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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管局优化市属医院领导班子权力结构配置
  • 发布日期:2014-05-04
  • 来源:市医管局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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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4,市医院管理局在市属医院范围内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的意见,就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就如何建立健全“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提出了具体路径。这是市医院管理局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以来的又一重要举措。

      文件发布后,一是将促进市属医院领导干部权力结构的优化,目前部分医院存在的一把手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重点事项,权力相对集中、监督缺位的情况会得到改观;二是将进一步完善集体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落实党政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在决策过程中引入专业委员会论证、职代会审议等环节,确保决策的科学、民主性;三是提高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的严密性,就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重点事项明确了集体讨论和逐级审批两类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关键领域的权力运行;四是将提高医院管理廉政风险防控能力,通过规定领导班子成员不集中分管多项高风险权力,纪委书记聚焦主业等,减少了利益冲突和腐败的机会。目前各市属医院正在开展领导班子分工调整、“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修订、重点领域基本程序完善等工作,这将为落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三个体系”要求,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产生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