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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8年度北京市卫生健康工作(基层卫生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3-11
  •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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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卫生计生委:

    现将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联合制定的《2018年度北京市卫生健康工作(基层卫生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19年2月20

       

     

     

     

     

     

     

     

     

     

    2018年度北京市卫生健康工作(基层卫生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管理,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决定对全市2018年度社区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涉农区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进行考核

    一、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全面了解2018年度各区基层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及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情况,以进一步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基层卫生科学发展,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加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就医和健康管理的获得感。

    二、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覆盖16区,包括区卫生行政部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涉农区村卫生室(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石景山区不参加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绩效考核)。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包括现场考核、非现场考核两部分。

    (一)现场考核

       现场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电话访谈、团队诊疗能力实操考核、现场复核等方式。其中部分资料由考核组负责回收,作为直接核分的依据。

    1.社区卫生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

    每区共考核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推荐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开展“智慧家医”模式、有实训室、开展“先诊疗后结算”服务。

    现场随机抽取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2018年全部运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中现场随机抽取。原则上排除参加过2016、2017年度市级社区卫生绩效考核和国家、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机构,排除运行不满1年的机构,排除无实体中心。如推荐或抽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未开展“智慧家医、实训室、先诊疗后结算”工作,可推荐另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独考核。

    2.村级医疗卫生考核

    每涉农区共考核2家政府购买服务村卫生室,其中推荐1家、现场在2018年运行的村卫生室报表名单中随机抽取1家。被考核村卫生室应运行至少满1年、2家村卫生室必须隶属于不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排除参加过2017年度市级村级医疗卫生绩效考核的村卫生室。

    (二)非现场考核

    部分直接核分指标,按照职责分工,由市级主管部门根据各区2018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各区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核分;其中,居民、基层卫生人员、村级医疗满意度指标以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结果为依据。

    四、考核内容

    (一)社区卫生绩效考核

    《北京市2018年度社区卫生绩效考核指标》(附件1),包括服务能力建设、服务体系建设、综合管理、社会评价、探索创新五部分,其中,探索创新作为正向激励性指标(3分),总计103分。

    智慧家医模式、实训室建设及应用、先诊疗后结算仅在推荐中心考核。其他所有考核指标(含团队诊疗能力考核、全科预约诊疗服务模式),均在两个中心进行,两个中心平均得分作为相关项目的区级得分。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内容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和满意度等内容,总分为100分。考核依据为《北京市2018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京卫疾控〔2018〕113号)。

    (三)村级医疗卫生绩效考核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19号),制订《北京市2018年度村级医疗卫生绩效考核指标》(附件2),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执业管理、服务效果、探索创新五部分。其中,探索创新作为正向激励性指标(3分),总计103分。

    五、现场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

    2019年3月5日—8日,每区考核1天。

        (二)考核组组成

    共设立4个市级考核组,其中每组设社区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村级医疗卫生考核团队(涉农区)。

    (三)考核流程

    1.各考核组乘车前往被考核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健康委)。

    2.按要求随机抽出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所村卫生室(涉农区)

    3.专家查阅、收集区级资料(附件3

    4.考核组进行现场考核,并查阅、收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考核资料(附件3)

    5.考核结束,现场不做统一反馈。

    六、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应用,一是在市级层面以不同形式进行通报;二是作为市对区医改考核奖励资金拨付依据;三是考核等次作为各区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上浮比例的依据。

    七、有关要求

    (一)各区要按照考核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各项考核筹备工作,确保考核顺利实施,严禁超标准接待、赠送礼金礼品、提供虚假材料、妨碍考核人员正常工作等影响考核秩序情况的发生。各区及考核组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相关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工作作风,坚持公平合理、实事求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高考核效率。

    (二)请各区将推荐机构和联络员名单(附件4),于2019年2月25日前报至市社管中心,

    邮箱:bjsgzxzgk@bjchfp.gov.cn。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联系人:宗保国(社区卫生)、李志敬(村级医疗)、陈鑫(基本公卫);联系电话:83970796、83978490 、83970621。

    市中医管理局医政处(基层卫生处)联系人:林文慧;联系电话:83970039。

    市社管中心联系人:赵京(社区卫生);联系电话:63691113。

     

    附件:1.北京市2018年度社区卫生绩效考核指标

    2.北京市2018年度村级医疗卫生绩效考核指标

    3.各区材料准备要求

    4.各区回执


    附件1

    北京市2018年度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总分

    评分标准

    1.服务能力建设(62.5分)

    1.1基本医疗服务效率(5.5分)

    1.1.1医疗服务数量与效率(4分)

    4

    1.区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总人次发展速度(1分)

    2018年本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总人次/2017年本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总人次

    ①该指标大于等于1得满分(即:2018年门急诊总人次不低于本区上年度水平,得满分);②该指标小于1,指标值即为得分值(即:低于本区上年度水平,得分=分值-区下降比率×1)。

    2.社区医师日均担负门急诊人次数(1分)

    本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总人次/本区平均在岗医师数/全年法定工作日

    2018年本区日均担负门急诊人次不低于本区上年度水平或全市2018年平均水平,得满分;②低于本区上年度水平且低于全市2018年平均水平,得分=分值-区下降比率×1。

    3.居民人年均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次数(1分)

    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总人次/区常住人口

    2018年本区居民利用次数不低于本区上年度水平或全市2018年全市平均水平,得满分;②低于本区上年度水平且低于全市2018年平均水平,得分=分值-区下降比率×1。

    4.区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总人次占比(1分)

    本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总人次/本区医疗机构门急诊总人次

    ①本区占比不低于本区上年度水平或全市2018年平均水平,得满分;②低于本区上年度水平且低于全市2018年平均水平,得分=分值-区下降比率×1。

    1.1.2医疗费用变化情况(0.5分)

    0.5

    1.区级门急诊病人次均医疗费用(0.5分)

    各区需要提供社区卫生服务门急诊病人次均医疗费用相关总结。能够体现区级质控监管则得分。

    1.1.3药品供给效率情况(1分)

    1

    1.基本药物占比和区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0.5分),由药品阳光采购平台数据直接核分。

    基本药物占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到货金额/药品采购到货总金额×100%

    ①基本药物占比≥60%,得满分;

    ②基本药物占比<60%,按比例得分。

    2.区级门急诊药品收入占比(0.5分)

    各区需要提供社区卫生服务门急诊药品收入占比相关总结。能体现出区级质控监管则得分。

    1.2基本医疗服务技能(8分)

    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8分)

    8

    现场核查:

    在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抽取1个家庭医生团队,进行团队诊疗能力与操作技能考核。

    1.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7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7分)

    27

    按照2018年度北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结果直接换算得分。

    1.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8分)

    模式落实情及履行情况(8分)

    8

    直接核分:

    1.居民平均签约服务受益量达标情况(0.5分)

    2.全科预约就诊率达标情况(0.5分)

    3.智慧家庭医生优化协同模式覆盖率完成情况(0.5分)

    现场核查:

    4.区级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督导考核情况(0.25分),机构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宣传情况(0.25分)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预约诊疗流程运行情况(含健康自测小屋运行情况,1分)。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制定和应用情况(1分)

    7.现场在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居民中随机抽取签约居民,查看其协议书、健康档案、服务记录,评价签约医生对签约患者服务落实情况(2分)

    8.家庭医生签约数据真实性核查(2分)

    1.5中医药服务(5分)

    中医药服务(5分)

    5

    由市中医管理局直接提供各区得分。

    1.6康复服务(2分)

    社区康复工作(2分)

    2

    由市卫生健康委老年与妇幼处直接提供各区得分。

    1.7服务能力提升(7分)

    1.7.1区实训室应用(1分)

    1

    现场核查:

    现场查看1所建立区级或机构实训室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看实训室具体应用等情况。

    1.7.2岗位练兵落实情况(2分)

    2

    区级组织的岗位练兵活动,根据组织管理情况、经费投入、规模、成绩成效等方面直接核分。

    1.7.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参培情况(1分)

    1

    各区需要提供近三年社区新入职医生的数据。由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根据各区提供的基本数据直接提供各区得分。

    1.7.4人员继续教育情况(1分)

    1

    由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直接提供各区得分。

    1.7.5转岗培训情况(1分)

    1

    全区参加并通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员中,成功加注全科执业范围人数占比。

    1.7.6家庭保健员培养(1分)

    1

    由市社管中心直接提供各区得分。

    2.服务体系建设(21.5分)

    2.1机构建设(2.5分)

    2.1.1中心科室设置达标率(0.7分)

    0.7

    标准: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5﹞24号)要求,分别计算各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康复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心电图室达标情况。

    2.1.2中心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0.8分)

    0.8

    现场核查:

    所查中心的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包括心电图机、血糖仪、生化分析仪、B超、离心机、X光机、血球仪、健康教育设备,每少一种设备或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则扣分。(如服务由区域检验、影像会诊中心或由上级医院负责,则不扣分,须区级提供证明)。

    2.1.3无实体中心比例(1分)

    1

    1.各区核实确认无实体中心数量。

    2.无实体中心比例。

    (在“服务机构建设管理”中的其他指标计算时,均不含无实体中心。)

    2.2队伍建设(3分)

    2.2.1全科医师配置(1分)

    1

    1.每万人全科医师实际配备数量。

    ①每万人全科医师实际配备数量≥3得满分,<3按比例得分;②每万人全科医师实际配备数量=区全科医师数/区常住人口×10000。

    2.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有至少1名以上全科医生,只要存在1所运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全科医生的情况,则扣分。(全科医师包括注册(含加注)全科、获得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全科转岗培训合格证书者。)

    2.2.2执业护士配置(1分)

    1

    ①每万人执业护士实际配备数量≥3得满分,<3按比例得分;②每万人执业护士实际配备数量=区执业护士数/区常住人口×10000。

    2.2.3家庭医生团队建设(1分)

    1

    根据各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数量增长情况、人员组成情况等直接核分。

    2.3改善医疗服务(4分)

    2.3.1长处方服务(1分)

    1

    现场核查:

    规范性核查:现场抽查长处方服务居民的报备表、知情同意书、家庭医生签约协议、健康档案、“长处方”标志。

    2.3.2药品供给服务(1分)

    1

    现场核查:

    机构现场缺药登记具体实施情况。

    2.3.3老年人优待服务(1分)

    1

    现场核查:

    1.核查机构工作制度建立情况、政策公示宣传情况、是否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0.5分)

    2.在挂号收费系统中随机查询10名老年人挂号收费情况,核实减免政策落实。(0.5分)

    2.3.4先诊疗后结算服(1分)

    1

    1.区级“先诊疗后结算”服务工作相关工作方案、工作制度的建立情况。(0.3分)

    2.区实施“先诊疗后结算”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占本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占比,达到80%得满分。(0.3分)

    现场核查:

    3.现场核实1所实施“先诊疗后结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相结合)。(0.4分)

    2.4宣传工作(2分)

    社区卫生宣传工作(2分)

    2

    由市社管中心直接提供各区得分

    2.5统计信息(4分)

    常规数据监测及统计工作(4分)

    4

    由市社管中心直接提供各区得分

    2.6绩效管理(6分)

    2.6.1绩效考核方案制定情况(区级和社区)(2分)

    2

    现场核查:

    1.2018年度区级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方案。从体例格式、指标完整、分值权重、方式方法、结果应用等方面内容,进行评价。(1分)

    2.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2018年对人员的绩效考核方案。重点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落实《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管理指导方案的通知》(京卫基层〔2017〕18号),评价体例格式、指标完整、分值权重、方式方法、结果应用、当量系数等方面内容,其中重点核查评价指标是否侧重于医务水平、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等方面。(1分)

    2.6.2绩效考核执行情况(区级和社区)(2分)

    2

    现场核查:

    1.绩效考核执行情况(0.5分)。查看区级绩效考核实施原始材料、总结、通报等资料,从组织实施情况、公示利用情况,评价考核质量。

    2.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绩效考核执行情况。现场随机抽查2018年机构对1名全科医生、1名社区护士、1名防保人员的绩效考核具体记录。(0.5分)

    3.2018年度绩效工资调整总量上浮政策执行情况(1分)。①2018年11月30日之前绩效工资总量上浮政策落实到位得1分。;②2018年11月30日之前绩效工资总量上浮政策落没落实到位但2018年12月30日之前到位的得0.75分;③2018年12月30日前绩效工资总量上浮政策落不到位的不得分。

     

    2.6.3绩效考核应用情况(社区机构)(2分)

    2

    现场核查:

    1.考核结果应用(1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结果与该中心人员绩效拨付凭证或对机构其他工作经费拨付凭证的相关性,查看区级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的结果排名及具体结果应用材料,并在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核对。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上浮工作,将核增的绩效工资如数发放到社区卫生人员。及时考核并到位发放得分,否则不得分。

    2.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抽查(1分)在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场随机抽查2018年机构对1名全科医生、1名社区护士、1名防保人员的绩效考核的结果,与该人员的绩效发放记录进行核对。

    3.综合管理(6分)

    3.1管理制度(1分)

    3.1.1管理制度建设情况(1分)

    1

    现场核查:

    重点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制度建设情况,缺一项制度扣0.1分,扣完为止。

    1.监督管理制度。人才培养管理制度、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质量控制管理制度、药品监督管理制度

    2.运行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医疗安全管理制度、消毒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制度

    3.业务管理制度。首诊负责制制度、双向转诊制度、 处方管理制度、病案管理制度、急诊急救工作制度、护理工作制度。

    3.2党建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2分)

    3.2.1党建工作(1分)

    1

    现场核查:

    区卫生计生委

    党支部建设情况(0.5分)。通过查看会议纪要,检查区卫生计生委党委专题研究基层医疗机构党支部建设工作, 每年少于1次不得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重一大”落实情况(0.5分)。一项不落实扣0.125分。

    3.2.2医德医风建设(1分)

    1

    现场核查:

    区卫生计生委:

    考核各区落实《北京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情况(0.25分)。无实施细则扣0.125分,无监管情况扣0.125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建立医德医风管理档案(0.25分)。计划、措施、检查、总结、整改,缺一项减0.05分。

    2.建立医患沟通制度(0.25分)。无专人负责投诉及纠纷处理扣0.125分,无处理记录扣0.125分。

    3. 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0.25分)。无活动方案扣0.125分,无活动记录扣0.125分。

    3.3医疗质量管理(3分)

    合理用药(3分)

    3

    由市卫生健康委药械处依据处方点评情况直接提供各区得分。

    4.社会

    评价(10分)

    4.1居民满意度(7分)

    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满意度(7分)

    7

    得分=第三方调查各区居民满意度综合评价指数得分×分值。

    4.2工作人员满意度(3分)

    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满意度(3分)

    3

    得分=第三方调查各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满意度综合评价指数得分×分值。

    5.探索创新(3分)

    5.1探索创新工作(3分)

    全区开展的社区卫生服务和管理改革创新工作(3分)

    3

    根据区级上报的社区卫生改革、创新材料进行评议。项目分类:两个允许政策执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政策创新和突破;绩效管理当量系数、信息化考核等工作创新;利用信息技术实现精细化管理和智慧诊疗;2017年度区级常规监测数据分析报告利用和组织区级评比;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试点、重点科研成果等。按项目打分。历次考核已认定过的加分项不可重复上报。

     

     

     

     

     


    附件2

    北京市2018年度村级医疗卫生绩效考核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考核

    对象

    指标说明

    数据资料来源

    考核方法

    评分标准

    一、组织管理

    1.区级政策设计和统筹管理(16)

    1.1落实乡村医生岗位人员40%政府补助经费

    2

    区卫生行政部门

    乡村医生岗位政府补助每人每月3500元,各区可适当增加(半)山区补助标准,乡村医生岗位人员补助额度的40%按月发放。

    1.区卫生计生委提供相关资料。
    2.实际足额保障人数:各区提供2018年享受40%按月发放补助的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名单及电话。
    3.应保障人数:各区报表系统产出。

    现场考核

    1.区级文件明确乡村医生岗位人员购买服务补助保障范围(0.5分)和标准(0.5分)。
    2.落实40%按月发放补助经费(1分)。
    落实40%按月发放补助经费得分=分值×真实率×(实际足额保障人数/应保障人数)。
    真实率:现场从实际保障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5名,核实40%按月发放补助支付凭证,计算真实率。

    1.2落实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养老保障待遇

    2

    区卫生行政部门

    完善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落实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社会保障待遇。

    1.区卫生计生委提供相关资料。
    2.实际足额保障人数:各区提供2018年享受养老保障待遇的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名单及电话。
    3.应保障人数:各区报表系统产出。

    现场考核

    1.区级文件明确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养老保险保障范围(0.5分)和标准(0.5分)。
    2.落实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养老保障待遇(1分)。
    落实养老保障待遇得分=分值×真实率×(实际足额保障人员数/应保障人员数)。
    真实率:现场从实际保障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5名,核实养老保障待遇支付凭证,计算真实率。

    1.3落实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待遇

    2

    区卫生行政部门

    各区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水平,确定本区老年乡村医生的养老生活补助标准。补助对象为退出乡村医生岗位、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1.区卫生计生委提供相关资料。
    2.实际足额保障人数:各区提供2017年到龄退出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的乡村医生名单及电话。
    3.应保障人数:各区报表系统产出。

    现场考核

    1.区级文件明确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保障范围(0.5分)和标准(0.5分)。
    2.落实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待遇(1分)。
    落实养老生活补助待遇得分=分值×真实率×(实际足额保障人员数/应保障人员数)。
    真实率:现场从实际保障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5名,核实养老生活补助支付凭证,计算真实率。

    1.4落实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医疗责任保险待遇

    2

    区卫生行政部门

    采取政府资助的方式,将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纳入辖区内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统一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建立适合乡村医生岗位特点的医疗风险化解机制,改善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的执业环境。

    1.区卫生计生委提供相关资料。
    2.实际足额保障人数:各区提供2018年享受医疗责任险保障的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名单及电话。
    3.应保障人数:各区报表系统产出。

    现场考核

    1.区级文件明确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医疗责任保险保障范围(0.5分)和标准(0.5分)。
    2.落实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医疗责任保险待遇(1分)。
    落实医疗责任保险待遇得分=分值×真实率×(实际足额保障人员数/应保障人员数)。
    真实率:现场从实际保障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5名,核实医疗责任险支付凭证,计算真实率。

    1.5落实村卫生室运行补助

    2

    区卫生行政部门

    各涉农区政府负责承担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任务,承担所需的水、电、暖等经费补助。

    1.区卫生计生委提供相关资料。
    2.实际足额补助村卫生室数:各区现场提供2018年享受运行补助的村卫生室名单及电话。
    3.应补助村卫生室数:各区报表系统产出。

    现场考核

    1.区级文件明确政府运行村卫生补助范围(0.5分)和标准(0.5分)。
    2.落实村卫生室运行补助得分(1分)=分值×真实率×(实际足额补助村卫生室数/应补助村卫生室数)。
    真实率:现场从实际补助村卫生室中随机抽取5个,核实村卫生室运行补助支付凭证,计算真实率。

    1.6建立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1

    区卫生行政部门

    区级卫生计生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区卫生计生委提供相关资料。

    直接核分

    提交区级关于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文件(1分)。

    1.7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占比

    1

    区卫生行政部门

     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本市基本药物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符合条件的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疗定点机构范围,实施即时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村卫生室数与全区村卫生室数:各区报表系统产出。

    直接核分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村卫生室占比(1分)=分值×(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村卫生室数/全区村卫生室数)。

    1.8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统计信息及时准确

    4

    区卫生行政部门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调查(报表)制度》管理要求。

    各区村卫生室与乡村医生年报表报送质量。

    直接核分

    1.村卫生室年度统计报表填报及时性与准确性(2分)。
    2.乡村医生人员年度统计报表填报及时性与准确性(2分)。

    2.乡镇政策落实和组织实施(14)

    2.1设立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管理机构和明确专门人员

    1

    乡镇卫生管理部门

     建立区级定岗、乡镇管理、村级使用的乡村医生岗位管理模式。乡镇卫生院指定专人负责乡村医生岗位管理工作。

    乡镇卫生管理部门提供相关资料。

    直接核分

    明确乡镇乡村医生管理机构(0.5分)和人员(0.5分)。

    2.2村卫生室业务监督指导

    2

    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负责乡村医生岗位管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指导,规范服务。

    乡镇卫生院提供相关资料。

    直接核分

    查阅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开展日常监督指导频次(0.5分)、过程记录(0.5分)、问题反馈记录(0.5分)、问题整改记录(0.5分)。

    2.3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培训组织实施

    2

    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按要求定期组织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学习培训。

    乡镇卫生院提供相关资料。

    直接核分

    查阅乡镇卫生院组织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年度培训计划(0.5分)、频次(0.5分)、内容(0.5分)和考核(0.5分)。

    2.4乡村医生岗位人员例会组织实施

    1

    乡镇卫生院

    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定期参加乡镇卫生院组织的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

    乡镇卫生院提供相关资料。

    直接核分

    查阅乡镇卫生院组织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参加例会频次(0.5分)和过程记录(0.5分)。

    2.5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绩效考核组织实施

    3

    乡镇卫生管理部门

    绩效考核可由属地乡镇政府牵头,委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村委会共同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要求,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岗位补助资金发放和执业注册的依据。

    乡镇卫生管理部门提供相关资料。

    直接核分

    1.制定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实施主体(0.5分);
    2.制定考核实施细则(0.5分);
    3.考核内容范围(0.5分);
    4.考核实施频次(0.5分);
    5.考核问题整改反馈(0.5分);
    6.考核结果公示复核(0.5分)。

    2.6落实乡村医生岗位人员60%政府补助经费

    3

    区卫生行政部门、乡镇卫生管理部门

    乡村医生岗位人员60%考核合格后发放,考核结果作为补助发放主要依据,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乡镇卫生管理部门提供相关资料。

    现场考核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补助经费财务管理科目(0.5分);
    2.60%补助资金发放频次与考核频次存在逻辑关系(0.5分);
    3.60%补助资金发放数量与考核结果存在逻辑关系,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1分);
    4.60%补助资金按要求及时足额发放(1分)。

    2.7村卫生室信息统计质控结果复核

    2

    乡镇卫生院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调查(报表)制度》管理要求。

    1.各区报表系统。
    2.村卫生室和村医实际情况。

    直接核分

    1.核实村卫生室与区级上报数据真实性。主要包括:建筑面积、岗位配置、人员资质、人员培训、机构运行保障、人员社会保障等。
    2.比对结果1项不符扣分值20%;2项不符扣分值50%;3项及以上不符扣分值100%。

    二、体系建设

    3.村卫生室规范和可及性(6)

    3.1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

    1

    区卫生行政部门

    各区要按照基层卫生服务可及性原则,加快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具备新建条件的地区可通过相邻机构覆盖、巡诊、流动医院等服务方式,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1.可提供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的行政村数由各区卫生计生委提供,机构空白村需明确服务覆盖方式。
    2.各区行政村数由报表系统产出。

    直接核分

    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得分=分值×(全区可提供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的行政村数/全区行政村数)。

    3.2村卫生室名称规范性

    1

    村卫生室

     村卫生室的命名原则是:乡镇名+行政村名+卫生室。如一个行政村设立多个村卫生室,可在村卫生室前增加识别名。村卫生室不得使用或加挂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的名称。

    村卫生室实际情况。

    直接核分

    1.村卫生室名称符合“乡镇名+行政村名+卫生室”,得满分,每缺(错)一项扣0.4分,扣完为止。
    2.村卫生室使用或加挂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名称,不得分。

    3.3村卫生室科室设置规范性

    2

    村卫生室

    村卫生室科室设置规范要求。

    1.区卫计委提供审核备案可开展静脉输液和设置观察室的村卫生室名单。
    2.村卫生室实际情况。

    直接核分

    1.诊室(全科、中医科、民族医学科)、治疗室、公共卫生室(预防保健科)、药房四个科室必设,每缺一项扣0.25分;
    2.未按规定开展静脉输液或设置观察室,每项扣0.5分;
    3.村卫生室不得设置手术室、制剂室、产房、住院病房,每设置一个科室扣0.25分。

    3.4村卫生室建筑面积达标率

    1

    村卫生室

    村卫生室房屋建设规模不低于60平方米,服务人口多的应当适当增加建筑面积。

    各区报表系统产出。

    直接核分

    村卫生室建筑面积达标率得分(1分)=分值×(全区村卫生室建筑面积≥60平方米的村卫生室数量/全区村卫生室数量)。

    3.5村卫生室医疗环境

    1

    村卫生室

    村卫生室要有明显禁烟标识、室内禁止吸烟。服务标识规范、醒目,就医环境美化、绿化、整洁、温馨。

    村卫生室实际情况。

    直接核分

    1.服务标识规范、醒目(0.25分);
    2.就医环境整洁、温馨(0.25分);
    3.桌面无积尘,地面墙壁无污渍烟蒂(0.25分);
    4.室内有明显禁烟标识,室内禁止吸烟(0.25分)。

    4.人员配置及队伍素质(15)

    4.1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岗位人员配置到位率

    2

    区卫生行政部门

    各涉农区按照乡村医生岗位需求配置相应资质人员。

    各区报表系统产出。

    直接核分

    乡村医生岗位人员配置到位率得分(2分)=分值×(全区配置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的村卫生室数量/全区村卫生室数量)。

    4.2服务人口乡村医生岗位人员覆盖率

    2

    区卫生行政部门

    原则上每千服务人口不低于1名的比例配备乡村医生岗位人员。

    1.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数据由各区报表系统产出,
    2.乡村服务人口由市统计局提供最新数据。

    直接核分

    1.乡村医生岗位设置覆盖率≥每千服务人口1名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得满分;
    2.乡村医生岗位设置覆盖率<每千服务人口1名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按比例得分。
    乡村医生岗位设置覆盖率=Σ(乡村医生岗位人员)×1000/(乡村常住人口)。

    4.3建立落实乡村医生岗位人员补充机制

    3

    区卫生行政部门

    通过公开招募、招聘定向培养、上级医疗机构派驻等方式,多渠道引进乡村医生岗位人员。

    1.区卫生计生委提供相关资料。
    2.各区报表系统产出。

    直接核分

    1.建立本区组织开展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定向培养、公开招募、上级医疗机构派驻等多渠道补充和引入工作机制(1分)。
    2.多渠道补充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得分(2分)=分值×(全区当年入职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全区当年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缺口)。

    4.4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培训合格率

    2

    区卫生行政部门

     市卫生计生部门统筹管理并组织实施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培训工作,每年累计不少于两周。

    1.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提供相关数据。
    2.各区报表系统产出。

    直接核分

    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培训合格率得分(2分)=分值×(全区参加培训累计2周及以上的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全区乡村医生岗位人员)。

    4.5大专及以上学历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占比

    3

    区卫生行政部门

    到2020年底,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例提高到30%。 

    各区报表系统产出。

    直接核分

    1.大专及以上学历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占比≥20%,得满分。
    2.大专及以上学历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占比<20%,按比例得分。

    4.6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占比

    3

    区卫生行政部门

     到2020年底,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比例提高到30%。

    各区报表系统产出。

    直接核分

    1.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占比≥20%,得满分。
    2.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占比<20%,按比例得分。

    三、执业管理

    5.医疗安全(9)

    5.1执业资质

    1

    村卫生室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村卫生室实际情况。

    直接核分

    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现以下情况之一均不得分:
    1.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在有效期内;
    3.村卫生室实际情况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册内容不符;
    4.村卫生室诊室设置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注册范围。

    5.2依法执业

    1

    村卫生室

    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严格按照核准的执业地点、范围及诊疗科目,依法开展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上级卫生计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村卫生室实际情况。

    直接核分

    查阅村卫生室医护人员的岗位资质及注册证明,发现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和诊疗科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执业和注册要求情况,此项不得分。

    5.3药品管理

    2

    村卫生室

    村卫生室须执行基本药物政策,并按规定优先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且与非基本药物分类摆放,标识清晰。

    村卫生室实际情况。

    直接核分

    1.药物使用品种≥50种(0.5分)。
    2.基本药物且与非基本药物分类摆放且标识清晰(0.5分)。
    3.开展静脉输液村卫生室要有必要抢救药物(0.5分)。
    4.药品在有效期内且包装完整(0.5分)。
    未开展静脉输液村卫生室村医应了解相关抢救知识。

    5.4基本药物使用

    1

    村卫生室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金额占比60%以上。

    各区报表系统产出。

    直接核分

    1.基本药物使用占比≥60%,得满分。
    2.基本药物使用占比<60%,按比例得分。
    基本药物使用占比(%)=∑(基本药物收入)/∑(药物收入)。

    5.5医疗器械

    1

    村卫生室

    使用的医疗器械须有三证。

    村卫生室实际情况。

    直接核分

    医疗器械三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准字号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有且均在有效期内,一证不达标扣0.4分,扣完为止。

    5.6医疗废物处理

    1

    村卫生室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医疗废物处理。

    村卫生室实际情况。

    直接核分

    1.诊室内污物处理桶及浸泡消毒液符合相关要求(0.5分)。
    2.生活废弃物与医疗废弃物分类存放(0.5分)。

    5.7无菌操作和消毒隔离管理

    2

    村卫生室

    严格无菌操作和消毒隔离管理。

    村卫生室实际情况。

    直接核分

    1.消毒液定期更换(0.5分)。
    2.地面可见消毒液喷洒消毒痕迹(0.5分)。
    3.紫外线消毒灯可正常使用(0.5分)。
    4.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使用后无害化处理措施(0.5分)。

    6.基本医疗(11)

    6.1医疗文书

    8

    村卫生室

    执行医疗机构门诊日志登记、门诊病历与处方书写规范要求。

    村卫生室全年等间隔抽取10份门诊记录。

    现场考核

    核实记录完整性规范性。每份医疗文书0.8分,依规范程度酌情扣分。

    6.2合理用药

    3

    村卫生室

    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

    村卫生室全年等间隔抽取10张处方。

    直接核分

    1.抗菌药物使用率≤20%,得1.5分;抗菌药物使用率>20%,每超出2%扣0.1分,扣完为止;
    2.静脉输液率≤20%,得1.5分;静脉输液率>20%,每超出2%扣0.1分,扣完为止。

    7.基本公卫(8)

    7.1主要基本公卫服务村民知晓度

    4

    区卫生行政部门

    十三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承担60%工作量。

    第三方对全区抽样调查结果。

    直接核分

    1.得分=分值×主要基本公卫服务村民知晓度。
    主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村民应知晓十三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五项及以上。

    7.2基本公卫服务落实

    4

    村卫生室

    乡村医生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村卫生室实际情况。

    现场考核

    依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供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承担或协助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工作分工要求,随机抽取其中4件(次)具体工作记录材料,现场核实:
    1.记录完整,无信息缺失(0.2分)。
    2.内容规范,符合相关工作要求(0.2分)。
    3.结果真实,无逻辑矛盾(必要时可电话回访证实)(0.4分)。

    8.家医签约服务(5)

    8.1家医签约服务村民知晓度

    3

    区卫生行政部门

    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应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团队,共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第三方对全区抽样调查结果。

    直接核分

    得分=分值×村民家医签约服务知晓度。

    8.2家医签约服务落实

    2

    村卫生室

    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团队及单独开展签约服务的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应统一按照相关服务内容和标准,对签约农村居民开展健康管理工作。

    村卫生室实际情况。

    现场考核

    依乡镇卫生院提供乡村医生参与管理的家庭医生团队名单,以及服务工作分工要求,随机抽取4名签约村民,现场电话核实村医服务内容真实性,每份0.5分。

    四、服务效果

    9.服务满意度(16)

    9.1村民满意度调查

    8

    区卫生行政部门

    辖区居民对村卫生室服务态度、方便性、及时性、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综合满意程度。

    第三方对全区抽样调查结果。

    直接核分

    根据第三方对全区抽样调查结果直接得分。

    9.2村医满意度调查

    8

    区卫生行政部门

    坚持多方参与管理,业务主管部门评价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第三方对全区抽样调查结果。

    直接核分

    根据第三方对全区抽样调查结果直接得分。

    五、探索创新

    10.探索创新(3)

    10.1落实市政府文件要求具有创新性

    3

    区政府/区卫生行政部门

    各区开展村级医疗卫生管理改革创新工作。

    各区提交考核年度内正式实施的村级医疗卫生管理创新资料。

    直接核分

    1.依探索创新程度和实施效果核分(跨年度材料不重复提交)。
    2.常规得分相同时,附加分得分多者排名在前。

     


    附件3

    区级材料准备要求

    为便于现场查阅及考核结果的汇总,请各区在考核地点准备好与考核有关的文件资料。为去冗从简、减轻基层负担,如无特殊注明则只需准备电子版。回收的纸质材料各区均需盖章。(其他未尽事宜, 请具体对照考核指标)

    一、社区卫生绩效考核材料

    (一)区级准备

    1.社区卫生工作总结(包括区级落实绩效工资总量上浮政策情况)。

    2.区级社区卫生服务门急诊病人次均医疗费用、门急诊药品收入占相关总结资料。

    3.2018年实现“智慧家医”模式核心内容的中心名单。

    4.区级岗位练兵活动总结(含组织情况、经费投入、规模、成效等,需纸质版)。

    5.区级近三年(2017-2018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入职医务人员相关数据(需纸质版)。

    6.2017年全年全区参加并通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员名单,其中成功加注全科执业范围的人员名单(需纸质版)。

    7.区级实施“先诊疗后结算”的工作方案、工作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

    8.2018年度区级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方案及具体操作表。

    9.2018年度区级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执行实施原始材料、总结、通报等资料。

    10.2018年度区级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的结果排名及结果应用(如正式通知、财务凭据等)。

    11.全区开展的社区卫生服务和管理改革创新工作材料汇总(该内容作为探索和创新加分项3分依据)。

    12.市级提前准备抽签名单、无实体名单,需区级盖章确认后收回。

    13.区卫生计生委党委专题研究基层医疗机构党支部建设会议纪要。

    14.区级落实《北京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情况文件,包含实施细则、监管情况。

    15.区级在2018年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督导或考核材料。

    16. 区卫生计生委党委专题研究基层医疗机构党支部建设会议纪要。

    17.区级落实《北京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情况文件,包含实施细则、监管情况。

    18. 区级实施社区处方点评工作的相关资料。包括处方点评工作安排、专家名单、专家分工、点评例会资料、工作总结、检查记录、合理用药培训、绩效考核规定。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准备

    1.推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家医模式具体落实工作方案。

    2.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具体落实文件。

    3.推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训室应用活动记录。

    4.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长处方居民名单汇总表,所有具体签约居民的报备表、知情同意书、家庭医生签约协议。

    5.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优待制度。

    6.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2018年对人员的绩效考核方案及具体操作表。

    7.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具体实施执行情况,人员绩效考核具体记录。

    8.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结果、绩效工资发放记录。(如公示通知、人事、财务材料等)。

    9.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绩效工资调整总量上浮政策具体执行情况总结。

    10.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在岗在编全科医生、社区护士、防保人员名单。

    11.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

    12.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重一大”工作记录

    13.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德医风管理档案(含计划、措施、检查、总结、整改),医患沟通制度及措施。

    14.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签约人群花名册(分类提供,无需删重)。

    15.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

    16.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重一大”工作记录。

    17.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德医风管理档案(含计划、措施、检查、总结、整改)、医患沟通制度。

    18.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方案、活动记录。

    (三)家庭医生团队考核准备

    1.被考核的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含下属站)的全部家庭医生团队名单(专家抽签后上交纸质版)。

    2.请提前准备考核所需的设备:心肺复苏急救模拟人、注射模拟人、换药包、听诊器、叩诊锤、身高体重测试仪器(可电子)、皮尺、台式血压计、心电图仪、眼底镜、医用手电筒、医用包扎布、治疗车、治疗盘、输液架、采血管、一次性采血针、采血器、止血带、一次性垫巾、手消毒液、碘伏、酒精、锐器盒、医疗垃圾桶、抗凝管、氧气筒及氧气压力表、湿化瓶、吸氧管2根、胃管、血糖仪、测血糖试纸,糖尿病足筛查器械、除颤仪、简易呼吸器、心电监护仪,注射器、输液管,导尿包,记号笔等。

    二、村级医疗卫生考核材料

    (一)区级准备

    1.区级村级医疗卫生工作总结。

    2.区级乡村医生岗位政府补助经费管理相关文件;2018年度享受40%按月发放补助的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及补助支付凭证原件(对应考核指标1.1)。

    3.区级乡村医生岗位养老保险管理相关文件;2018年享受养老保障待遇的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及保障经费支付凭证原件(对应考核指标1.2)。

    4.区级老年乡村医生的养老生活补助管理相关文件;2017年到龄退出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的乡村医生名单、联系电话及补助支付凭证原件(对应考核指标1.3)。

    5.区级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医疗责任保险管理相关文件;2018年享受医疗责任险保障的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及保险金支付凭证原件(对应考核指标1.4)。

    6.区级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管理相关文件;2018年享受运行补助的村卫生室名单、联系电话及补助支付凭证原件(对应考核指标1.5)。

    7.区级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对应指标1.6)。

        8.全区提供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的行政村名单及服务覆盖方式分类明细(对应指标3.1,模板随后下发)。

    9.区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可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项目及设置观察室的村卫生室名单(对应指标3.3和5.3)。

    10.2018年组织开展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多渠道补充和引入工作记录,以及2018年经多渠道补充后入职的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对应指标4.3)。

    11.区级开展村级医疗卫生管理改革创新工作材料(对应指标10.1)。

    (二)乡镇级准备

    1.明确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管理机构和人员相关文件(对应指标2.1)

    2.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岗位日常管理监督指导相关材料(对应指标2.2)。

    3.乡镇卫生院定期组织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学习培训相关材料(对应指标2.3)。

    4.乡镇卫生院组织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定期参加例会相关材料(对应指标2.4)。

    5.乡村医生岗位人员绩效考核组织实施相关文件及考核全过程材料(对应指标2.5)。

    6.乡村医生岗位人员60%政府补助经费发放相关材料及支付原始凭证(对应指标2.6)。

    7.乡镇卫生院提供乡村医生参与管理的家庭医生团队名单、工作分工内容和要求、签约村民基本情况和联系电话(对应指标8.2)。

    (三)村级准备

    1.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应指标5.1)。

    2.村卫生室医护人员执业资质及注册证明(对应指标5.2)。

    3.村卫生室2018年药品代采代购记录(对应指标5.3)。

    4.医疗器械有效三证(对应指标5.5)。

    5.村卫生室2018年医疗废弃物处理记录(对应指标5.6)。

    6.村卫生室2018年消毒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使用后无害化处理记录(对应指标5.7)。

    7.村卫生室2018年门诊日志登记、门诊病历与处方(对应指标6.1)。

    8.村卫生室2018年承担或协助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记录(对应指标7.2)。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材料

    (一)区级准备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总结电子版。

    2.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从事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预防接种、孕产妇健康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人员名单。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准备

    1.从事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预防接种、孕产妇健康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2.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健康管理花名册电子版。

    3.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及进行中医药健康管理的居民数及名单。

    4.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内0-36个月儿童数、进行中医药健康管理的儿童数及名单。

    (三)考核组收回的材料

    1.区及被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总结电子版。

    2.区对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报告电子版及反映整改措施的文件、资料纸质版等。

    3.区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报告、考核结果和绩效考核数据、打分、排名等(纸质版)

    4.被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8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报告、考核结果和绩效考核数据,下辖各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结果和绩效考核数据(纸质版)。

    附件4

    各区回执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社区卫生、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联系人

     

     

     

     

    村级医疗卫生绩效考核联系人

     

     

     

     

     

    区集合地点、地址:

    区推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区推荐村卫生室(乡镇名+村卫生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