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总体安排,2017年上半年公共课程培训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培住院医师(不包含并轨研究生)。
二、课程设置和学分管理
公共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采用网络课程授课,选修课委托北京大学医学部、首都医科大学和协和医科大学承担教学任务。具体课程及时间、地点请登录“北京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网址:http:// bjzyy.wsglw.net)进行查询。
公共课程实行学分管理,住院医师要在完成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前取得规定的学分,具体学分要求按照《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调整住院医师公共课程学习安排的通知》(京卫科教字〔2011〕9号)规定执行。
自2017年起,公共课程必修课将全部采用在线学习形式授课,学员在网上选课后直接进入网络课程学习,不再开设现场课程,网上课程将安排统一考试。选修课仍延用现场授课模式,学员网上选课后按课程安排到现场听课并记录学分。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选修课网上选课开始时间为4月25日00:00时,符合培训条件的住院医师应登陆“北京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bjzyy.wsglw.net)选课。选课截止时间和退课截止时间请认真阅读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必修课网上课程开课时间为6月1日,请各位学员于6月1日后登陆“北京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http://bjzyy.wsglw.net)网站选课。
四、注意事项
(一)各培训基地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住院医师(含外单位委托培养和自主培训住院医师)的报名工作,合理安排好住院医师临床轮转和公共课程学习,要为住院医师提供必要的保障,不应以临床工作紧张为由影响住院医师参加公共课程学习。住院医师上课时须携带IC卡记录考勤,未制卡的学员请于4月15前联系网站技术支持4008880052报名制卡(2016年补录的学员已统一制卡,将于4月20日前下发至培训基地)。
(二)公共课程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安排一次,住院医师应合理安排个人时间,按照所报课程时间按时上课,无正当理由不上课者视为公共课程学习不合格,不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如不能按时上课者,需于开课24小时前退课。如确因特殊情况未退课者,需由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报至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未按要求及时核对个人信息造成无IC卡或不能选课者,需延至下半年再进行选课。
(三)2017年上半年选修课程(现场授课部分)各安排3期,每期授课内容相同,学员只需选够要求学分即可。每门课程设置有一定的报名人数,报满即止,上课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化以网上公布为准;必修课程(网络课程部分)开课时间为6月1日,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