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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卫生资源与医疗数据服务项目的遴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2-02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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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信息化与大数据处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情况调查工作中关于北京地区门(急)诊病历信息数据收集及报送工作的承办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报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会、协会、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等。

    三、工作任务

    围绕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情况调查工作中关于门(急)诊病历信息的数据收集及报送要求,结合我委及北京市各医疗机构现有工作基础,并借鉴全国各地实践经验,研究制定适配北京地区的门(急)诊病历信息数据收集及报送工作模式,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推动落地,实现试点范围内医疗机构的门(急)诊病历信息的及时准确上报。

    四、完成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四、具体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条件支撑,包括不限于人力资源、软件工具等,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三)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工作汇报,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五、申报和评审安排

    (一)申报期限:2025年12月2日—12月7日。

    (二)下载材料:申报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jw.beijing.gov.cn/)下载《承办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模版。

    (三)填写、准备材料:申报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相关证明材料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四)提交材料:应在2025年12月7日18:00前将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的《承办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提交至xinxichu@wjw.beijing.gov.cn邮箱。

    (五)组织评审: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科学合理、可行、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评审,各项目择优遴选出1家承担单位。评分标准见附件1。

    (六)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20万元(人民币)

    七、其他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10-55532545

    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1号楼

    附件1 评分标准
    附件2.项目承办申报书
    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