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妇幼健康处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妇幼健康处妇幼保健管理类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
三、项目名称及任务
(一)妇幼保健服务提升项目:围绕妇幼健康重点工作,以实施人口出生素质提升年、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为重点,多途径开展人口素质提升和妇幼健康科普宣传,促进服务管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
(二)妇幼健康服务评估项目:按照国家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监测工作要求,协助开展全市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监测,形成工作报告。
(三)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项目: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推进北京市妇幼保健院高质量服务“七五”行动工作,开展培训、评估与结果分析等工作。开展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相关工作。
(四)融媒体妇幼健康科普项目:围绕全生命周期开展互联网+妇幼健康科普。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单位应当保证充分人力时间投入,定期沟通工作进展,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三)项目负责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熟悉妇幼保健相关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备相关工作全国或全市管理经验。
(四)申请单位负责人及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我委审核同意,不得擅自应用及对外发表(发布)项目结果。
五、申请和评审事宜
(一)申请期限: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8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beijing.gov.cn/)下载《2026年妇幼健康处妇幼保健管理类项目承办申请书》(以下简称《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如申报多项工作,需按照项目名称分别填写《承办申请书》。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6年4月8日17:00前将《承办申请书》PDF电子版提交至:fyjkc@wjw.beijing.gov.cn邮箱,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妇幼保健管理类项目”字样。
(五)组织评审:妇幼健康处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等方面,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每项目择优遴选1家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一)妇幼保健服务提升项目40万;
(二)妇幼健康服务评估项目12万;
(三)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项目23万;
(四)融媒体妇幼健康科普项目30万。
七、联系方式
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
联系电话:555325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