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
为深化医耗联动综合改革,持续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等工作,进一步发挥社区处方点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提高社区合理用药水平的作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注重质量、提高效率为重点,充分利用社区处方三级点评系统,发挥全市集中点评、信息化同步、知识共享和统一改进等优势,加大处方抽样数量,改进专家点评方式,做好符合社区医疗特点的处方抽样集中点评和数据分析指导,促进社区合理用药人才队伍培养,保障百姓用药安全合理。
二、完成处方集中抽样点评全覆盖
在2017年、2018年集中抽样点评的工作基础上,完成未抽取的150家社区医疗机构处方集中抽样点评工作,实现社区处方集中抽样点评工作全覆盖。本次集中抽样点评方案、抽样名单和抽样模板要求详见附件1。
三、改进三级处方点评体系建设
为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处方点评质量,规范临床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市社区处方点评工作组根据社区处方集中点评工作现状,制定了《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处方集中点评工作要求(2019版)》(附件2),请遵照执行。自2019年10月起,每月处方抽样数量由原来的≥100张提高到≥500张,以持续改进三级处方点评体系建设。
四、加强人才带教培训
由市社区处方点评工作组组长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牵头,联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宣武医院等三级医院,同时鼓励更多市、区医联体综合医院积极参加,共同推进社区常见病、慢性病药物治疗全科医疗人才培养和社区安全用药科普宣教活动。
五、工作要求和绩效考核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强化区域药物质控中心建设,建立社区处方点评工作长效机制,推动社区处方点评工作深入开展,加快基层医疗机构处方前置审核准备。加强信息化建设,力争2019年底前全部实现处方自动抽取、上传,促进点评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同时要将社区处方点评工作情况和绩效挂钩,促进社区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水平持续提高。
附件:1.2019年社区处方集中点评工作方案
2.2019年抽样单位名单
3.处方抽样统一格式模板及要求
4.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处方集中点评工作要求(2019)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9月3日
附件1
2019年社区处方集中点评工作方案
为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用药水平,在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和慢病患者长处方管理后进一步规范社区药品使用,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点评技术指导原则》、《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处方点评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将持续组织开展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处方集中点评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点评范围
2019年我市将前两年未抽取的15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附件1-2,2019年社区处方集中点评抽样单位名单)参与本次处方集中点评。
二、工作安排
(一)处方抽取上报
按照处方抽样统一格式模板和数据上传要求(附件1-3处方抽样统一格式模板及要求),抽取2019年6月份第二周(10—16号)全门诊(不含中药饮片)处方。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将本辖区内各抽样单位处方数据收集完成后,于2019年9月30日前,以上报区域名称命名,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bj_sqcfdp@163.com)。
(二)数据整理分析
由市社区处方点评工作组牵头,对抽样单位一周的处方进行数据标准化整理,集中导入处方点评系统,组织专家点评,对处方样本点评结果、不合理范围、疾病分布、用药类别等维度进行分析统计,形成社区处方集中点评报告,上报市卫生健康委。
(三)专家抽样点评
建立本次处方集中点评专家组,成员涵盖市区两级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中、西药学专家和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感冒、呼吸等社区常见病、慢性病领域的临床专家共同组成。专家组从2019年度处方中抽取5万张,进行分组点评。点评重点为四大类慢性病、感冒、呼吸、慢阻肺、“4+7”带量采购药品、重点监控药品和含有105种慢性病药品及抗菌药的处方。
三、工作要求
(一)各参与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及时、完整上传处方信息。该项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市级年度社区卫生绩效考核。
(二)各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收集上报本辖区内参与处方集中点评单位按标准进行处方抽取。
(三)请各区指定1名联系人,全程参与本次集中点评工作,并将联系人姓名、所在部门、职务、联系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于9月19日前发送至邮箱(bj_sqcfdp@163.com)。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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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抽样单位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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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属区县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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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景山区 |
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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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景山区 |
北京市石景山区赵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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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石景山区 |
北京市石景山区海特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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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石景山区 |
北京市石景山区西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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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石景山区 |
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馆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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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石景山区 |
北京市水泥厂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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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石景山区 |
北京市石景山区重兴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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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石景山区 |
北京市石景山区远洋山水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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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石景山区 |
北京市石景山区北方工业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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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石景山区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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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石景山区 |
北京市石景山永乐第二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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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石景山区 |
北京市石景山区中础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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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石景山区 |
北京市石景山区南宫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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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石景山区 |
北京市石景山区依翠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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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石景山区 |
北京市石景山八角街道融景城社区卫生服务站 |
|
16 |
石景山区 |
北京市石景山区永乐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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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延庆区 |
北京市延庆区沈家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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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延庆区 |
北京市延庆区四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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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延庆区 |
北京市延庆区井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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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延庆区 |
北京市延庆区大榆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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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延庆区 |
北京市延庆区刘斌堡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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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延庆区 |
北京市延庆区千家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23 |
延庆区 |
北京市延庆区香营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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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延庆区 |
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25 |
延庆区 |
北京市延庆区大庄科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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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门头沟区 |
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街道高层社区卫生服务站 |
|
27 |
门头沟区 |
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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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门头沟区 |
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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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门头沟区 |
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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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门头沟区 |
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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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门头沟区 |
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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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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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语言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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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人民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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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师范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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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理工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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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科技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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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首都师范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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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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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医学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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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外语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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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农大西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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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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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农大东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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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中央民族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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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航材院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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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聂各庄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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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海淀区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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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林业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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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体育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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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北安河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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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海淀区 |
兵器工业北京北方医院紫竹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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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顺义区 |
北京市顺义区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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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顺义区 |
北京市顺义区张喜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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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顺义区 |
北京市顺义区沙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56 |
顺义区 |
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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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顺义区 |
北京市顺义区北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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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顺义区 |
北京市顺义区小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59 |
顺义区 |
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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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大兴区 |
北京市大兴区安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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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大兴区 |
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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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大兴区 |
北京市大兴区孙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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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大兴区 |
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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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大兴区 |
北京市大兴区兴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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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丰台区 |
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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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丰台区 |
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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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丰台区 |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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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丰台区 |
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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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房山区 |
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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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房山区 |
房山区大石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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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房山区 |
良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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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房山区 |
北京市房山区十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73 |
房山区 |
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74 |
房山区 |
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75 |
房山区 |
北京市房山区南窖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76 |
房山区 |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77 |
房山区 |
北京市房山区蒲洼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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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房山区 |
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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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怀柔区 |
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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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怀柔区 |
北京市九渡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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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怀柔区 |
北京市怀柔区汤河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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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怀柔区 |
北京市怀柔区宝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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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怀柔区 |
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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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怀柔区 |
北京市怀柔区喇叭沟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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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怀柔区 |
北京市怀柔区长哨营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86 |
怀柔区 |
北京市怀柔区琉璃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87 |
怀柔区 |
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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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西城区 |
北京市广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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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西城区 |
北京市牛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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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西城区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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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平谷区 |
北京市平谷区山东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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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平谷区 |
北京市平谷区黄松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93 |
平谷区 |
北京市平谷区镇罗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94 |
平谷区 |
北京市平谷区刘家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95 |
平谷区 |
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96 |
平谷区 |
北京市平谷区熊尔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97 |
平谷区 |
北京市平谷区王辛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98 |
平谷区 |
北京市平谷区兴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99 |
平谷区 |
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100 |
平谷区 |
北京市平谷区滨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101 |
朝阳区 |
北京市朝阳区奥运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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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朝阳区 |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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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朝阳区 |
北京市朝阳区双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104 |
朝阳区 |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105 |
朝阳区 |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106 |
朝阳区 |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107 |
朝阳区 |
北京市朝阳区东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108 |
朝阳区 |
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109 |
朝阳区 |
北京市朝阳区双井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110 |
朝阳区 |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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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密云区 |
北京市密云区大城子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112 |
密云区 |
北京市密云区东邵渠镇东邵渠社区服务中心 |
|
113 |
密云区 |
北京市密云区北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114 |
密云区 |
北京市密云区古北口社区卫生服中心 |
|
115 |
密云区 |
北京市密云区冯家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116 |
密云区 |
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117 |
密云区 |
北京市密云区石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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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交东社区卫生服务站 |
|
119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交部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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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安社区卫生服务站 |
|
121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门仓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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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平里中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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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
|
124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清水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
|
125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龙社区卫生服务站 |
|
126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平里(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
|
127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德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
|
128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道营社区卫生服务站 |
|
129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四(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
|
130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十三条社区卫生服务站 |
|
131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韶九社区卫生服务站 |
|
132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十字坡社区卫生服务站 |
|
133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运仓社区卫生服务站 |
|
134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华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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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宽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
|
136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州社区卫生服务站 |
|
137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德里社区卫生服务站 |
|
138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条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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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福巷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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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园恩寺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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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魏家社区卫生服务站 |
|
142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河沿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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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交通社区卫生服务站 |
|
144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台基厂社区卫生服务站 |
|
145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甘雨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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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
东城区 |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定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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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
通州区 |
通州区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148 |
通州区 |
通州区玉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149 |
通州区 |
通州区中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150 |
通州区 |
通州区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附件4
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处方集中点评工作要求
(2019年版)
为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处方点评质量,规范临床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工作要求。
一、 基本工作程序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按照处方抽取、导入、系统筛查、人工点评、专家再点评的工作程序(详见流程图),每月定期开展处方集中点评工作。
二、提高处方抽取工作效率
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处方点评系统(以下简称点评系统)由四大功能模块组成,分别是:处方录入或导入模块、基层点评模块、专家点评模块、统计分析模块。有关单位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处方自动提取和批量导入,规范处方随机抽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减少人为误差,提高处方点评工作效率。
三、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北京市社区处方点评工作组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作为北京市社区处方点评工作组组长单位,负责积极推进全市社区处方点评工作。可根据点评情况,组织点评数据分析和合理用药培训,促进社区合理用药,保障基层患者用药安全。同时应做好信息系统支持和维护,为基层处方点评提供专业指导意见。针对处方点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社区合理用药不断深入和提高。
(二)区卫生健康委
各区卫生健康委应建立社区处方点评工作的长效机制,负责社区处方点评相关工作的日常协调、组织和督导,保障社区处方点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应定期更新区级社区处方点评专家组的专家组成,督促专家和社区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做好日常处方点评工作。为保障工作持续开展,应建立社区处方点评工作例会制度,针对处方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对医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教育。要将处方点评结果和绩效挂钩,督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持续改进和提高处方质量。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在开展本机构日常处方点评的基础上,积极参市、区两级处方集中点评,加强合理用药培训和社区合理用药宣教。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于每月10日前,在上月处方中随机抽取500张处方,上传至点评系统。对“系统提醒”中黄色惊叹号标记的疑似不合理处方逐一进行人工点评;对无“系统提醒”的默认合理处方,也应随机抽取10%(50张)进行人工点评。暂时不能实现处方自动导入的区,月点评处方数量不得低于100张,并于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处方随机抽样录入和点评工作。对于点评中发现的所有不合理处方,均应在点评备注栏内详细注明点评意见和参考依据,专家以此为依据进行后期再点评。
(四)区社区处方点评专家组
各区社区处方点评专家组在区卫生健康管理部门指导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开展处方点评提供专业支持。点评组专家应包括药学和医学专家,其中药学专家承担日常线上点评和线下指导、培训和督查工作,医学专家参与疑难处方讨论和知识技能培训。
专家组成员应于每月10日至25日,在线上完成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月处方的再点评,同时解答疑难处方咨询。可重点关注“系统提醒”黄色惊叹号标记的疑似不合理处方和“社区机构点评认为不合理的其他处方”。对于系统认为合理的处方,仍应随机选取50张进行逐一点评。对不合理处方,应在点评备注栏内详细注明点评意见和参考依据,供社区药师学习提高。为促进处方点评工作组及时修订社区处方点评规则,改善处方点评信息系统,点评专家需对“系统假阳性处方”和“系统假阴性处方”进行判断,并以区为单位,定期上报典型不合理处方点评意见和建议,共同提高自动化点评质量,持续改进社区处方集中点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