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四分局组织专家检查组对我院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筹备和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组由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四分局赵卫新副局长带队,专家程恒、王娟陪同检查,我院党委书记刘宝珍,院长/机构主任徐佳,副院长/伦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东海、孙龙,副院长/机构办主任韩芳,及机构、伦理、3个专业科室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检查。
首次会议上,检查组组长赵卫新副局长宣读了检查通知和检查安排,院长/机构主任徐佳介绍了我院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的概况,党委书记/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宝珍介绍了我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的建设情况,心内科、脑病科、皮肤科3个专业科室负责人依次进行了汇报。
随后,专家组实地查看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及档案室、医疗器械储藏室等,并对3个专业科室的场地、设施进行检查。专家组还查看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及专业科室的体系文件、人员档案、培训记录、质量控制等内容,并现场进行了提问,我院相关人员积极配合,针对检查组专家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解答。
反馈会上,检查组专家对我院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高效高质的体系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对专业科室的试验实施能力和全体人员展现的团队协作能力给予高度赞扬,同时指出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最后检查组组长赵卫新副局长宣布我院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皮肤病3个专业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符合要求,通过现场检查,获得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资格。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的成功备案,标志着我院临床研究水平迈入新台阶。未来,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不断砥砺前行,严格遵守GCP及伦理审查等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促进GCP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我院临床试验水平和科研能力。


