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2019年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切实做好7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北京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京安发〔2019〕2号)要求,决定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全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纳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的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全体在培住院医师(包括2019年即将完成培训的人员);
(三)全体乡村医生。
二、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共计3学时,培训内容包括: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国内外形势。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基本要求。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培训时间
2019年9月4日-9月30日
四、培训形式
采取网络在线学习的方式,学员登录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数字学习平台(www.bjelcme.com),登录学习路径详见平台使用说明;或登录微信公众及APP号—好医生,登录后可见详细使用说明。其中,乡医用户名和密码同原乡医平台,其他用户名密码同原全员培训平台。
五、培训要求
(一)此次培训将作为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授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1学分。凡纳入我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的全体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此项培训,取得相应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并计入当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时。未完成学习的人员,当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视为不达标。
(二)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充分认识到实验室生物安全全员培训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培训管理责任。要负责通知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参加培训。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全市和各区的统一安排,负责培训的实施,指导学员完成在线学习。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29日
(联系人:科技教育处 冯雷 白冰;联系电话:83970662 839707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