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2024年度北京市卫生健康能力提升示范性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项目”,包括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基层卫生提质增效、区域公共卫生体系建设3个方向)取得成效,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示范性项目绩效跟踪指导和评价工作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会、协会、社会团体、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等。
三、项目任务
(一)承担示范性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制定示范性项目日常绩效监测、中期和终期验收评价体系。开展示范性项目中期和终期验收绩效评价工作。
(二)对示范性项目进行跟踪问效。定期调研示范性项目推进情况,反馈示范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风险点等。
(三)对示范性项目推进进行技术指导。对重点领域改革提出指导思路,帮助示范性项目所在区推进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四)为示范性项目所在区总结成效、提炼经验、剖析问题,促进各区经验交流,对示范性项目提出政策建议。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请牵头人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研究组织能力,近三年承担过卫生健康领域相关研究。
(三)申请牵头人应熟悉北京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基本情况和特点,在卫生健康管理及医改政策研究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申请牵头人所在单位应当为该研究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时间投入充分,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五)申请牵头人必须参加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的项目验收评审会,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和最终成果。
(六)申请牵头人及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不得对外发表(发布)部分或全部项目有关情况。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28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jw.beijing.gov.cn/)下载《项目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5年3月28日18:00前将盖章的《项目承办申请书》电子扫描件提交至tigai@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北京市卫生健康能力提升示范性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字样。
(五)组织评审: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工作经验基础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对项目安排一定经费资助,原则上项目经费不超过30万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55532688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