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工作成效及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我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培训与质量控制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报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协会、企业、事业单位等。
三、项目任务
1.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针对各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及服务项目提供的医务人员,开展相关规范、技术培训以及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绩效管理、资金管理培训,并提交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总结报告;
2.组织开展覆盖全市各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控制与现场督导工作,全面评估各项目执行情况与实施效果,最终形成并提交相关报告。
四、具体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3.申报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4.申报单位应了基本公共卫生政策,了解基本公共卫生绩效管理政策,了解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管理政策。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4日。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beijing.gov.cn/)下载《报名表》、《遴选响应文件》。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4.提交材料
(1)申请单位应在2026年4月14日17: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提交至:jicengchu@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培训项目报名表”字样;
(2)遴选响应文件要求:
评审当天,需提交密封纸质版文件4份,加盖单位公章;
电子版文件1份,单位需递交单独密封的遴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1份(光盘或U 盘),遴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
5.组织评审: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投入产出比、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报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6.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不超过26万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君念
联系电话:55532646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8日
附件2.响应文件
附件3.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