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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关于妇幼保健管理类项目的遴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3-31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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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妇幼健康处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妇幼健康处妇幼保健管理类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

    三、项目名称及任务

    (一)妇幼保健服务提升项目:围绕妇幼健康重点工作,以实施人口出生素质提升年、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为重点,多途径开展人口素质提升和妇幼健康科普宣传,促进服务管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

    (二)妇幼健康服务评估项目:按照国家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监测工作要求,协助开展全市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监测,形成工作报告。

    (三)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项目: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推进北京市妇幼保健院高质量服务“七五”行动工作,开展培训、评估与结果分析等工作。开展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相关工作。

    (四)融媒体妇幼健康科普项目:围绕全生命周期开展互联网+妇幼健康科普。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单位应当保证充分人力时间投入,定期沟通工作进展,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三)项目负责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熟悉妇幼保健相关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备相关工作全国或全市管理经验。

    (四)申请单位负责人及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我委审核同意,不得擅自应用及对外发表(发布)项目结果。

    五、申请和评审事宜

    (一)申请期限: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8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beijing.gov.cn/)下载《2026年妇幼健康处妇幼保健管理类项目承办申请书》(以下简称《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如申报多项工作,需按照项目名称分别填写《承办申请书》。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6年4月8日17:00前将《承办申请书》PDF电子版提交至:fyjkc@wjw.beijing.gov.cn邮箱,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妇幼保健管理类项目”字样。

    (五)组织评审:妇幼健康处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等方面,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每项目择优遴选1家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一)妇幼保健服务提升项目40万;

    (二)妇幼健康服务评估项目12万;

    (三)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项目23万;

    (四)融媒体妇幼健康科普项目30万。

    七、联系方式

    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

    联系电话:55532594

    附件:2026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关于妇幼保健管理类项目承办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