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7年北京市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北京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
2017年4月12日
2017年北京市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艾滋病防控工作将深入贯彻国家和本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结合首都定位及实际,依法防控、科学实施、积极探索、完善机制,进一步推进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增强责任意识,依法履职
各区、各部门要依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要求,依法落实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进一步夯实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按照《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要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依法、科学制定我市“十三五”时期的艾滋病行动计划,确保我市艾滋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
二、加强源头治理,增强综合干预实效性
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推广使用安全套、加强感染者病人管理工作。各区、街乡镇政府要切实落实社区开展重点人群宣传干预工作,减少防控盲点,实现综合预防措施全覆盖。
三、提高检测可及性,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
《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要求,到“十三五”期末,经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90%以上。目前,我市艾滋病感染者被发现比例仅为80%,依然任重道远。要继续加大检测监测力度,继续开展艾滋病尿液匿名检测模式研究,探索建立隐蔽高危人群动员、干血斑等检测模式,扩大检测覆盖面和检测有效性。进一步完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布局,在试点区建立艾滋病确证实验室。
四、扩大抗病毒治疗覆盖面,强化随访服务规范性,切实提高病人生存质量
充分发挥我市定点医院的规范治疗作用,完善综合医院-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转诊“绿色通道”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实现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力争到2017年底治疗覆盖率达到90%。提高病人预防性用药覆盖率,减少机会性感染发生,做好艾滋感染者和病人的救治救助,提高生存质量。
五、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防控工作
充分发挥第三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作用,推进“一区一策”的工作模式,破解艾滋病防治难题。探索开展多部门参与的控制经性途径传播综合干预试点工作。扩大在大学校园开展“互联网+尿液匿名检测”服务试点,做好首都高校青春红丝带社团发展和建立工作。
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防艾作用
支持社会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对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病人防控工作效果进行评价考核。积极动员我市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家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进一步扩大社会组织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要研究社会组织在登记、培育、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探索研究以公募筹资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控工作,更多地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充分利用社区小组及新型传媒优势,深入高危人群,传播防治知识。
七、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针对不同人群开发不同内容的宣传教育材料,特别强调对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将经常性与重点时段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相结合,落实各成员单位的宣传任务。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广电局要协调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报刊等平面媒体做到每季度在重点时段开展有关预防艾滋病的公益宣传;教育、共青团、红十字会、民委、司法、劳教、监狱、人力社保、住房城乡建设、交通、铁路、国检局、农委、商务、卫生计生、工商、旅游、工会、共青团、妇联、红会等部门和团体,要根据各自工作范畴和对象,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在宾馆、商场、美容美发店、工地、交通等公共场所,做好外派劳务人员、流动人口、职工、青少年、妇女等人群的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各部门要开发适用不同人群的宣传资料,增加艾滋病危害的警示性教育内容,促进高危人群“自重、自省、自觉”,抵制艾滋病危险行为,减少艾滋病传播,提升宣传有效性。
八、做好信息沟通和报送
为更全面的反映各区、各有关部门开展的预防艾滋病活动,沟通相关信息,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活动的情况以文字或图片的形式及时报送到市防艾办,市防艾办将及时对信息进行摘录并在“首都红丝带网(网址:www.bjrroc.org)”上刊登。
信息报送邮箱:bj_aids@163.com;电话:83970617;
传真:83560323
首都红丝带公众微信号:首都红丝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