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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老龄协会关于“我教老人用手机”活动项目遴选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5-06
  • 来源:北京市老龄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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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解决在数字时代,老年人因为不会用、不敢用、不想用、不能用智能手机,而面临的扫码难、就医难、出行难等问题,市老龄协会拟遴选一家第三方机构具体承办“我教老人用手机”活动,切实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推动“智慧助老”行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老龄协会(以下称“委托方”)。

    二、申报单位

    具有组织老年人开展培训及微信小程序开发、电子教材制作推广经验的服务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具备履行协议所必须的专业人员、相关资质、承办能力及承接经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工作任务

    策划“我教老人用手机”活动并组织实施,切实提升老年人智能手机使用技能,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扩大老年人智能手机应用能力教育和培训的辐射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推动“智慧助老”行动落细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组织讲师、志愿者组成教学团队,根据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和各区老龄工作部门需求,开展“我教老人用手机”进社区、进乡村100场现场教学活动,为老年人讲授智能手机、智能机顶盒使用等教学课程,开展VR、智能音箱等科技设备体验。服务期限自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二)更新维护、推广“银发助手”微信小程序,为老年人提供线上教学材料。服务期限自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三)更新维护、推广《“我教老人用手机”简明教材》电子读物,为老年人提供离线教学材料;电子读物所有权归委托方。服务期限自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四、项目经费

    30万元(含税)。本项目预算金额即为成交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

    五、申报资料

    (一)申报单位全称、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具体事务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具体事宜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分别签字并加盖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报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财务状况、工作业绩、工作团队、专业能力和本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质量保证等情况资料) (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五)项目承接工作方案及资金分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六)遴选承诺函(对报名资料真实性做出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纸质版一份原件,五份复印件,密封报送。

    六、申报和评审

    (一)申报期限:2023年5月10日-5月16日。

    (二)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在2023年5月16日17点前将上述材料快递或送至朝阳区工体东路20号百富国际大厦B座北京市老龄协会屈老师(电话:65395475);电子版发至: quzhengwei@wjw.beijing.gov.cn。

    注意:需在快递外包装或邮件主题处注明“北京市老龄协会‘我教老人用手机’活动项目申请”字样。

    (三)组织评审:委托方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五、申报材料”中“(四)”“(五)”所含内容)进行评审,根据商务及技术部分的综合得分排序确认成交受托方。

    (四)结果公告:在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对评审结果予以公告。

    七、进度要求

    (一)签订协议。受托方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与委托方签订协议,正式确定工作方案和相关事宜。

    (二)项目启动。受托方和委托方签订委托协议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正式启动项目服务工作。

    (三)项目完结。受托方应按要求履行完成议定的工作,提请委托方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结项手续。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屈正维

    联系电话:65395475

    北京市老龄协会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