示院前医疗急救宗旨、使命、目标、理念、口号、制度等,刻画院前医疗急救文化。有条件的急救工作站要加强内部配套设施建设,提升院前医疗急救人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见附件3。
附件:1.急救工作站平面布局参考
2.急救工作站外观标识
3.急救工作站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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