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二、申请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会、协会、社会团体、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单位等。
三、工作任务
(一)传染病防治与消毒产品卫生监督项目-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检测项目:通过对生产企业、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消毒产品进行随机抽样检测,发现市场不合格产品,包括采样、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等。完成时间:2026年12月15日之前。
(二)传染病防治监督实训基地项目:通过现场教学、案例分析、讨论交流等方式提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及疾控监督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制定项目方案、课程内容设置、培训师资选择、培训场地和设备准备、培训效果评估、工作报告撰写等。完成时限:2026年12月15日之前。
(三)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项目:根据试点工作要求,通过线上线下培训、专家指导、研讨论证、考核评估、资料收集、现场调研等方式,组织实施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包括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岗前培训及考核、组织疾控监督员制度配套文件修订、组织实施疾控监督员考评、开展项目调研、撰写工作报告、整理数据文件、做好试点工作支撑等。完成时间:2026年12月15日之前。
(四)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履行情况指导评估项目:通过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现场调研等方式,开展2026年度全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履行情况评估工作,包括研提评估标准、实施评估和报告撰写等。完成时间:2026年12月15日之前。
(五)传染病防治与消毒产品卫生监督项目-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灭菌效果在线监测项目:通过运用在线监测技术等非现场检查手段,对医疗机构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灭菌效果开展监测,包括制定实施方案;部署满足不同层级需求的监测预警平台,实现数据采集、分析预警与可视化呈现等;对参与项目的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及疾控行政部门管理人员提供系统操作培训;在服务期间提供数据查询、定期分析报告及相关支持工作;提供技术维护与系统优化服务,确保监测平台稳定、安全、可持续运行。完成时间:2026年12月15日之前。
四、申报单位要求
所有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足人力和时间投入,定期沟通工作进展,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申请单位负责人及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我局审核同意,不得擅自应用及对外发表(发布)项目结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具有独立法人;
(二)应独立完成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评,入选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需参加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组织的评审及成果汇报,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四)申报项目一的申请单位需取得特比萘芬,克霉唑,丙酸氯倍他索,硝酸咪康唑,抗抑菌效果等检测项目的资质认定证书。
(五)申报项目三的申请单位需有参与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经验,承担过相关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工作;
(六)申报项目二和四的申请单位需有疾病预防控制领域培训、宣传、评估或技术指导等工作经历,需承担过相关疾病预防控制项目。
(七)申报项目五的申请单位需有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灭菌效果在线监测或类似相关项目的方案搭建、实施、维护、培训、宣传或技术指导等工作经验,并能提供工作经验和业绩相关说明支撑材料。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3日。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jw.beijing.gov.cn/)或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网站(https://jkj.beijing.gov.cn/)下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如申报多项工作,需按照项目名称分别填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附件1)。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6年4月23日18时前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盖章扫描电子版提交至指定邮箱:jkjwsjdyc@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2026年卫生监督一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字样。
5.组织评审:市疾控局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6.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详见附件2。
七、联系方式
市疾控局卫生监督一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老师,55532064(项目一);宫老师,55532061(项目二和项目五);朱老师,55532070(项目三);刘老师,55532063(项目四)。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6年4月15日
附件2 卫生监督一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明细及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