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绩效任务落实情况
1.认真落实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
(1)开展中医健康养老社区示范工作。在六个试点区遴选4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示范社区,组织专家对397名中医养老技术骨干开展了10项中医健康养老适宜技术培训;在试点社区开展了中医药健康养老“身边”工程试点,通过设置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专区、组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联合体、探索实施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新模式,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中医健康养老服务。
(2)试点建立康复医联体。印发了《关于在市属医院试点建立康复医联体的通知》,建立了包括12家市属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2家康复特色医院的康复医联体,开展了脑卒中、脑外伤等8种疾病的双向转诊服务。截至2016年12月底,北京小汤山医院、北京老年医院共接收转诊康复患者454人次。
2.按计划完成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
(1)严格落实2015版新增产业禁限目录,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卫生机构空间布局的通知》,引导优质资源向资源薄弱地区扩散,在北京周边地区初步实现了33家医院或院区构成的医疗服务带,总床位达到29946张,占全市床位总数的26.4%。
(2)推动部分市属医院疏解。积极推进北京天坛医院整体迁建、北京同仁医院亦庄院区、北京友谊医院顺义院区等项目。启动北京安贞医院通州院区选址工作,开展北京口腔医院迁建项目选址等前期工作。
(3)增加多元化养老健康供给,壮大养老健康消费。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了老年人健康管理培训,为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训老年健康管理人员519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
(4)新建改扩建医疗机构,增加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供给。印发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编制了《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合理布局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增加优质资源供给。
(5)深化医保付费制度改革。印发了《关于成立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综合支付方式改革技术指导专家组的通知》,持续推进平谷区新农合综合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了DRGs付费方式流程和模式。扩大试点范围,指导怀柔区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在延庆、昌平区开展综合支付方式改革前期调研。
(6)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扩大医疗救助范围。积极开展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完成了2015年12月—2016年5月期间疾病应急救助患者费用资料审核及资金拨付。启动了2016年6月—2016年11月期间疾病应急救助患者费用审核工作。
(7)优先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转发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在东城、海淀、朝阳区开展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在东城、西城、丰台等区探索开展社区卫生机构为居家老人上门提供医疗服务工作。
(8)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出台《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工作。研究制定了公立医疗机构医药分开实施方案。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强化成本和费用控制,保障改革政策平稳落实。
(9)实施药品阳光采购。完成第二批中成药产品阳光采购结果公示。组织市医管局、朝阳区和延庆区开展集团采购并完成结果公示。建成了北京市医疗机构阳光采购药品基础数据库、药品价格数据库、药品配送企业数据库。截至2016年12月底,阳光采购数据库共有药品4万余个,生产企业近3000家,形成产品配送关系46万多对。
(10)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分类补偿机制。推进北京市第一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工作,对《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进行价格规范调整。配合市财政局出台了《北京市医院管理局所属公立医院财政分类补偿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对传染病、精神病、康复护理、儿童、妇产、中医等医院实施分类补偿。
(11)深化全科医生执业方式改革,推广家庭医生式服务,发挥中医药在基层健康服务中的作用,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一是深化全科医生执业方式改革,探索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多方付费机制,拓展服务项目,建立签约服务激励机制。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四类疾病签约患者在社区可享受约130多种药品2个月的长处方。二是开展中医健康养老社区示范工作,在6个区的4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设立中医药健康养老专区,培养397名中医养老技术服务人员,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中医健康养老服务。三是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北京市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开展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招募,补充乡村医生岗位人员107人。
(12)强化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完善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医联体建设,全市共建立包括50家核心医院、558家合作医疗机构的53个区域医联体。会同市发展改革、人力社保等部门制定了《北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016-2017年度的重点任务》,明确9项重点任务,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构建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就医格局。
(13)健全传染病预防控制网络,加强慢性病防控,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印发了《北京市住院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SARI)病例监测工作方案(2016版)》,完善全市住院严重呼吸道感染监测网络,建立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间传染病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完成城区5种高发癌种的高危人群筛查24315人次,评估出高危人群11599人次。开展农村肺癌、大肠癌高危人群筛查3.6万多人次,大肠癌早诊率达到97%以上。开展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39774人,对筛查出的高危人群给予生活方式指导及检查治疗建议,定期进行干预随访。
(14)优化急救网点布局。开展了急救网点布局优化调研,全市计划新增105个急救站,正逐步推进建设。目前已在急救呼叫满足率较低的海淀区新建花园路急救站、朝阳区新建白家楼急救站。优化了朝阳北苑急救站的运行模式,停运了华严北里急救站。
(15)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优化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一是完成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和《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的报送工作,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出台了《关于办理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的通知》《关于办理再生育行政确认的通知》等文件,开通了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网上办理,为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提供保障。二是印发了《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做好孕产期保健工作的通知》,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增加助产服务资源的通知》,全市共增加1400余张产科床位、800余名助产人员,有效应对生育高峰带来的产科服务压力。
(16)发布了《北京市2015年度北京卫生与人群健康状况报告》。实施“健康北京人”行动规划,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在全市举办各类健康大课堂超过1.5万场,受益人群超过75万人。持续推动控烟工作,2016年成人吸烟率22.3%,比2014年下降1.1个百分点。全市399万吸烟者,比2014年减少20万人。室内公共场所二手烟暴露率为20.0%,比2014年减少15.7个百分点。
(17)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组建了工作协调机构和巡回督导机构,制定了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督促指导方案等,推动全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8)巩固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认真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依法行政、为民务实、廉洁高效,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制定了《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明确分工,建立台账,加强督查,认真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19)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检查。
3.稳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任务
(1)促进优势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加快推进北京天坛医院迁建工程建设进度,推动北京同仁医院亦庄院区建设,推进北京口腔医院迁建等项目前期工作。北京友谊医院顺义院区已于2016年12月28日奠基开工。
(2)推进建立京津冀卫生计生数据共享联用机制。采供血信息互通已完成前期调研和风险评估,北京、河北已完成准备工作。加强卫生应急跨区域、跨部门综合指挥、协调联动能力建设,在张家口市开展了京津冀三省市重大自然灾害卫生应急综合演练。组织召开京津冀新发突发传染病及免疫规划工作经验交流研讨会,试运行“三地”共享疾控信息,北京市疾控中心已定时向共享模块中上传北京市传染病的周报、月报、季报等信息。
(3)编制了《医疗机构实用手册》,督促指导各区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工作,严格落实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要求,禁在五环内新设立综合性医疗机构,严禁东城区、西城区增加医疗机构床位数量。
(4)推动京曹对接项目顺利实施,北京安贞医院曹妃甸合作医院暨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中心已于2016年7月26日在曹妃甸区医院开诊。
(5)继续推进北京朝阳医院等4家医院与河北燕达医院的医疗合作。各医院派出专家,对燕达医院进行持续帮扶建设,开展门诊、人员培训、技术协作,进一步提升燕达医院专科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医院门诊和住院患者保持稳中有增。
(6)持续推进本市医院与张家口市、唐山市的医疗合作。北京积水潭医院张家口合作医院、北京友谊医院曹妃甸合作医院、北京安贞医院曹妃甸合作医院已挂牌。签订了京冀承医疗卫生协同发展框架协议,确定本市5家医院与承德市5家医院建立医疗合作。
(7)联合推进京津冀三地医护人员电子注册和信息共享、资质互认。制定了京津冀地区实行医师跨区域注册试点方案。在本市全面实施医师电子化注册,9万余名医师完成电子化注册登记。
(8)印发《关于开展京津冀地区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京津冀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实施京津冀区域医疗检验结果互认和影像检查资料共享试点,确定京津冀地区的132家医疗机构互认27项临床检验结果,102家医疗机构共享17项影像检查资料。起草了跨区域医师多点执业方案,进一步完善后实施。
(9)加强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的政策协调,签署了《京津冀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协同发展协议》,成立了药品、医用耗材联合采购领导小组,制定了联合采购规划,建成京津冀药品信息数据库,完成了三地药品编码的比对,实现了定期交换药品资质信息及药品价格信息的共享机制。
4.认真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
认真履行水污染防治职责,印发《关于做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生活饮用水末梢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流程,每季度在政务网上统一公布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状况,公开饮用水水源、自来水厂出厂水和城市末梢水的监测情况及评价结果。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定期检测制度,在13个涉农区设立饮用水水质监测点752个,监测范围覆盖188个乡镇、147.21万人,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枯水期和丰水期水质常规指标检测。
5.全面履行“三定”职责任务
(1)推动卫生计生相关政策法规制(修)订工作。《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已于2016年7月22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完成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于2016年3月24日起施行。
(2)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作为医疗卫生监督执法重点,做到专项集中整治与全年常态化治理相结合。共查处非法行医605户次,行政处罚案件总数322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4件。
(3)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探索建立隐蔽高危人群动员检测模式,在东城区等5个区开展了“互联网+艾滋病尿液匿名检测”研究,为男男同性性行为人群等提供多元化检测服务。在东城区、丰台区、朝阳区探索建立“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转诊绿色通道”试点,病人从发现到治疗的时间从100天缩短到7天。
(4)继续开展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对参加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共检测血样235497例,查出常见耳聋基因阳性者10809例。
(5)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制定《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实现食品安全企业备案工作全程网上在线办理,共备案498件;累计开展38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传培训,涵盖20项产品标准、7项基础标准、11项检验方法标准,培训人员近800人次。
(6)开展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课题研究,2016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共立项资助189个单位的224个项目。
(7)积极开展国际及港澳台交流与合作,提高援外医疗工作水平。依托中法急救与灾害医学合作中心组织开展13个专题25期培训,培训医护人员600余人次。与以色列、丹麦开展急救、控烟、慢病防控等领域的合作。在捷克开展了北京—布拉格友好城市缔约系列卫生交流活动,组织我市40名儿童赴捷克疗养交流。援几内亚医疗队创新开展对口医院合作项目,援特多医疗队圆满完成任务。举办了第20届京港洽谈会卫生合作专题活动和京台科技论坛—社区医疗卫生分论坛,签署护理管理等领域的合作协议。
6.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清理和调整中央设定市级部门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我委2015年版权力清单中1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和调整,提出了2016年版权力清单的调整意见。二是对拟清理、规范、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三是清理基层证明,取消调整了我委29项要求基层开具的证明。
7.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2016年我委共承办建议、提案202件,其中办理全国建议提案5件、市党派提案2件和市团体、界别、专委员提案9件,已全部按要求办理完毕。
8.加强政务信息报送
加强医改等重点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共计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报送政务信息180余条,调研信息15条,国办采用我委报送信息1条次,市委、市政府、市人大采用我委报送信息60条次。
9.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服务中央单位、驻京部队和外省区市工作,高标准完成全国两会、杭州G20峰会等重大国务、政务活动医疗卫生保障。依托功能社区做好国家有关部委医疗保障。组织医务人员和专家学者开展进军营活动,为官兵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和体检。二是做好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服务工作,49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开设窗口5个。按照“便民、高效”要求,简化医疗机构审批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开展医师电子注册工作,进一步方便群众。截至2016年12月底,窗口接收16938件,许可量13305件,咨询量42345件。
二、加强依法行政
1.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
严格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办法》的要求,以办公会的形式开展会前学法,对委机关干部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培训,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专题讲座、培训、宣传。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北京市2016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2.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认真开展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及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开展了卫生计生法律法规专项监督及专项整治,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专项检查、打击“号贩子”专项行动等16专项整治工作。2016年,全市卫生监督机构日常监督共计36.4万户次,行政处罚8113起,罚没款1888.715万元。二是落实“双随机”制度,确定了以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权力清单为基础,以监督平台各专业执法检查表为日常检查用表的“双随机”工作总原则,建立了抽查程序。启动“双随机”工作以来,全市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共检查9142户,处罚76户,责令整改157户。三是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通过《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和评查评分细则(2016版)》培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对全市17个监督执法机构的3603件案件开展了专项稽查。四是加强京津冀三地交流。进一步贯彻落实《京津冀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合作交流框架协议》,开展京津冀监督执法人员联合培训和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卷统一评查。
3.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是依法办理复议案件,所有行政复议案件均按照市法制办要求及时录入行政复议信息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统计报表及情况分析报告均依照要求按时报送。二是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依法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年无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的案件。三是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出台《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机关依法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4.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推进“五公开”,完成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汇总公示。针对“全面二孩”政策、公立医院改革等决策事项,向社会征求意见。推进行政处罚、医疗卫生机构、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状况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各种渠道、多种形式解读卫生计生重大政策,全年组织新闻发布20场,接待媒体采访60余次,主动群发新闻通稿40余次。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了网站检索功能。新浪微博发送微博3506条,官方微信共发布信息213篇,围绕全面二孩政策、控烟条例实施、分级诊疗等内容推出了一系列微信话题。四是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6件,均依法按期答复。
5.完善政府网站内容建设
建成了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官网。加强信息发布与政策解读,及时将新出台政策及解读等信息在官方网站发布,利用官方网站针对社会热点、舆论及时作出回应。突出便民事项在线服务,增加文章内容属性和标签,方便了公众获取北京卫生计生服务信息。共发布新闻、公告、健康知识等信息7000余篇,全年总浏览量为6400余万。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四责”工作机制。注重“明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传导责任和压力,贯通主体责任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强调“履责”,修订完善《党委工作规则》,坚持党委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将59项责任制内容逐项细化进行责任分解任务分工,明确问题、任务和措施;过程“督责”,通过组织党风廉政建设阶段性工作检查、召开督导会、谈心谈话等形式,压实主体责任的过程管理。认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11个组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结果“问责”,结合监督执纪,对个别履责不力、缺乏担当、问题集中的领导干部,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在班子会上作检查等形式传导压力,促其担责。
二是抓住重要节点,加强对“四风”问题日常监督检查。坚持凡节必提醒、凡节必发文、凡节必检查的制度,盯住“四风”问题不放松。采取走访检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建立对“四风”问题的全方位监督机制。
三是探索实践监督和执纪“四种形态”。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经常化。全年委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信访举报12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80个,均100%处置。强化严管即厚爱的意识,注重抓早抓小。严肃查处收受“红包”、“回扣”、扰乱诊疗服务秩序问题,着力整治反映强烈的“微腐败”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