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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生育友好社会建设试点项目遴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7-26
  • 来源: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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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

    二、申请单位

    在京高等院校、行业学会、协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

    三、项目任务

    在项目试点地区做好生育政策宣传倡导和解读,推动试点地区育龄人群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广泛知晓。积极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加强对年轻人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的引导。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打造群众喜爱的宣传品和活动品牌,探索形成新型婚育文化建设工作的成熟经验。

    四、项目经费

    15万元

    五、具体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2. 具有承担政府委托服务项目经历;
    3.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4.申请单位应当提供经验丰富且与本项目需求匹配的团队,并保证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期的稳定性;
    5.申请单位须建立合理的项目服务沟通机制。

    六、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4年7月26日—2023年7月31日。  

    (二)下载材料:试点申报单位可下载《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提交材料:请各试点申报单位在2024年7月31日前将盖章的《承办申请书》电子扫描件提交至:xiezijuan@wjw.beijing.gov.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北京市计生协生育友好社会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字样。

    (五)组织评审:北京市计生协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七、联系方式

    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组宣部  

    联系电话:谢老师   55532175


    附件:承办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