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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关于儿童保健服务类项目的遴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3-31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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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妇幼健康处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妇幼健康处儿童保健服务类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

    三、项目名称及任务

    (一)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创新项目:推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创新能力提升工作,开展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实操培训,培养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骨干人才。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用婴幼儿养育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等适宜技术。

    (二)儿童视力及口腔保健管理项目:

    1.儿童视力保健管理项目:推进儿童视力保健服务管理,开展儿童视力健康相关业务指导、人才培养等工作。

    2.儿童口腔保健管理项目:推进儿童口腔保健服务管理,开展儿童口腔健康相关业务指导、人才培养等工作。

    (三)先天性心脏病综合防治服务管理项目:开展先心病综合防治能力提升相关工作。

    (四)儿童身心发育与营养干预管理项目:

    1.儿童心理保健服务管理项目:推进儿童心理保健服务管理,开展儿童心理健康相关业务指导、人才培养等工作。

    2.开展儿童生长发育及营养干预服务管理项目:推进儿童营养喂养、生长发育等体重管理相关业务指导、人才培养等工作。指导开展儿童营养门诊和儿童运动门诊建设,制定并推广运动处方。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单位应当保证充分人力时间投入,定期沟通工作进展,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三)项目负责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熟悉妇幼保健相关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备相关工作全国或全市管理经验。

    (四)申请单位负责人及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我委审核同意,不得擅自应用及对外发表(发布)项目结果。

    五、申请和评审事宜

    (一)申请期限: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8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beijing.gov.cn/)下载《2026年妇幼健康处儿童保健服务类项目承办申请书》(以下简称《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如申报多项工作,需按照项目名称分别填写《承办申请书》。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6年4月8日17:00前将《承办申请书》PDF电子版提交至:fyjkc@wjw.beijing.gov.cn邮箱,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儿童保健服务类项目”字样。

    (五)组织评审:妇幼健康处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等方面,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每项目择优确定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一)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创新项目36万;

    (二)儿童视力及口腔保健管理项目30万,遴选2家单位,每家15万,分别开展儿童视力保健和口腔保健相关工作;

    (三)先天性心脏病综合防治服务管理项目20万;

    (四)儿童身心发育与营养干预管理项目35万,遴选2家单位,其中1家15万开展儿童心理保健服务相关工作,1家20万开展儿童生长发育及营养干预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七、联系方式

    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

    联系电话:55532594

    附件:2026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关于儿童保健服务类项目承办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