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北京市安宁疗护人员培训项目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遴选有关事宜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安宁疗护人员培训服务的法人。
三、项目任务
按照《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安排,培训安宁疗护医生25人,培训时间60天;培训安宁疗护护士25人,培训时间40天。制订培训大纲、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学员参加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并开展培训效果评价。
四、项目经费
人民币41万元整。
五、具体要求
1.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2.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科学合理、内容详实、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
3.申请单位应当提供近三年类似服务业绩;
4.申请单位应当提供经验丰富且与本项目需求匹配的团队,并保证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期的稳定性;
5.申请单位须建立合理的项目服务沟通机制。
六、商务评审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遴选报价不超过遴选文件规定预算金额;
3.遴选文件的签署、盖章合格;
4.对遴选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七、报名和评审安排
1.申报期限: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7日。
2.提交材料: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安宁疗护人员培训项目遴选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照遴选文件中的评分标准准备相应电子文件,要求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3.报名方式:2023年6月27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给联系人或将电子版发送至laoljkc@wjw.beijing.gov.cn邮箱,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安宁疗护人员培训项目响应文件”字样。
4.组织评审: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组织遴选专家小组,对响应文件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择优选取1家承担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安宁疗护人员培训项目。
5.结果公示:评审工作结束后,将对专家遴选结果在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告。
6.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3970792
附件:1.遴选响应文件模板
2.申请人须知、评分标准
下载附件:附件1-2.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