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药监局、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3年北京市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北京市卫生局
2013年5月13日
2013年北京市卫生工作要点
2013年,北京卫生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一中、二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本着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改革创新,转变职能,稳中求进,有所作为的总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努力推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卫生系统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这一指导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做出新贡献。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载体,广泛宣传领会十八大报告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全面准确把握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论述,振奋精神,凝聚力量,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积极稳妥地落实新一届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强化落实行业管理职能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所管辖的部门和机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指导各区县卫生局的重点工作,增强全市卫生工作的协调性,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工作,保障和促进居民健康
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积极开展“阳光长城2013”三大工程建设,推动慢性病防控计划有效实施。加强对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病及新发传染病防控。建立并完善以医疗机构为基础的传染病主动监测网络,研制北京市中小学校膳食营养指引。开展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妇女增补叶酸、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等妇幼公共卫生工作。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政策,将其纳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并加强跟踪评价。加强康复、护理和老年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适应人口老龄化状况。
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和院前急救体系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规范市区(县)两级急救服务机构的关系,加强规划,提高整体运行的协同性,进一步缩短急救反应时间,提高急救呼叫满足率,急危重症病人院前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深入推进卫生应急示范区建设。10个远郊区县设立急救调度分席,提高指挥时效。
加强健康北京建设。大力推进全民健康促进九大健康行动,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基地建设,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促进参与行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切实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创新卫生监督工作。以“能力提升年”为主题,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卫生监督职位分级管理制度,加强监督队伍正规化建设。大力推进卫生监督基层派驻机构建设,使基层卫生监督派驻机构数量超过100个。积极落实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积极构建卫生监督机构、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和群众共同参与的监督工作新格局,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大力推进电子卫生监管,开展饮用水、游泳场馆水质、大型公共场所空气质量等电子监管工作。加强监督信息公示,满足群众的知情权。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覆盖率和监督频次,将积分管理、信用管理等监管手段推广到更多监管对象。着力强化医疗服务监管能力,维护医疗秩序和质量安全。
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建立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作体制和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对企业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备案。
三、积极做好基层卫生工作,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农合制度建设
加强和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全面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制,推行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办法。深入推广家庭医生式团队服务,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激励机制研究。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提高乡村医生政府补助水平,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积极创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2万名家庭保健员。研究制定进一步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引导资源下沉社区,巩固农村网底,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
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修订全市基本药物目录,提高居民获得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和方便性,研究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政策,加强监管,促进基本药物合理规范使用。
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结果的应用。继续落实好各级疾病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和任务。
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今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均筹资水平不低于680元。探索新农合市级统筹。探索门诊和住院费用支付方式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效率提高。做好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工作,规范服务,提高补偿,减轻农民费用负担。加强经办能力和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现有信息系统,提高结算效率,方便农民就医。
四、努力构建公平有效协同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强化行业监管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开展市属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评估,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结经验。认真总结分析试点医院医药分开改革的经验与问题,进一步完善医药分开政策并逐步推广。继续探索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指导公立医院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有效制约与协同的机制。积极探索医疗联合体,倡导合作互补的先进理念,推进双向转诊和协同协作机制,促进区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机构诊疗效率,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力度。
推进区县公立医院改革。研究制定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文件,围绕加强和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提高运行效率、加强绩效考核等重点内容指导试点区县认真探索,积累经验。
制定区域卫生规划。重点发展基层、农村和远郊区县以及资源薄弱地区的服务体系和机构。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升远郊区县区域医疗中心水平,带动区域整体医疗水平的提高,使居民的大多数疾病能够在区域范围内得到解决。会同财政局,启动我市临床重点专科评审,落实财政补助政策,提高临床重点专科的诊疗水平。
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医。研究制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措施,研究和探索医生开办私人诊所,研究推进医师多地点执业的新措施。
优化预约诊疗工作。推进分时段就医、推广自助服务,提高服务便捷性。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在所有二、三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在全市推进所采集血液开展核糖核酸检测工作,保证血液安全和血液供应。大力推动康复护理机构建设试点工作,探索机构转型、人才培养和政策保障等有效机制。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多方面力量设置康复和护理机构,适应首都居民的需求新趋势。
开展医院评审工作。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健全和完善医疗质控体系建设。探索利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方法等工具开展医疗质量评价,深入推动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提高医疗安全水平。积极推进医疗机构评价研究工作,引导医疗机构科学发展,加强信息披露,适应公众知情和就医选择的需要。
五、加强科学筹划,推进政策法制等基础建设
发挥好首都医药卫生协调机制的作用。建立经常化的工作机制,促进各方信息流通,凝聚合力,形成共识,协调行动。加强前瞻性、系统性、全局性的卫生政策研究,提高决策科学化程度。启动全市卫生发展评价工作,适时发布结果,调动各级政府加强卫生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我市卫生工作均衡协调发展。探索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建立卫生发展合作中心,开展咨询和研究,培训卫生管理干部。认真组织好国家卫生服务总调查工作,全面了解我市卫生服务需求和供给状况以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客观效果。
统筹推进卫生立法。积极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条例》、《院前急救服务条例》和《控制吸烟条例》的起草工作;制定立法工作程序规定,推进卫生法制基础性工作。建立立法项目储备机制,着手研究促进首都卫生事业发展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推动卫生标准体系建设,制定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各领域的卫生标准起草和制修订工作。
六、加强中医工作,弘扬中医药特色
开展中医医院“能力提升年”活动。引导三级中医医院和二级中医医院人才资源下沉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着力提升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开展中医“一十百千万”工程,在远郊区县建设7个山区基层中医流动医院。做好基层常见病中医综合诊疗技能的培训工作。完成32个中医服务综合诊区示范单位建设,推广100种中医药简便易行使用疗法和100首实用经方,培训2000名家庭保健员。积极探索中医医疗机构联合体建设。大力扶持优质资源向郊区辐射,推动市中医院、西苑中医院、东直门中医院等与郊区县联合,扩大其辐射力。启动全市二级以上民办中医机构的统一评审工作。全面推进中医公共卫生服务包项目。开展基层名中医评选,启动第二届首都名师评选工作。评选十大危险疾病诊疗的领军人才,加强中西医结合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打造中药研发平台,推出中药研发高端人才。大力推动中医文化建设和中医服务贸易,开展中医文化旅游节等主题活动。
七、强化药品监管工作,保障用药安全
创新药品抽验工作机制,全面引入监测站(点)模式,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进行全面监测,定期发布质量公告,指导公众安全用药。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监督落实新增基本药物品种电子赋码,进一步推进电子监管向基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延伸。强化基本药物全覆盖抽验监测、全覆盖监督检查,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完善北京生物医药创新促进平台功能,将儿童用药的研制、生产、供应列为重点,建立儿童用药供应保障机制,逐步解决儿童用药需求。重点支持“十病十药”1~2个项目,推进成果转化、产品落地。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市政府折子工程、纳入区县政府考核体系、纳入社会管理的大格局之中,全面完成药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开通12331投诉举报热线,实现全天24小时一线对外服务。
八、做好宣传工作,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互动
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加大主动正面发布信息的力度。以“方便百姓、服务社会、构建和谐”为宗旨,积极向社会传递卫生系统的正能量。要善于运用微博、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发布卫生政策和措施,宣传卫生改革的进展和成效,宣传健康科普知识,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针对性、正面性、系统性。结合当前社会反映的医疗热点问题,第一时间发布北京卫生政策信息、健康服务信息,并通过与公众互动,进一步拓宽医疗卫生行业和社会各界的沟通渠道,进行舆论引导,促进和谐的医患关系。
九、改进政风行风,加强精神文明和惩防体系建设
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提倡节约高效务实,深刻改进会风文风。充分发挥首都之窗网站医德昭栏目的功能作用,弘扬文明医风,树立医德楷模,展示行业形象。
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开展首都十大健康卫士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卫生记者挂职体验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加强行业作风建设,通过“医德昭”栏目展示行业形象,深入开展“一和三同”活动,将“一和三同”常态化、制度化。启动全市卫生系统行政监察网络平台建设,通过效能监察、专项整治、廉政文化建设、民主评议等形式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加大案件办理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十、统筹做好其他卫生工作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开展“十、百、千社区卫生人才”培养,研究制定乡村医生和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规划与办法。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加大重点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支持力度。以物价管理、成本核算和费用监测为抓手,完善价格补偿机制,在全市推广开展成本核算工作,推进财经全行业管理。探索符合医疗行业的薪酬制度体系。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做好全市卫生总费用测算,及时发布结果,辅助决策。
推进“健康北京、智慧卫生”的目标。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规范项目申报、审查、立项和跟踪评价工作,积极推动卫生信息化标准建设,抓好以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信息互联互通与业务协同协作。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逐步梳理和归纳卫生统计信息资源,促进统计数据公开服务,使统计数据更好地服务于决策和管理。
加强国际、地区合作交流。进一步完善京港、京澳合作机制,开拓京台合作项目。积极做好援外医疗工作和卫生对口支援西藏、内蒙、新疆等地区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力加强信访工作。认真做好保健保障工作,增强各项卫生工作的协调性和整体性,形成可持续发展并相互支持的新局面。为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健康福祉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