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各直属单位,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2〕97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
(一)申报范围: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岗位工作且从事卫生管理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经单位同意,方可参加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卫生管理研究包括22个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按《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试行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3〕301号)执行。
留学回国人员首次申报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不受职称、资历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研究能力和业绩成果,经单位推荐同意,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关于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的要求,根据《关于调整北京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6〕230号),按照突出业绩、贡献和创新能力的职称评价导向,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由用人单位结合专业技术岗位需要,自主确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聘任条件。
(四)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人员申报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申报程序按《北京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3〕25号)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考试
1.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者,通过北京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参加1门卫生管理专业考试。
2.考试级别
卫生管理专业考试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等4个级别。
3.考试内容
卫生管理专业考试内容包括卫生事业管理学、医院管理学、卫生经济学等,具体考试范围请参考《考试大纲》(可在北京卫生人才网下载),复习资料可参考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出版的相关教材。考试方式为人机对话,考试时间90分钟。
4.成绩管理
卫生管理专业考试通过者,考试成绩3年有效,并作为申报相应级别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评审的必备材料之一。
5.考务管理
市卫生健康委委托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负责考务工作。
(二)单位推荐
用人单位根据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数(指标)情况,由单位推荐委员会对通过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考试并申请参加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进行推荐,对申报人卫生管理研究的研究方向、业绩、水平、开拓创新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尤其要注重申报人对医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能力的考核。
(三)答辩与评审
单位推荐晋升初、中级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经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即可取得相应任职资格。
单位推荐晋升副高、正高级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应先参加卫生管理研究专业答辩评议组的答辩,经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即可取得相应任职资格。
答辩主要围绕申报人的管理研究工作的研究方向、业绩、课题、成果、论文等内容,由专家提出相关问题,答辩时间一般为25-30分钟。答辩评审工作委托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承办。
具体报名考试、答辩评审工作等事宜由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关于对申报人员公示的要求
各单位须对申报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情况(如研究方向、承担的工作及工作量、论文、科研课题、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考试、继续教育、获奖情况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由本单位推荐委员会进行推荐。公示期间群众举报申报人弄虚作假行为的,由单位推荐委员会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核查,一经核实,取消其两年内申报资格。
(二)关于对论文的要求
申报人提交卫生管理专业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的具体要求,按照《北京市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试行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3〕301号)中“申报条件、评审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提交的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论文的真实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核。博士、硕士的学位答辩论文不能作为申报职称的论文。关于对著作、论文、宣读论文的解释见附件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4号),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抵制学术不端行为,本年度职称评审论文查重环节中,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或有关材料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以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学术道德和学风监管机制。
(三)关于网上申报问题
为使报名工作更加方便、准确、快捷,申报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计算机网络申报方式。申报人登陆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网站(www.bjwsrc.org)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内容必须准确、详尽,各单位人事部门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料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
(四)关于工作纪律和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对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并按要求上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信,书写要清晰、规范;对提交复印件的材料须经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申报人和所在单位须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3),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一律取消其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予以通报批评。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稳妥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时间安排
(一)专业课考试报名:即日起至2022年8月14日;
(二)专业课考试:2022年8月26日,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单位组织推荐:2022年9月;
(四)报送答辩评审材料:2022年9月;
(五)答辩与评审:初步计划2022年10月中旬左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评审阶段报送材料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评审阶段申报材料采取网络上传扫描版的方式报送。申报人准备好申报材料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扫描后上传至申报系统中。
(一)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及市属医院需提交本年度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须委干部人事处审核盖章);区卫生健康委提交区职改(人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市属局(总公司)提交职改(人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
2.申报人员的公示情况。
各单位请将单位需报送的材料盖章后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wsrc_kaopingke@wjw.beijing.gov.cn。
(二)个人需报送的材料
1.答辩论文或代表作(申报初、中级除外);
2.按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他论文或材料,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3.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3);
6.海外留学回国服务人员应提交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7.任现职以来的卫生管理研究工作总结,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8.2021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9.能反映本人卫生管理研究专业水平、工作业绩的其他相关材料,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0.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六、联系方式
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地址:西城区赵登禹路277号1层107室,电话:83366909、83366908(传真)。
附件: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