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我委直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和涉及改革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等。
三、项目任务
按照《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直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京卫财〔2018〕56号)、《市卫生健康委事业单位改革财务清算和调整保障工作方案》、《关于印发<推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所属委托监管企业转市国资委直接监管总体方案>的通知》(京国企改办发〔2023〕1号)要求,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受托方负责对委托方13家直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和10家直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特殊股权划转报告进行审核。
2.受托方应按单位出具审核意见报告,并提交委托方纸
质盖章审核意见报告一式贰份。
3.受托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形成的服务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归委托方单独所有。
四、项目经费
5万元
五、具体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
(二)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六、商务评审
1.遴选报价是否超过遴选文件规定预算金额;
2.遴选文件的签署、盖章是否合格;
3.是否提供满足遴选文件中要求的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承诺函(若有)。
七、申报和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自本公告挂网日起5个自然日(挂网当天不计算在内)。
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jw.beijing.gov.cn/)下载《报名表》、《遴选响应文件模板》、《申请人须知、评分标准》。
3.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4.提交材料:
(1)申请单位应在申报期限截止日17: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提交至:caiwuchu@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和涉及改革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项目遴选报名表”字样;
(2)遴选响应文件要求:
评审当天,需提交密封纸质版文件3份,加盖供应商公章;
电子版文件1份,供应商需递交单独密封的遴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1份(U盘),遴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应为PDF格式文件,并应是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
5.组织评审: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6.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杜老师 55532524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9日
附件2 清产核资审核项目响应文件
附件3 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