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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5年卫生计生科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10-20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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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中医管理局、市医院管理局,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各三级医院,各直属单位:

    根据2015年全国卫生计生科教工作会议和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我委组织制定了《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卫生计生科教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工作。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4月23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卫生计生科教工作要点

     

    2015年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科教工作将紧紧围绕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医改的中心、重点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整体推进,分布实施;质量为先,诚信为本的原则,加强医学终身教育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计生队伍岗位胜任力、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实力,为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可持续、协调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

    一、 稳步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

    (一)  启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

    完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制定专业目录和培训标准,在有条件的医院开展“3+X”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要求住院医师完成3年的规范化培训后进入相应专科基地进行为期X年的规范化培训。探索住院医师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与行业准入有效衔接措施,为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专科医师培训制度奠定基础。

    (二)  深入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要求,完善社会化培养政策,推进自主培训模式实施。促进医教协同,推进住院医师培训与专业学位有效衔接。强化公共必修技能培训,试行基本急救技能全员培训。制定师资队伍管理办法,严格师资准入,加强定期培训。建立培训基地动态评估长效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基地招录和再认定的重要依据。改进考试考核方式,开展考核机构认定,促进过程考核同质化。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培训全过程电子化管理。

    (三)完善公卫医师和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

    系统评估公共卫生医师和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批试点情况,修订培训标准,加强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完善配套措施,健全培训体系,建立科学、合理、适宜的培养模式。

    二、着力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

    (一)大力开展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基层卫生人员培训

    深入开展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研究生培养等多种方式的全科医生培训。启动实施全科师资能力提升计划和百名优师计划,建设高水平全科师资队伍。开展社区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学习,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在职人员每年参加市级必修课不少于15学时。适时启动基层岗位大练兵活动。深入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两周,逐步建立乡村医生培训见、实习制度。

    (二)深入开展区县级骨医师培训

    配合医联体建设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结合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加强区县级骨医师培养,安排区县级医院学科骨干到三级医院的优势学科进行“一对一”导师制培养,帮扶区县级重点学科和学科队伍建设,助力区县级医院综合改革。

    (三)开展农村定向医学生培养

    充分发挥高等医学院校的教育资源优势,开展农村订单定向临床医学、检验、影像、康复治疗、中药等专业免费培养,为农村地区特别是山区半山区输送合格医学生;增设临床医学儿科和精神卫生方向、助产士专业,扩大护理、康复治疗等专业招生规模;因地制宜,研究新型乡村医生培养方式。

    (四)加大健康服务相关人员职业培训力度

    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精神,鼓励多途径、多元化开展健康服务相关的健康管理师、养老护理员、心理咨询师等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三、加强继续医学教育规范管理和内涵建设

    开展“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评估工作,谋划“十三五”规划。完成继续教育委员会和学科专家委员会换届,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开展项目督导、学分审验等日常监管,加强管理人员培训。规范必修项目管理,实施结核病防治知识全员培训,在部分专业试行岗位必修项目学习。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和在线学习平台,创新学习方式,缓解工学矛盾问题,切实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的针对性、适宜性和先进性。

    四、着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研究制定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政策措施。落实促进转化医学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内容,启动我市转化医学中心及促进中心建设,完善“政产学研医用”间合作沟通平台,在部分单位“先行先试”改革措施,推进全行业创新链建设。深入开展以需求为导向的转化医学研究,加大对全系统、多层次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政策宣贯与培训,扶植培育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效应和产业化前景的项目。

    五、实施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

    紧紧围绕社会高度关注的健康问题,针对重大疾病、重点人群以及疑难杂症等疾病诊治上的关键和瓶颈技术,通过委托和竞争相结合的方式做好2016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的谋划、布局与立项。加强在研项目过程管理,研究制定重质量、要效益、讲诚信的评价指标体系,创新评估方式,做好项目年度评估、结题验收和追踪评价。加强调查研究,加大临床研究方法学培训力度,探索符合卫生科技工作特点的资金使用和滚动支持方式,进一步发挥专项支撑卫生行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六、加强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

    完善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库管理制度和储备库建设,加大重大疾病防治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标准的普及力度,加快科技成果向行业准入和公共卫生政策转化的步伐,逐步建立合理可行的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推广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不断优化推广流程,扩大推广范围。

    七、加强科技规范管理

    强化行业管理,落实《北京市人体研究管理暂行办法》、《首都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科技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南(试行)》。构建医疗卫生机构人体研究伦理管理评估指标体系,探索机构伦理委员会认证评估机制。建设高水平的科技管理队伍,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努力提升卫生科技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八、加强市属医学研究所建设

    开展市属医学研究所基本情况调研,加大研究所研究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加强绩效评估,鼓励有条件的研究机构开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不断提升研究所的科研实力和竞争力。探索研究所与医院相互融合、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运行模式,促进医研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全力保障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开展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需求调研,探索科研平台共享机制。研究制定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临床检测条件平台建设标准和个人防护措施。开展生物样本库管理工作调研,起草人体样本库管理文件。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四方责任,细化管理环节,加强日常监管;结合重大活动及节日安排,加强重点涉源单位管理,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十、完成其他工作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中国重要心血管疾病患病率调查、北京市卫生科研统计、科普专项等工作。协助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指导学院发展规划制定。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