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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免洗快剪”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和监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3-05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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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卫生健康委、商务局,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促进“免洗快剪”理发服务经营模式健康规范发展,满足消费者对“免洗快剪”服务的需求,现就做好“免洗快剪”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和监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免洗快剪”经营模式许可

    对开设在商场超市内,运用器械设备为消费者提供发型设计、修剪造型服务,且不设置流水式洗发设施的“免洗快剪”门店,许可条件可不要求门店必须设置清洗水池等设施。其他条件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GB37489.5-2019)《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卫疾控〔2019〕2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落实公共场所许可告知承诺规定,许可项目统一规范为“理发(免洗快剪)”。

    二、落实“免洗快剪”经营模式监管职责

    (一)卫生健康部门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履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职责。

    (二)商务部门

    指导美发美容行业协会制定《北京市“免洗快剪”经营模式管理规范》,强化行业自律,明确管理要求。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引导“免洗快剪”经营模式健康有序发展。

    三、落实“免洗快剪”经营主体责任

    “免洗快剪”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严格落实卫生管理主体责任,具体卫生要求如下:

    (一)服务场地设置及环境要求

    1.设置在商场超市内,环境洁净、通风良好,周围无粉尘、无有害气体的室内场所;

    2.地面平整、无裂缝、不起尘、易于清扫;

    3.应尽量远离建筑物的出入口和人行通道。

    (二)卫生设施要求

    1.场所内应能够通风换气,空气流向合理;

    2.应尽量利用自然采光或配置良好的照明设施;

    3.应当设有加盖密闭的废弃物盛放容器,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4.应配置有效的防蚊蝇蟑鼠的设施;

    5.应配备头癣等皮肤病患者的专用理发工具。

    (三)公共用品消毒要求

    1.应配备消毒设备或消毒剂,并严格落实一客一消毒。可使用双面紫外线消毒柜对理发工具进行照射消毒,也可以使用75%的医用酒精对理发工具进行擦拭消毒;对座椅和地面可以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

    2.使用的围布每天应清洗消毒,消毒后的围布要定点存放备用,每天要配备足够的一次性或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鼓励使用一次性护颈纸;

    3.在门店显著位置进行承诺公示,承诺本店所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为一次性或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

    (四)从业人员健康要求

    1.从业人员须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为顾客服务,并按照要求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2.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着装整洁,工作期间佩戴口罩;

    3.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操作过程中严格手消毒。

    (五)疫情常态防控要求

    1.对进店顾客做好扫码登记和体温监测工作;

    2.对来自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顾客不提供理发服务;

    3.提倡建立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防止顾客聚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摸清底数

    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商务局要加强协调沟通和信息共享,摸清辖区“免洗快剪”门店底数,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建立工作台账,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职,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卫生管理

    各区要加强对“免洗快剪”新业态的事中事后监管,将指导服务和监督执法相结合,既要加强指导和培训,督促商场超市主办方和“免洗快剪”门店落实卫生管理主体责任,也要强化监督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掌握动态,做好信息上报

    各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区商务局,定期对本区“免洗快剪”门店卫生许可和监管等情况进行统计梳理,认真总结“免洗快剪”许可和监管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将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包含许可情况、监管情况、经验做法、典型案例、需上级解决的有关问题等内容)和统计表(见附件),分别于2021年4月2日、7月2日前,分别报送市卫生健康委(邮箱:jianduchu@wjw.beijing.gov.cn)和市商务局(邮箱:lyj@sw.beijing.gov.cn)。


    附件:“免洗快剪”门店卫生许可和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局

    2021年3月2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卫生健康委姚晓芬,83970623;市商务局林英杰,55579570)

    请点击下载查看:

    “免洗快剪”门店卫生许可和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