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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 流行性感冒防治知识全员培训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11-27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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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加强我市流行性感冒和鼠疫防治工作,提高规范化诊疗水平,进一步降低发病率,决定开展流行性感冒和鼠疫防控知识全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纳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的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全体在培住院医师(包括2020年即将完成培训的员);

    (三)全体乡村医生。

        二、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共计9学时,授予2020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3学分。培训内容包括:

        (一)2019版流感诊疗方案解读;

        (二)危重症流感的救治;

        (三)全球流感流行形势和防控策略;

        (四)冬季普通感冒、流感的中医证治与常用中成药的选用;

        (五)流感流行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六)鼠疫诊疗方案;

    (七)鼠疫流行趋势和防控策略;

    (八)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报告

    三、培训时间

    201912月1日-1220

    四、培训形式

    采取网络在线学习的方式,学员登录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数字学习平台(www.bjelcme.com),登录学习路径详见平台使用说明;或登录微信公众及APP号—好医生,登录后可见详细使用说明。其中,乡医用户名和密码同原乡医平台,其他用户名密码同原全员培训平台。

    五、培训要求

        (一)此次培训将作为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凡纳入我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的全体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此项培训,取得相应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并计入当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时。未完成学习的人员,当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视为不达标。

        (二)各区卫生健康要充分认识流行性感冒和鼠疫防治知识全员培训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培训管理责任。要负责通知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参加培训;有乡村医生的区要将此培训作为2020年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必修课程,督导乡村医生参加学习。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全市和各区的统一安排,负责培训的实施,指导学员完成在线学习。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1126

    (联系人:科技教育处    冯雷;联系电话:83970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