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处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精神卫生领域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会、协会、社会团体、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单位等。
三、项目任务
承担《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修订研究项目:全面收集和系统梳理国内外精神卫生领域立法现状、前沿理论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深入对比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与现行《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的衔接与差异。结合北京市精神卫生工作实际,深入剖析现行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短板,总结提炼基层实践经验,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配套修订建议,形成《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修订报告及《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修订草案)》。
四、具体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
(二)具有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工作经历,承担过卫生领域相关项目者优先考虑;
(三)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6年8月7日—2026年8月14日。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beijing.gov.cn/)下载《2026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健康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6年8月14日18:00前将所需材料及《2026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健康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电子版提交至邮箱:zyjkc@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2026年职业健康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字样。
5.组织评审: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6.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为8万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55532587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