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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关于科教项目遴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4-20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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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科技教育处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科教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

    三、项目任务

    (一)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项目

    协助开展北京地区国家级、北京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评审及公布获批项目;协助对医疗卫生机构举办的国家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行督查,并实施网上实时监控;协助对北京地区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进行审验;协助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干部业务能力及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等,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相关问题的政策咨询;协助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等。

    (二)职业技能与传染病应急培训项目

    1、管理:根据《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实施方案(2017版)的通知》>要求,协助组织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技能及传染病应急培训、培训方案编制、视频教材编制等工作。协助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紧急培训任务等。

    2、视频:根据《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实施方案(2017版)的通知》>要求,根据培训方案协助组织编制视频教材,为学习视频过程及考核提供技术服务,保证在学习时间内完成。

    (三)区级医院骨干培训项目

    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增强基层医院培养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推动当地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开展区级医院骨干培训。

    (四)乡村卫生人员岗位培训项目

    为加强本市乡村医生队伍岗位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农村居民就医获得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项目。

    (五)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

    为落实《北京市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精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开展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六)全科医学师资培训项目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北京市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精神,开展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工作。

    (七)基层全科医生培训项目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北京市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全科医生培养工作。

    (八)社区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培训项目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北京市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精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九)首发专项项目过程管理项目

    组织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应结题项目结题验收,包括业务验收和财务验收,组织结题评审会,分析评价项目研究成果,完成成果分析报告、成果汇编;组织开展2026年立项项目的任务书审核与签订,培训项目骨干;组织首发专项历年资助项目的科研成果跟踪调查,遴选评选出首发专项第四批十大优秀成果;修订完善首发专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项目变更审核等工作。

    (十)首发专项项目实施质量管理项目

    组织开展在研项目的质量管理稽查工作,包括开展稽查员培训、现场稽查、专家复核等工作,形成稽查结论和项目处理意见。

    四、项目经费

    (一)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项目72.3万元;

    (二)职业技能与传染病应急培训项目(管理、视频)58.5万元;

    (三)社区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培训项目62万元;

    (四)乡村卫生人员岗位培训项目98.88万元;

    (五)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66万元;

    (六)全科医学师资培训项目67.48万元;

    (七)基层全科医学培训项目98万元;

    (八)区级医院骨干培训项目50.8万元;

    (九)首发专项项目过程管理项目92.3万元;

    (十)首发专项项目实施质量管理项目94万元;

    五、具体要求

    (一)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项目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或北京市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和管理资质;有专门的管理团队,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健全。具有丰富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专家资源,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曾负责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项目管理、监督专职人员。专职人员有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对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精通,曾参与制定国家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有多年组织全市范围大型培训和会议等经验。有国家和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合作经验。具有5年以上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经验,具备项目管理、制定、专家联络、培训会议等管理经验。对继续医学教育深刻理解,根据服务需求制定相应的方案,具有服务可及行和科学性,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跟进,按计划实施。  

    (二)职业技能与传染病应急培训项目

    1、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或北京市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资质;有专门的管理团队,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曾负责继续医学教育远程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有丰富的传染病防控专家资源;有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工作,专职人员有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在全国或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方面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有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合作经验。具有5年以上北京市远程培训的经验,具备远程项目设计、课件制作、专家联络、继教项目申报等管理经验。对职业技能与传染病应急培训服务需求有深刻的理解,并能够制定相应的制作、服务计划,具有可实施性。服务周到及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跟进,按计划实施。

    2、视频:具有国家认可的远程教育培训资质;制作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专门技术开发及管理团队,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曾负责继续医学教育远程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教育视频制作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备能够承担20-30万人次短时间内远程学习的技术水平。在全国和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方面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有3年以上社区、乡村卫生人员等远程医学教育工作经验。具有5年以上北京市远程培训的经验,具备远程项目设计、课件制作、专家联络、继教项目申报等管理经验。对职业技能与传染病应急培训服务需求有深刻的理解,并能够制定相应的制作、服务计划,具有可实施性。服务周到及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跟进,按计划实施。

    (三)区级医院骨干培训项目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或北京市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资质;在全国或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方面具有10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在职业技能与传染病应急培训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具有3年以上北京市远程培训的经验;具备远程项目设计、课件制作、专家联络、继教项目申请等管理经验;有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工作,专职人员有3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服务周到及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跟进,达到用户满意的要求。

    (四)乡村卫生人员岗位培训项目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或北京市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资质;在全国或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方面具有10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在职业技能与传染病应急培训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具有3年以上北京市远程培训的经验;具备远程项目设计、课件制作、专家联络、继教项目申请等管理经验;有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工作,专职人员有3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服务周到及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跟进,达到用户满意的要求。 

    (五)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开展市级全科医学培训的工作经验;深入理解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具有丰富的专家资源,与北京市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委会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服务周到及时,能够按照采购人及审批部门提出的合理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达到用户满意。

    (六)全科医学师资培训项目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开展市级师资培训的工作经验;深入理解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具有丰富的专家资源,与北京市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委会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服务周到及时,能够按照采购人及审批部门提出的合理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达到用户满意。

    (七)基层全科医学培训项目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开展市级全科医学培训的工作经验;深入理解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具有丰富的专家资源,与北京市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委会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服务周到及时,能够按照采购人及审批部门提出的合理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达到用户满意。

    (八)社区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培训项目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或北京市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资质;在全国和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方面具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有3年以上北京市远程培训的经验;具备远程项目设计、课件制作、专家联络、继教项目申报等管理经验;具有丰富的传染防控专家资源;有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工作,专职人员有3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曾负责过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远程项目;职业技能与传染病应急培训服务需求有深刻的理解,并能够制定相应的制作、服务计划,具有可实施性。服务周到及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跟进,按计划实施。

    (九)首发专项项目过程管理项目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并获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具备丰富的临床研究专家资源,承接过政府相关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医学相关的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承担过相关研究及管理工作;在省部级科研项目管理方面具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对临床研究项目管理需求有深刻的理解,制定具有可实施性的组织服务工作计划。服务周到及时,并能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跟进修定,按计划实施。

    (十)首发专项项目实施质量管理项目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并获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具备丰富的临床研究专家资源,承接过政府相关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医学相关的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承担过相关研究及管理工作;在省部级科研项目管理方面具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对临床研究项目实施质量管理需求有深刻的理解,制定具有可实施性的组织服务工作计划。服务周到及时,并能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跟进修定,按计划实施。

    六、商务评审

    1.遴选报价是否超过遴选文件规定预算金额;

    2.遴选文件的签署、盖章是否合格;

    3.是否提供满足遴选文件中要求的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承诺函(若有)。

    七、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4日。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jw.beijing.gov.cn/)下载《报名表》、《遴选响应文件模板》等相关文件。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4.提交材料:

    (1)申请单位应在2026年4月24日17: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提交至:kejiaochu@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xxx项目报名表”字样;

    (2)遴选响应文件要求:

    评审当天,需提交密封纸质版文件1份,加盖供应商公章;

    电子版文件1份,供应商需递交单独密封的遴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1份(光盘或U盘),遴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

    5.组织评审: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6.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7.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教育处

    联系电话:55532628(继教、传染病应急培训工作);55532629(区级医院骨干培训、乡村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基层全科医学培训、社区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培训);55532632(首发专项工作)。  

    附件1 申请人须知、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
    附件2 报名表
    附件3 遴选响应文件
    附件4 培训费-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