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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设立北京市医学伦理质量促进中心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2-04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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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落实《北京市深化医学伦理审查结果互认有关工作的若干措施》(京卫科教〔2023〕37号),加强医学伦理全流程质量和能力建设,推动医学伦理审查同质化,经研究,我委依托医疗卫生机构设立若干北京市医学伦理质量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伦理质促中心),协助开展医学伦理管理特定领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方式

    伦理质促中心设主任、执行主任和联络员。主任应由依托机构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担任,伦理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执行主任,专职伦理秘书任联络员。伦理质促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3人。

    伦理质促中心期限为3年,根据国家及我市医学伦理管理形势和要求,实行动态管理。

    二、首批设立情况

    (一)北京市医学伦理互认质量促进中心

    依托机构: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职责任务:研究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审查质量影响因素;起草伦理审查结果互认实施效果监测内容及指标等技术性指南;开展伦理审查结果互认的督导、评价,定期监测互认实施率、伦理审查效率、伦理审查互认时限达标率等;开展主审机构能力评估,协助认定主审机构资质并组织培训、辅导;参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学伦理管理信息化建设;完成市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北京市医学伦理委员胜任力质量促进中心

    依托机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

    职责任务:跟踪国内外医学伦理前沿趋势、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学术进展等,为医学伦理管理提供工作建议;开展伦理审查委员会及委员现状分析、运行评价;起草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胜任力评估内容及路径,开展委员胜任力评价,评估委员审查质量;制定委员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或公益性学术会议,促进行业交流;参与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伦理管理现场监督检查;参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学伦理管理信息化建设;完成市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北京市医学伦理秘书胜任力质量促进中心

    依托机构: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职责任务:跟踪国内外医学伦理前沿趋势、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学术进展等,为医学伦理管理提供工作建议;开展伦理审查委员会及秘书现状分析、运行评价;起草伦理审查委员会秘书胜任力评估内容及路径,开展秘书胜任力评价,评估秘书工作质量;制定秘书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或公益性学术会议,促进行业交流;参与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伦理管理现场监督检查;参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学伦理管理信息化建设;完成市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四)北京市医学伦理研究者胜任力质量促进中心

    依托机构: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职责任务:跟踪国内外医学伦理前沿趋势、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学术进展等,为医学伦理管理提供工作建议;起草研究者胜任力评估内容及路径,开展研究者胜任力评价,评估研究者能力;制定研究者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或公益性学术会议,促进行业交流;参与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伦理管理现场监督检查;参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学伦理管理信息化建设;完成市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伦理质促中心依托机构应提供必要的人力和经费支持,加强团队建设。各伦理质促中心应根据重点领域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好伦理质量促进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4日

    (联系人:科技教育处白冰;联系电话:5553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