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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工作宣传片制作项目遴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26-10-20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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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集中展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近年来推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成果,深度挖掘并广泛宣传人才突出贡献,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拟策划制作一支人才工作宣传片。现将项目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报条件要求

    (一)申报机构须为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在行业内具备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失信行为,拥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申报机构须具备丰富的宣传片全流程拍摄制作经验,熟悉卫生健康行业发展现状、前沿成果与未来趋势;拥有专业稳定、高效执行的制作团队,团队须配备项目总负责人、编导、撰稿、摄像、后期制作等专职人员。

    (三)申报机构须确保市卫生健康委在使用本项目服务及相关成果时,不涉及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若发生侵权诉讼,由申报机构全权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

    三、项目经费

    不超过25.66万元。

    四、项目实施要求

    (一)申报机构经遴选确定为承接单位后,须与市卫生健康委签订服务协议,严格按照约定完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工作宣传片制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策划、脚本撰写、编剧审核、拍摄制作、后期修改等。市卫生健康委有权对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进行全程监督与评估,承接单位须按要求修改完善宣传片直至符合标准。

    (二)承接单位须具备开展本项目的相应资质、办公场所、专业设备等基础条件,按要求完成宣传片制作任务,并按时提交项目阶段性汇报与总结材料。

    (三)双方应对遴选、签约、履约过程中获取的非公开信息(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等)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原提供方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承接单位须负责拍摄期间全部素材资料安全管护、专业设备安全使用与正常运行,项目涉及的所有设备、人员等费用均包含在总预算内,不另行支付。

    五、具体内容

    (一)承接单位须制定宣传片拍摄方案与文字脚本(含解说词),提交市卫生健康委审核通过后方可启动拍摄。

    (二)拍摄制作须配备专业摄影摄像及后期制作设备,前期素材采用高清格式录制,画面清晰整洁、运镜平稳;全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P全高清标准,除特殊艺术效果外,确保色调精准、构图简洁、光影适中、细节饱满、节奏明快,杜绝画质低劣、制作粗糙等问题。

    (三)宣传片解说词须配备中英文字幕,字幕清晰准确、无错别字、漏字、多字等错误。

    (四)宣传片交付格式须满足电视、网络、移动端等多平台流畅播放与传输要求,以不低于全高清标准呈现,压缩编码损耗小。

    六、权利保留

    市卫生健康委在本次遴选中保留以下权利:

    (一)对项目实施要求、项目内容进行完善补充,以及要求申报机构补充提交材料的权利。

    (二)对本次遴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七、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6年10月20日至10月27日。

    (二)下载材料:见附件

    (三)提交材料:

    申请单位应在2026年10月27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电子版提交至:rencaichu@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2026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工作宣传片制作项目响应文件”字样。

    (四)组织评审: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五)公告期限:2026年10月20日至10月27日。

    (六)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55532803)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1-评分标准
    附件2-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