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二、申请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会、协会、社会团体、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单位等。
三、工作任务
(一)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项目:通过线上线下培训、专家指导、工作研讨、考核评估、资料收集、现场调研等方式,组织实施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包括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岗前岗中培训、组织疾控监督员配套文件修订研讨、组织实施疾控监督员考核评价、开展项目调研、撰写工作报告等。完成时间:2025年12月15日之前。
(二)传染病防治监督实训基地项目:通过现场教学、案例分析、模拟演练、讨论交流等方式提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及疾控监督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制定项目方案、课程内容设置、培训师资选择、培训场地和设备准备、课程材料印制、培训效果评估、工作报告撰写等。完成时限:2025年12月15日之前。
(三)传染病防治与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检测项目:通过对生产企业、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消毒产品、医疗机构消毒灭菌效果进行随机抽样检测,发现市场不合格产品及医疗机构消毒灭菌环节存在问题,包括采样、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等。完成时间:2025年12月15日之前。
(四)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履行情况指导评估项目:通过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现场调研等方式,开展2025年度全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履行情况评估工作,包括制定评估方案、实施评估和报告撰写等。完成时间:2025年12月15日之前。
四、申报单位要求
所有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足人力和时间投入,定期沟通工作进展,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申请单位负责人及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我局审核同意,不得擅自应用及对外发表(发布)项目结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具有独立法人;
(二)需参加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组织的评审及成果汇报,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三)申报项目一的申请单位需有参与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经验,承担过相关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工作;
(四)申报项目三的申请单位需取得丙酸氯倍他索、硝酸咪康唑、酮康唑、盐酸左氧氟沙星等检测项目的资质认定证书。
(五)申报项目二和四的申请单位需有疾病预防控制领域培训、宣传、评估或技术指导等工作经历,需承担过相关疾病预防控制项目,项目二优先考虑有疾病预防控制领域实训项目经验的申报单位。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日。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jw.beijing.gov.cn/)下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如申报多项工作,需按照项目名称分别填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附件1)。
4.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5年4月1日17时前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申请书》提交至指定邮箱:jkjwsjdyc@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2025年卫生监督一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字样。
5.组织评审:市疾控局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6.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详见附件2。
七、联系方式
市疾控局卫生监督一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宫老师,55532061(项目一、项目二);张老师,55532064(项目三);刘老师,55532063(项目四)。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5年3月26日
附件2 卫生监督一处政府购买服务相关项目明细及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