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型病房示范建设单位:
根据《研究型病房卓越临床研究计划实施方案》(京卫科教〔2024〕1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经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委主任办公会和委党委审议以及公示程序,决定对30个研究型病房卓越临床研究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予以立项支持,项目执行期限为2024年11月至2027年10月。现将项目立项后的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研究目标,扎实落实研究内容
各项目研究应坚持目标导向,结合疾病负担、诊疗水平差距、未解决的需求和关键问题等,有针对性地完善研究目标与任务。项目牵头负责人需强化统筹协调,组织平行项目负责人及研究团队,针对疾病核心问题开展联合攻关,构建协作机制,促进专业协同与资源共享。认真编制项目任务书及平行项目任务书,清晰界定各平行项目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优化研究设计。我委将对各项目和平行项目任务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下发具体项目批复。各研究项目需制定详细的研究管理方案与实施计划,并通过伦理审查。临床研究项目需在国家临床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中备案登记后方可实施。
二、细化实施节点,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各承担单位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并参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国卫科教发〔2024〕32号),精心做好立项项目的研究组织工作,指导并督促项目组编制项目任务书与研究实施方案,推进项目伦理审查等关键环节。
项目启动后,各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需加强内部管理,持续提升项目质量。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组织项目启动会议,定期开展自查与改进,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内容及研究实施方案推进研究工作,确保研究任务如期完成。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影响项目进展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承担单位应及时按相关规定进行变更审核或备案;同时,加强对项目的实施进度、知识产权管理、经费使用、研究质量自查与核查、结题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确保项目规范有序进行。
三、强化记录管理,推动研究数据共享
各研究项目需遵循科研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研究类型与内容,组织质控员制定相应记录,确保研究过程与结果记录的规范、真实、完整与及时。定期分析并解决研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项目记录归档管理,并按照规定进行数据开放与共享。
四、聚焦目标导向,促进成果转化
各项目负责人需转变思路,以解决群众未满足的需求及具有临床价值的科研问题为导向,开展针对性研究,紧密围绕研究目标与任务的实现程度及价值进行研究总结。承担单位应完善制度,强化政策导向,鼓励和支持研究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提升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方面的能力与水平,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五、加强经费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各承担单位需进一步健全卓越计划项目包干制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确保项目匹配经费及时到位并有效支出。设立单独财务账户,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项目牵头负责人需确保下设平行项目按要求支出与管理,加强平行项目间的协调与沟通,确保项目经费依法合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项目结题时需按要求进行经费审计。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
(联系人:科技教育处 王岩;联系电话:5553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