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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卫生健康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3-15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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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和北京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委党委总体安排部署,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2022年北京市卫生健康监督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10日

    (联系人:姚晓芬;联系电话:83970623)

    2022年北京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要点

    2022年北京市卫生健康监督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八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和北京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委党委总体安排部署,坚持疫情依法防控与执法监督统筹协同,以常态化疫情防控以及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党的二十大保障监督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推动首都卫生健康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不懈,继续强化依法防控监督检查

    继续做好常态化新冠疫情依法防控工作,着重加强重点时段对机场及周边、农村地区、环球影城等重点区域,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公共场所等重点场所依法防控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市级督导,进一步提高“四不两直”“监控视频”的督导质量与效果,督促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特别是主体责任的落实落细。

    二、再接再厉,做好冬(残)奥会和党的二十大保障监督

    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冬奥“举办即成功、关键在防疫、精精益求精”的指示精神,统筹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全力以赴做好冬(残)奥会城市运行保障监督工作,并抽调骨干力量派驻冬(残)奥运村、签约酒店、志愿者驻地等涉奥场所,全面开展公共卫生学采样检测、现场快速检测,对涉奥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集中空调、二次供水开展驻场式监督。及时总结冬(残)奥会保障监督成功经验,再接再厉,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继续做好相关卫生保障监督。

    三、与时俱进,不断深化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砥砺推进“监督执法一张图”平台的全市应用。在“监督执法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一期建设运行的基础上,推进全市生活饮用水及现制现售水信息系统应用。同时加大“无证行医”系统统计应用以及公安等部门的共享协同。更新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指标及系统相关法律法规新修订的信息,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提供实时便捷的服务指导。

    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卫生健康信用体系。继续深化落实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继续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北京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信用信息跨部门领域归集公开、共享共用,强化部门协同、行业自律、信用联动、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科学设定诚失信行为基准,探索研究建立管理相对人信用档案,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进一步紧密结合随机监督抽查与信用监管,不断提升精准执法与信用评价结果相互协同。

    三是继续完善改进综合监管体系。坚持首都定位与问题导向,认真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北京市贯彻落实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各项要求,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强化市级统筹与区级落实,特别是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与综合配套政策落地实施,切实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监管,着重解决“以罚代管”“条块分隔”的问题,为迎接国家第二轮督察做好准备工作。

    四是认真落实医疗领域“6+4”事中一体化监管创新。会同市药监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建立医疗机构监管场景“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一业一查”“一业一评”相关任务,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监管体系和落实风险监管、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监管、协同监管、科技监管、共治监管“六项制度”相结合,构建全链条的创新监管体系。

    五是抓紧完成全市首席监督员队伍建设。借助知名高校师资,继续从市、区选拔业务骨干,完成《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中组建一支200名首席监督员队伍的任务,切实发挥业务指导、研究培训、社会咨询、宣传教育等引领作用,带动提升全市监督员执法水平。继续加强卫生健康监督实践培训基地建设,优化培训课程,提升实训功效。

    六是协同开展互联网医院及诊疗活动监督。依托市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建立执法监督底档,配合医政医管部门针对全市互联网医院和诊疗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完善查处机制,加大打击力度。

    四、提质增效,不断加强监督执法工作

    一是优化许可监管机制。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修订公共场所告知承诺制度,细化公共场所许可撤销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审批和监管的一体化衔接。

    二是提升监督执法规范水平。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要求,继续深化执法监督中“三项基本制度”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强化“颁执衔接”机制,指导各区落实新修订《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细则》和各项行政处罚标准,合理划分行政处罚等级,推进落实“首违不罚”“从轻减轻”的规定。

    三是深化双随机抽查工作。做好国家卫生健康委部署的双随机抽查任务,结合医疗机构自监管结果,以及量化分级情况,加大对高风险监管对象抽查力度,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抽查工作机制。

    四是探索建立相关电子监管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小诊所依法防控、依法执业的全过程监督,探索建立“基于信息化手段支撑的医疗机构现场动态电子监督机制”。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机制,探索建立“电子监管大箱”试点工作。

    五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深化与公安部门协同联动和行刑衔接机制,持续深入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以及加强生物安全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巩固“健康体检乱象专项整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专项督查”成果。继续推进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制度落实,健全相关的监督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加强与水务部门和建设部门的协作,大力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规范化管理以及二次供水管理责任单位自监管。加强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监督,督促生产企业和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五、继续做好卫生健康监督京津冀协同一体化以及对口支援工作

    继续深化京津冀区域卫生健康监督协调发展机制,加强在科研培训、案件协查、联合演练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积极做好冬奥会、冬残奥会卫生监督保障的协同工作。推进与雄安新区容城县卫生计生监督所等其他合作单位的区域间协作工作,通过共享培训资源,专题帮扶指导等形式,共同推进卫生健康监督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