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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市公共卫生监督执法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25-06-06
  • 来源: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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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竞赛目的

    提升我市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监督执法业务能力,展现公共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良好形象。通过以赛促学,营造互学互鉴、共促共进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竞赛内容

    竞赛设“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学校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和“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三个项目。竞赛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竞赛范围为2025年全国公共卫生监督执法技能竞赛参考大纲。

    (一)政治理论和基础法律。主要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中与卫生行政执法相关的内容。

    (二)专业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等。

    (三)执法技能。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办案技能,主要包括发现违法行为、调查取证、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案例评析和执法文书制作,以及相关快检设备使用等。

    三、职责分工

    市疾控局负责本次竞赛组织及选拔,包括制定方案、设立专家组、建立题库、组织笔试竞赛和选拔组建北京市参赛队伍等。

    区疾控局负责开展本区的竞赛选拔工作,组建本区参赛队伍。

    四、参赛人员与组队要求

    (一)参赛人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廉洁自律,既往无违法违纪情况;

    2.爱岗敬业,业绩表现突出,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

    3.从事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5年以上(截至2025年6月1日),已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在岗在编一线执法人员,具有扎实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执法技能。

    (二)组队要求

    每区代表队由1名领队、1名联络员、3名参赛队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1名、学校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1名、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1名)组成。各单位选派人员不得参与竞赛专家组相关工作。市级参赛队员必须经区内选拔产生。

    参赛队员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得更换。

    五、竞赛形式

    所有参赛队员均应参加笔试选拔,根据报名的参赛专业项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学校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参加相应的考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按照个人赛计分规则得出最终成绩并进行排序,确定各专业个人赛名次。

    1.理论测试。考试时间30分钟,重点考查选手对公共卫生监督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试题分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等题型。

    2.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30分钟,重点考察选手执法办案过程中执法文书书写规范性,主要包含案例评析和文书制作等。

    竞赛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计分规则

    测试满分值为100分,含理论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其中理论测试满分60分、综合能力测试满分40分,两项成绩相加得出最终成绩。

    七、进度安排

    (一)6月至7月,各区完成参赛选手选拔,组队准备参加北京市公共卫生监督执法技能竞赛。各区于6月30日前报送《北京市公共卫生监督执法技能竞赛报名表》。

    (二)8月至9月,市疾控局牵头组织北京市公共卫生监督执法技能竞赛,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9月至10月,市疾控局牵头组建北京市代表队,强化常规及赛前培训,预计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

    参加全国比赛的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区要充分认识此次竞赛的重要性,按照竞赛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赛前动员,做好市级竞赛的选拔工作。

    (二)充分准备。各区要加强竞赛组织,认真开展赛前培训、练兵等各项准备工作,展现公共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良好风貌。

    (三)遵规守纪。参赛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竞赛纪律,确保竞赛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

    京疾监督二〔2025〕5号-2025年北京市公共卫生监督执法技能竞赛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