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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7-21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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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承担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及企业等。

    三、工作任务

    (一)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追踪评价

    协助开展北京市卫生健康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项目评价及成果追踪工作。

    (二)卫生健康领域知识产权推广项目

    组织专家资源,开展实地走访服务,协助有需求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知识产权门诊”,解决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在知识产权方面遇到的问题,协助开展知识产权申请及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持续开展面向医疗卫生机构《首都卫生健康领域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南》的宣贯和普及工作。持续完善医疗卫生领域知识产权专业服务的专家服务资源,为有需求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专利布局咨询、专利导航等服务。指导有需求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利分级分类管理,制定专利星级评价推荐指标。针对医疗卫生机构存量专利及专利转化运用情况开展分析研究,推动知识产权运营。协助对全球头部医疗机构及北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监测,形成报告。

    (三)首发专项成果产出评估项目

    对近年结题的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项目成果及产出进行统计、分析、评估及相关转化推广工作。基于临床应用研究成果类型情况,设计完善调查表,组织调查、统计、评估、应用推广工作。

    (四)首都重大医学科学问题凝练机制研究

    组织开展北京市重点疾病负担及国内外诊疗差距现状及制约因素的系统分析,结合居民健康需求和首都科技创新功能定位,明确首都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战略需求。通过文献及现场调研、深度访谈、座谈会、专家咨询等方式,建立首都重大医学科学问题凝练机制。依托该机制,开展重大科学问题凝练实践,形成符合首都医学发展战略的重大医学科学问题清单,为医学科技创新规划、重点项目布局和科研资源配置提供依据。

    四、申请单位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三)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工作汇报,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四)申请项目(一)的单位近3年还应在本领域承担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委托的相关业务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具有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评估与推广相关工作经验,项目主要人员(含负责人)具有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或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相关领域工作任务经验的专家优先。

    (五)申请项目(二)的单位还应具有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和公益服务的工作经验。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专家资源。具有健全的项目课题管理制度。近3年曾承接司局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类似项目工作。具有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培训的工作经验。对项目目标和任务要求有深刻的理解,能够制定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项目实施方案。服务周到及时,能够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能够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跟进,按计划实施。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有10年以上知识产权课题研究工作经验,并且具有医疗健康领域知识产权课题研究的工作经验,且曾经参与司局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类似项目工作经验。

    (六)申请项目(三)的单位近5年承担过国家卫生健康委或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类似委托项目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科研项目产出评估的方法基础,熟悉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科技成果管理流程,曾参与司局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类似项目工作经验。对目标和任务要求有深刻的理解,能够制定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项目实施方案,能够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跟进,按计划实施。

    (七)申请项目(四)的单位近五年应牵头承担过国家和北京市卫生健康部门委托相关项目,具备较强的科研组织与综合管理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长期从事临床研究、流行病学、循证医学及科研管理等相关工作,主持过国家级或国际医学研究项目,深入了解北京市医学科学整体布局与发展趋势,能够准确把握本地区医学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与方向。项目主要人员应由专职从事临床研究、流行病学、循证医学、科研管理、卫生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具备系统的调研组织、专家咨询、问题凝练与成果转化能力,并具有相关项目实施经验。对项目目标和任务要求应有深刻理解,能够制定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研究方案,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跟进,按计划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8日

    (二)填报材料:申请单位下载并填写《科教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具体见附件2)。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三)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5年7月28日17时前将《申请书》pdf版(含签章页)提交至kejiaochu@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购买服务XX项目”字样。

    (四)组织评审:我委将组织评审专家从项目方案科学合理、可行、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评审,各任务择优遴选出1家项目承担单位。评分标准见附件3。

    (五)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北京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见附件1

    七、联系方式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技教育处

    联系电话:项目(一)(二):55532631;项目(三)(四)55532632。

    附件1科教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明显及金额
    附件2科教处承办申请书_挂网
    附件3评分标准_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